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衣晓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4,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666%,其中:1,087,500 股为 IPO 前取得,30,000 股为股权激
励取得,447,000 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学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2,80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907%,其中:171,000 股为 IPO 前取得,84,801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静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40,96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840%,其中:830,000 股为 IPO 前取得,69,36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
副总经理刘明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2,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47%,
其中:90,000 股为 IPO 前取得,87,28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45,600 股为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取得。
财务总监王自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62%,
其中:22,500 股为 IPO 前取得,40,640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12,600 股为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衣晓飞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1,12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3417%,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
不超过 25%;董学春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 0.0727%,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陈静武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487%,占
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王自以先生拟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8,9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65%,占其个人本次减
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
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方式均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衣晓飞先生、董学春先生、陈静武先生、刘明辉先生、
王自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衣晓飞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564,500股
持股比例 1.3666%
IPO 前取得:1,087,5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47,000股
股东名称 董学春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32,809股
持股比例 0.2907%
IPO 前取得:171,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4,801股
其他方式取得:77,008股
股东名称 陈静武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240,960股
持股比例 1.0840%
IPO 前取得:83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9,360股
其他方式取得:341,600股
股东名称 刘明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222,880股
持股比例 0.1947%
IPO 前取得:9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7,280股
其他方式取得:45,600股
股东名称 王自以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5,740股
持股比例 0.0662%
IPO 前取得:22,5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40,640股
其他方式取得:12,6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衣晓飞 372,500 0.3254% 52.25-57.39 2022/12/30
董学春 59,479 0.0520% 52.18-53.56 2022/12/30
陈静武 250,000 0.2184% 56.83-59.30 2022/12/30
刘明辉 30,000 0.0262% 52.49-58.68 2022/12/30
王自以 10,500 0.0092% 52.80-57.90 2022/12/30
注:上表减持比例按目前公司总股本 114,478,504 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衣晓飞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91,12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41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91,125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董学春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3,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72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3,2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陈静武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10,24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71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0,24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刘明辉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5,72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48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5,72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王自以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8,93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6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935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股权激励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
亦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
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
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
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
亦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
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
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
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
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
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
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
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
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
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