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6?????证券简称:寒武纪?????公告编号:2025-063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武纪”或“公司”)于 2025 年
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719.23 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133.77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9 号),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334,94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95.0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5,327,168.9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到账,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4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
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及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合计 498,000.00 395,315.59
注:“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合计数”为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面向大模型的芯片平台
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本次置换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额
合计 498,000.00 395,315.59 2,719.23 2,719.2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3,217.13 万元(不含
增值税),其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2,854.00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33.77 万元(不
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 133.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序号 发行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合计 3,217.13 133.77 133.77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719.23 万元和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3.77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2,719.2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3.77 万元,上述事
项已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
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寒武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