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8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对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提案 2.00《关于
控股子公司向惠涌公司售热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运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项目 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一、总体出席情况 -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 118 185,285,717 34.7737%
其中:现场出席 1 159,796,608 29.9900%
网络投票 117 25,489,109 4.7837%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 117 25,489,109 4.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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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现场出席 0 0 0.0000%
网络投票 117 25,489,109 4.7837%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量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25,489,109 24,252,709 95.1493 1,229,000 4.8217 7,400 0.0290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25,489,109 24,252,709 95.1493 1,229,000 4.8217 7,400 0.0290
情况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 159,796,608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所有有
表决权股份为 25,489,109 股。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量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25,489,109 24,252,309 95.1477 1,196,000 4.6922 40,800 0.1601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25,489,109 24,252,309 95.1477 1,196,000 4.6922 40,800 0.1601
情况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 159,796,608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所有有
表决权股份为 25,489,109 股。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185,285,717 184,058,917 99.3379 1,186,000 0.6401 40,800 0.0220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25,489,109 24,262,309 95.1870 1,186,000 4.6530 40,800 0.1601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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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3。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占 A 的比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例(%)
总体表决:出
席会议的所有 185,285,717 177,791,517 95.9553 7,486,400 4.0405 7,800 0.0042
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 25,489,109 17,994,909 70.5984 7,486,400 29.3710 7,800 0.0306
情况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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