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1 0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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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52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大楼 17 楼会议室。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
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
进行了审议表决: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
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第二次调整,募集资金
总额由 85,557.82 万元调整至 75,860.07 万元,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修订。具
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557.82 万元(含 85,557.82 万
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860.07 万元(含 75,860.07 万
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万元)
            合计                92,259.84      85,557.82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
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万元)
            合计                92,259.84      75,860.07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
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内容无其他变
化。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
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
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
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
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
次修订稿)》。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
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
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三次修订稿)》。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本次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
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
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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