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5-04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金融法院案号为(2024)渝 87 民初 451 号的起诉材料,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税费
总共 6,591.69 万元(暂定);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5)。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成渝金融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2024)渝 87 民初 451 号
《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
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