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申报稿)
项目 交易对手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月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停转让本人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承诺内容的情形,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
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
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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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或本承诺内容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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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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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状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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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及四十八条的规定
九、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
十、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十一、 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
十二、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十三、 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58
十四、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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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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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简称 全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预案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
金诚莱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其 持 有 的 金 南 磁 材 100%股权,并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莱福
金南磁材/标的公司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新莱福投资 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新莱福控股股东
新莱福管理 宁波新莱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新莱福投资曾用名
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新莱福股东,新莱福投资为
宁波磁诚
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莱福有限 广州新莱福磁电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前身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投资股
交易对方 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
公司
标的资产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
圣慈科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慈欣投资 宁波慈欣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胜恒投资 宁波胜恒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华农资产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金诚莱贸易/金诚莱 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金诚莱科技 广州金诚莱科技有限公司
钢研所 广东省钢铁研究所
金意新材料 广州金意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南磁材持股 75%的子公司
龙门金南 龙门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金南磁材持股 100%的子公司
金佳精密 广州金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金南磁材持股 100%的子公司
金南金属 广州金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南磁材持股 85%的子公司
东莞纳圣 东莞市纳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南金属 15%股权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
《资产购买协议》 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
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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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 全称
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
《资产购买协议之补
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
充协议》
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
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
协议》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
《业绩补偿协议》 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上投资股
业绩承诺方
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Hardness Rockwell C”的缩写,意为“洛氏硬度 C”
,用于描述材料硬
HRC
度的指标
“Metal Injection Molding”的缩写,意为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技术,通过注
MIM
射成型、脱脂、烧结等工艺制备出高精度、复杂结构的金属零件
PM 精密合金 通过压制烧结工艺制备的精密合金产品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法律顾问、信达、信达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师
审计机构、天健、天健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联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信评估
报告期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4 月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特别说明: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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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诚莱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金南磁材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
交易方案简介
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
名称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交易性质 √是□否
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评估或估值情况
本次拟
交易标的 交易的 其他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增值率 交易价格
名称 权益比 说明
例
金南磁材 2025 年 4 105,459.88 万 105,400.00 万
收益法 79.09% 100.00% 无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诚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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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金南磁材 100%股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号 权益比例 可转债 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对价
金南磁材
金南磁材
金南磁材
金南磁材
合
- - 10,540.00 94,860.00 - - 105,400.00
计
(四)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 人民币普通股(A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类 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定价基 33.98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发行价格
准日 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公告日
发行数
量
是否设
置发行 □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价格调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整方案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
受此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下同)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锁定期
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
安排
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
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
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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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 人民币普通股(A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类 股)
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广州易上、金诚莱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
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
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华农资产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
发行股份 不超过 48,000.00 万元(含 48,000.00 万元)
资金金额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 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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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项目名称
元) 资金金额的比例
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基地
募集配套 建设项目
资金用途 高性能合金材料与软磁元
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支付本次现金对价及中介
费用
- 合计 48,000.00 100.00%
(二)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的情况
股票种类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询价发行,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
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0.00 万元(含 48,000.00 万元),不超过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配套募集金额将在本次重组经
发行数量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调整方案
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锁定期安排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
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整合金南磁材在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 PM 精密
合金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实现业务边界的战略性拓展与产业链深度协同。通过整合双
方在材料研发、生产工艺及市场渠道的互补性优势,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功能材料
领域的行业地位,提升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与市场覆盖能力,并拓展新的增长空间。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汪小明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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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诚莱,发行数
量为 27,916,420 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前
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莱福投资 36,525,000 34.81% 36,525,000 27.50%
广州易上 14,392,500 13.72% 21,836,879 16.44%
骏材有限公司 7,884,000 7.51% 7,884,000 5.93%
福溢香港有限公司 6,936,000 6.61% 6,936,000 5.22%
前桥清 3,562,500 3.40% 3,562,500 2.68%
前桥义幸 2,850,000 2.72% 2,850,000 2.15%
春阳云颂 2,850,000 2.72% 2,850,000 2.15%
圣慈科技 0 0.00% 12,407,298 9.34%
华农资产 0 0.00% 4,652,736 3.50%
金诚莱 0 0.00% 3,412,007 2.57%
其他股东 29,922,890 28.52% 29,922,890 22.53%
合计 104,922,890 100.00% 132,839,310 100.00%
新莱福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36,525,000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4.81%;
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431,227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前
公司总股本的 0.41%。新莱福投资为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汪小明为新莱福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汪小明通过新莱福投资间接
控制公司 35.2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汪小明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圣慈科技预计认购上市公司新增 9.34%股份,汪小明预计将控制公司股份的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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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资产合计 230,621.96 305,203.12 32.34% 229,122.58 303,736.27 32.56%
负债合计 15,120.26 38,601.81 155.30% 18,307.90 44,107.97 140.92%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营业收入 28,861.43 45,655.50 58.19% 88,639.26 138,806.19 5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总资产规模、
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各方面都将有所提升,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四、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
对方圣慈科技全体合伙人决议审议通过,华农资产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评估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审批和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
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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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自本次交
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标的资产完成交割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期
间,除本公司/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以市场价格认购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
接持有的股份外,本公司/本人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
起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本公司所作出的承诺给上市
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
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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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已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
况。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5〕5-111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
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 0.38 0.49 28.95% 1.40 1.81 29.29%
稀释每股收益 0.38 0.49 28.95% 1.38 1.79 29.71%
注:上表交易后数据为备考数。
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
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交易完成后将提升上市公
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但是,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若上市公司发展
战略目标未达预期,亦或是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
回报指标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针对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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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标的公司的整合,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
市隐形冠军企业,建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功能磁性材料及精密
元器件(金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编制 1 项国家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 3 项团
体标准,11 项新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一类产品获得“广东省制造
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两种产品获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现已成长为国际
先进的微电机用粘结磁体及元器件专业厂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帮助标的公司尽快实现预期
效益,持续提升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进而推动上市公司业绩的稳步增
长。
(2)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圣慈科技、
广州易上、金诚莱贸易约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
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
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
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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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上市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函》,具体详见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
承诺”之“(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
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资格。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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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确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
传播,但仍不排除存在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
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
的可能。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本公司又计划重新
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标的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广州易上、金诚莱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2025 年度、
元,如业绩承诺期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及 2028 年度,则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869.17
万元、9,414.08 万元及 10,036.54 万元。上市公司应当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的
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报告。
标的公司承诺期各期以及累计实现净利润应根据专项报告确定。专项报告出具后,如业
绩补偿条件触发,则圣慈科技、广州易上、金诚莱承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业
绩补偿应当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补偿周期为逐年进行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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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补偿义务人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
出的预测,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给标的公司
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
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承担业
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但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
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联信(证)评报字[2025]第 A0630 号),截至评
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05,459.88
万元,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增值率 79.09%。基于上述评估结果,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对价为 105,400.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则,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
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
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
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
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事项能否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
风险。
(五)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的资
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
良好的回报。但由于管理方式的差异,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
标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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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水平预计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增
厚。但是,因为本次交易亦涉及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故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随之增加,且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磁性材料行业景气程度、市场竞争情况、主要客户业务发展情况、主要
原材料价格情况、标的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
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因此,本次交易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提醒投资
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七)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已履行的
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
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备案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
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或将不予实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
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全球贸易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动工具等领域,
其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宏观经济变化可能影响消费者收
入状况,导致其调整在上述领域内支出。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或贸易战导致世
界格局发生变化及经济环境产生较大波动,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等,未来如
果同行业竞争者积极开拓市场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
若标的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
产品创新,则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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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当前业务运营及技术研发较为依赖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核心管理团队和
研发人员,其专业能力与团队稳定性对标的公司高效运营和持续的产品创新具有重要作
用。随着行业的发展及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标的公司若未能构建长效激励机制以保持
现有核心成员积极性,同时缺乏系统化的人才梯队建设及外部高端人才引进策略,可能
面临核心团队流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营业收入或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1,788.55 万元、50,166.92 万元和 16,794.08 万
报告期内,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244.78 万元、8,146.16 万
元和 2,113.83 万元。标的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
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外部因素及标的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策略等内部因素密
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或者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
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78.84 万元、14,238.47 万元和 16,083.18 万
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05%、19.08%和 21.56%。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严格控制
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或预期信用损失,但如果公司主要客
户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者
无法收回的可能,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跌价风险
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193.89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 9,255.43 万元和 9,383.61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6%、12.40%和 12.58%。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经营
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持续上升。
如果未来市场环境、产品销售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出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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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1.01%、33.88%和 29.36%,呈现一定波动。
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受产销规模、定价策略以及原材料采购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
若未来标的公司下游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变动,可能会对标的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八)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27.38%、22.71%和 20.46%,是
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标的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为美元结算,未来若美元汇率产生较
大波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27.38%、22.71%和 20.46%。未
来,若公司主要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较大贸易摩擦
等,将会对国际贸易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间接引发公司订单减少的风险。同时,
如果客户将部分加征关税成本转嫁给公司,将导致公司发生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如
果客户减少下游产品的需求,将间接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
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价格波动会
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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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进
行整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运作效率。2024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
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
通称新“国九条”),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
发展质量。2024 年 4 月 19 日,证监会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推出《资本市场服务
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支持相关企业 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健全全
链条“绿色通道”机制,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效实施并购重组。2024 年 9 月 24 日,中国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支持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
进一步提高监管包容度,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2025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
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科技
型企业开展同行业上下游产业并购,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找第二增长曲线
开展并购重组。
国家一系列鼓励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政策的颁布与实施,积极推动了并购重组市场的
活跃,不断促进行业整合及产业升级,为本次交易提供了积极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支持。
金南磁材成立于 2009 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
市隐形冠军企业,建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功能磁性材料及精密
元器件(金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编制 1 项国家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 3 项团
体标准,11 项新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一类产品获得“广东省制造
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两种产品获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现已成长为国际
先进的微电机用粘结磁体及元器件专业厂商。
在永磁材料方面,金南磁材生产的马达磁条产品的耐温性、阻燃性、磁性能等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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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在软磁材料及器件方面,产品
的磁电性能和压制性能等多项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软磁合金粉体制取的电磁
波吸波材料方面,金南磁材拥有全流程核心科技,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粉体形貌修饰、
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工序和环节的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批量向头部消
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厂商供货。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方面,金南磁材自研的含油轴承、
精密齿轮等产品采用高精度模压成型,具备节材、节能、环保的优势,基于 PM 精密合
金技术生产的减速箱产品精度高、体积小、噪音低、传动效率高,已批量供货给头部扫
地机器人、洗地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厂商。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1)双方在永磁材料业务上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新莱福从事的吸附功能材料与金南从事的马达磁条产品虽在业务定位、技术专长和
应用场景上有显著差异,但从行业角度看,均属永磁材料行业,未来可以结合双方的技
术实力共同针对永磁材料进行深入研发,有望进行产业协同,形成“民用+工业双轮驱动”
的竞争优势,做大做强主业。
双方可在永磁材料的性能与产品形态方面进行融合创新,如金南磁材的高磁性能技
术(高剩磁、高矫顽力)可赋能新莱福的民用产品,开发更强吸附力或更具耐候性的高
端消费品。
新莱福近年来开发的高性能钐铁氮粉体可与金南磁材注塑磁体业务形成深度协同:
通过将新莱福的高性能钐铁氮粉体应用于金南的注塑工艺体系,生产的磁体相较于钕铁
硼注塑磁体,具有更高的性价比、更好的耐腐蚀性及温度稳定性。新莱福钐铁氮粉体还
可与低成本的铁氧体、高性能的钕铁硼材料复合,通过梯度复合技术开发覆盖 2~
材凭借在注塑磁体领域的技术积淀,已量产传感器、电机转子及定子磁环等多个产品系
列,广泛应用于各类微电机、耦合器和传感器等领域,并已在头部品牌汽车中批量应用。
未来双方协同下,金南可利用新莱福钐铁氮粉体实现注塑磁体性能谱系的全覆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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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铁氧体基磁材到高性能钐铁氮/钕铁硼复合材料,既可部分替代钕铁硼磁体在马
达中的应用;又能通过磁性能的灵活调配及优异的温度稳定性,适配新能源汽车电驱系
统、智能家居传感器等差异化场景;并利用钐铁氮磁体优异的抗腐蚀性能,解决永磁电
机在液冷系统、水泵、油泵领域中的应用痛点,进一步增强金南磁材在注塑磁体领域的
技术壁垒,提升市场渗透能力。
(2)双方在软磁材料及器件业务上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新莱福微纳粉体平台近期开发的超细软磁粉体预计将和金南磁材软磁材料业务产
生协同效应。
金南磁材在软磁合金粉体及磁粉芯方面有长期生产经验,具备从软磁粉体到软磁粉
芯的全产业链优势,但金南磁材现有产品主要覆盖光伏、新能源汽车等工作频率在
频率应用场景(如芯片电感),使用其所制备的磁芯初步评价性能与同类高端产品性能
接近,该类超细软磁粉与金南磁材现有软磁材料生产技术结合,可加速新莱福自研粉体
的产业化速度,拓展金南产品在高频领域中的应用,开辟新能源车电控、5G 基站、AI
服务器、超算等市场领域,实现软磁产品线全频谱覆盖,从而提升合并后上市公司的市
场空间。
金南磁材目前生产的电磁波吸收材料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柔性电路板、NFC 通讯、
RFID 标签等领域,拥有吸波材料全流程核心科技,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粉体形貌修
饰、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所有工序和环节的关键技术。新莱福近期自研的高频稀
土软磁粉体可在该产品中应用,进一步优化和拓展金南磁材现有的产品序列。
(3)双方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业务上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金南磁材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主要生产含油轴承、精密齿轮和减速箱等产品,
应用于微电机、汽车减震器、刹车系统、转向系统、齿轮箱、智能扫地/洗地机器人等
领域。但是金南磁材现有产品特性受限于外购粉体的性能限制,其精密齿轮等 PM 精密
合金器件应用亦会受到相应限制。
新莱福自研的系列超细金属粉体可与金南磁材的工艺协同,可显著提升相关产品的
高密度、高强度性能。通过使用新莱福研制的超细金属粉体,金南 PM 精密合金器件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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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后硬度可大幅提升到 400HB 以上,齿抗强度可成倍增加,未来有望适用于人形机器
人等对关节齿轮要求载荷较高的领域。
新莱福自研的系列超细金属粉体也需要依托金南磁材成熟的产业化平台完成量产
验证与规模化推广。金南磁材具备多年的工业化生产经验,其现有产线及相关技术可为
新莱福自研新型粉体提供全流程验证体系,构建“材料创新-工艺验证-终端反哺”的闭
环生态,加速新型粉体的规模化、标准化,实现快速的技术渗透与商业化落地。
新莱福和金南磁材均是广东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两家公司具有相同的
文化基因和发展理念,具有天然的文化协同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家公司之间并购
重组的整合风险较小,相关业务及人员能够快速实现融合协同。
新莱福与金南磁材的战略合并将重塑双方供应链体系,通过磁粉、金属粉体等核心
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与仓储物流整合实现全链条降本增效。合并后,双方原材料可集中采
购,形成规模化议价优势,提高大宗原材料的议价能力。
在物流仓储环节,双方可整合现有物业情况,通过“智能仓储+多基地协同”重构
供应链效率:整合双方在珠三角(新莱福广州黄埔工厂及增城工厂、金南磁材广州增城
工厂、金南磁材惠州龙门工厂)、长三角(新莱福宁波工厂)、东南亚(新莱福越南工厂)
及北美(新莱福美国公司)的供应链资源,构建区域性智能仓储中心与前端分拨中心,
形成覆盖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盟-北美的多级仓储与生产网络;利用新莱福越南生产
基地的区位优势,就近辐射东南亚市场,强化全球交付能力。
新莱福环形压敏电阻客户与金南磁材微电机用马达磁条、含油轴承产品的客户都以
微电机厂商为主,双方处于相同行业,拥有相似的客户群,可共享销售渠道,共同开拓
下游客户以提升市场渗透率。合并后新莱福与金南磁材的产品线也更完整,能够增强对
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与解决方案定制能力。
此外,新莱福下游客户以民用领域的制造商、贸易商为主,金南磁材下游客户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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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领域的微电机、消费电子、家居家电厂商等为主,合并后双方可以实现销售渠道的互
补,增加拓客效率。
从全球化营销布局看,金南磁材与新莱福存在显著的渠道互补优势。金南磁材作为
国内磁性材料的优质企业,其客户网络主要聚焦于国内市场,在马达磁条领域占有领先
的市场份额;而新莱福依托二十余年国际化营销经验,已在全球 60 余个国家或地区构
建了成熟的海外分销体系。
本次交易将形成双向赋能格局,对于新莱福而言,通过整合金南磁材在工业部品领
域的技术产品积累优势,可突破原有民用材料的产品边界,将高附加值的工业级产品快
速导入欧美日韩等高附加值市场。对于金南磁材而言,新莱福覆盖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
或地区的销售渠道将为其打开出海通道,有效对冲国内制造业周期波动风险。
新莱福在自动化生产和检测设备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自主开发了自动配送系统、
自动测试及分选系统等设备,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金南磁材在模具
和治具设计制造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能够提供高精度的模具和治具支持。合并后,金南
的模具治具制造能力可为新莱福的电子陶瓷等产品提供配套的高精度模具和治具,提升
产品的精度和良率。
新莱福的自动化研发能力与金南的模具治具设计制造能力结合,可加速新产品开发
和生产线的快速迭代。针对客户定制化需求,双方可协同开发专用自动化设备和配套模
具治具,缩短产品从设计到量产的周期,提升市场响应能力。
新莱福的研发平台以微纳功能粉体的制作、分散、包覆、表征、应用为核心,进行
新型微纳功能粉体的研究、开发,擅长从材料科学的原理出发进行深入研究,为产品提
供高性能基础材料。金南磁材的研发平台则聚焦于工业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应用研
究,擅长将材料应用于具体产品设计和制造。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莱福的微纳功能粉体
可为金南磁材提供高性能的粉体原料支持,而金南磁材的工艺与应用研发能力可将新莱
福的基础材料的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产品,形成从基础研究到产品应用的完整研发
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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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的研发平台可共享实验设备、数据资源和人才团队,降低重复投入。新莱
福的材料测试数据可直接服务于金南的工艺开发,金南的生产反馈也可指导新莱福的材
料优化,提升研发效率并降低总体研发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研发平台通过基础
研究与应用开发的深度融合,将实现技术互补、效率提升、创新突破和成本优化,形成
从材料到产品的全链条研发优势,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力。
新莱福目前主要产品的终端应用为广告展示、办公教育、家居装饰等民用领域,金
南磁材微电机用马达磁条、吸波材料、PM 精密合金器件等产品终端应用于微电机、新
能源汽车等工业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形成“民生消费+工业制造”双引擎驱动模式,
民用与工业领域的周期可形成互补对冲,增强合并后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平滑业绩
波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显著提升上市公司业绩与盈利质量。双方将通过供应链协同进
一步降低材料成本,通过技术协同共同拓展客户,持续优化盈利能力。此外本次重组计
划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金南磁材扩产项目,也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本
次重组将通过“业务整合-成本优化-市场扩张”三重驱动,通过磁性材料与精密合金材
料的全链条整合,构建起从粉体研发到终端应用的闭环布局,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价值
回报。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
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
诚莱等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南磁材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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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联信(证)评报字[2025]第 A0630 号),截至评
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05,459.88
万元,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增值率 79.09%。基于上述评估结果,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对价为 105,400.00
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三)过渡期损益安排
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标的公司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广州易上
及金诚莱承担,过渡期损益安排合规,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的规定。
(四)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
套 资 金, 募集配套 资 金总 额不超 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 资产交易价 格的 100%,股
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总 项目募投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
基地建设项目
高性能合金材料与软
磁元器件生产基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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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投资总 项目募投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设项目
支付本次现金对价及
中介费用
合计 60,000.00 48,000.00 100.00%
若本次配套资金募集不足或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数、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数、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期末资产总额、期末
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的比例测算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2024 年度/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2024
项目 占比
资产总额/交易金额孰
高数
资产净额/交易金额孰
高数
营业收入 50,166.92 88,639.26 56.60%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数、营业收入指标占上市公司相关指标
比例超过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深交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圣慈科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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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持有 53.50%财产份额的合伙企业,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易
上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
董事长;金诚莱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担任董事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情况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且经合法有效授
权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信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息真实、准确
上市公司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完整的承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
诺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在泄露本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
上市公司
次交易内 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
幕信息或 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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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进行内幕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交易的承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情形;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关于无违
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上市公司 法违规行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为的承诺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关于不存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在不得向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
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 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发行股份
情形的承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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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行为。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关于提供信
的董事、 5、本人保证为公司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
息真实性、准
监事、高 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确性和完整
级管理人 6、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上市公司或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性的承诺
员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
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承
诺内容的情形,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员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下同)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
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
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上市公司 关于不存在 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
的董事、 泄露本次交 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
监事、高 易内幕信息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
级管理人 或进行内幕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员 交易的承诺 责任的情形;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上市公司 关于无违 1、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
的董事、 法违规行 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监事、高 为的承诺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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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级管理人 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员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四条规定的行为;
他情形;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
上市公司 关于本次 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间,除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以市场价格
的董事、 交易期间 认购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外,本人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监事、高 股份减持 的计划;
级管理人 计划的承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本人所
员 诺 作出的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
权益;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活动;
关于本次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上市公司
重组摊薄 钩;
的董事、
即期回报 6、未来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
监事、高
及填补回 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级管理人
报措施的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员
承诺函 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
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
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
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 1、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有关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提供的
控股股东 真实性、准确性 对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
及宁波磁 和完整性的承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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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诚 诺 2、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且经合法
有效授权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或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
停转让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
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或本承诺内容的情形,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
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
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
关于不存在泄
上市公司 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
露本次交易内
控股股东 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
幕信息或进行
及宁波磁 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内幕交易的承
诚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诺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上市公司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于减少与规
控股股东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
范关联交易的
及宁波磁 关联交易协议,参照市场同行业的标准,公允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承诺
诚 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
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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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或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
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亦不利用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权利。
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企业,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将来
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
活动。
上市公司 2、如果本企业或由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有从
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同业 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企业或本企业所控
及宁波磁 竞争的承诺函 制的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诚 3、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公司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上市公司 3、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控股股东 关于无违法违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及宁波磁 规行为的承诺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诚 4、本企业按时履行承诺,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承诺未
履行的情形;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上市公司 关于保证上市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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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 公司独立性的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该等
及宁波磁 承诺 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及其子
诚 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上市公
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
保。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
销等环节不依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
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企业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本企
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
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均是上市公司专职人员,且在上市公司领薪,未在本企业
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也未在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
任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
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和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本企业保证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都满足法定条件且推荐程序合法合规,本企业
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
立独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依
法独立纳税。
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本
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
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
上市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本企业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
期间股份减持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愿意对违
及宁波磁
计划的承诺 反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
诚
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
控股股东 摊薄即期回报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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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及宁波磁 及填补回报措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诚 施的承诺函 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
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
此限。
上市公司 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控股股东 关于股份锁定 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
及宁波磁 的承诺 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诚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关于提供信息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际控制 真实性、准确性 5、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人 和完整性的承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诺 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
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实际控制 关于不存在泄 1、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
人 露本次交易内 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幕信息或进行 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
内幕交易的承 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诺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
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
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易。
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
关于减少与规
实际控制 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
范关联交易的
人 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以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会要求或接
承诺
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以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将不会向
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市公司作出补偿或赔偿。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企业,下同)以外的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
动。
实际控制 关于避免同业 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
人 竞争的承诺函 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造成损失和后果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实际控制 关于无违法违 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人 规行为的承诺 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行的情形;
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该等资
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独立拥有和运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
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上市公司的资
产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
环节不依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本人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定价。同时,对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
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关于保证上市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均是上市公司专职人员,且在上市公司领薪,未在本人控制
公司独立性的
人 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与上市公司业
承诺
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
务人员没有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
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和本人及本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本人保证推荐出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都满足法定条件且推荐程序合法合
规,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
独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本人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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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期间,除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关于本次交易 以市场价格认购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外,本人无其他
实际控制
期间股份减持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人
计划的承诺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本
人所作出的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
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权益;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动;
关于本次重组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实际控制 摊薄即期回报 相挂钩;
人 及填补回报措 7、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施的承诺函 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
此限。
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实际控制 关于股份锁定 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
人 的承诺 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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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对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且经合法
有效授权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或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关于提供信息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性、准确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交易对方
性和完整性的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 5、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
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
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或本承诺内容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
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
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
关于不存在泄 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
露本次交易内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
交易对方 幕信息或进行 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
内幕交易的承 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
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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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
交易对方 4、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
规行为的承诺
按时履行承诺,不存在不规范履行承诺、违背承诺或承诺未履行的情
形;
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
他情形;
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亦不存在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本公司取
得标的资产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
源合法;本公司取得标的资产涉及的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适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真实、有效,并履行了所需的全部审批、评
估、备案及其他必要程序(或取得合法有效的豁免),不存在出资瑕疵、
纠纷。
关于拟注入资
交易对方 产权属清晰完
及处分权。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
整的承诺
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
意,本公司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
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
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
分赔偿或补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关于规范和减 1、本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身份谋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
交易对方
少关联交易的 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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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的条件或利益。
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
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依法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失,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但是,在
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登记至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
日,下同)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股
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
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交易对方 关于股份锁定
义务且该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
圣慈科技 的承诺
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
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
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应遵守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
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
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交易对方 关于股份锁定
广州易上 的承诺 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前,如本公司须向上市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且该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
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
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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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
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交易对方 关于股份锁定
华农资产 的承诺
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
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义务且该等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
交易对方 关于股份锁定 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公司因
金诚莱 的承诺 履行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
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员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下同)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
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
交易对方 关于不存在泄 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
的董事、 露本次交易内 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监事、高 幕信息或进行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交
级管理人 内幕交易的承 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
员 诺 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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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关于提供信息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真实性、准确性
标的公司 3、本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和完整性的承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
诺
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 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
标的公司
规行为的承诺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关于不存在泄 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
露本次交易内 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标的公司 幕信息或进行 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内幕交易的承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诺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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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标的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 5、本人保证为公司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
的董事、监 真实性、准确性 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高级管 和完整性的承 6、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上市公司或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理人员 诺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则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
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或本承诺内容的情形,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员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下同)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
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
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
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关于不存在泄
标的公司 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利用
露本次交易内
的董事、监 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因涉嫌
幕信息或进行
事、高级管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
内幕交易的承
理人员 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诺
刑事责任的情形;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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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给投资者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标的公司
的董事、监 关于无违法违
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
事、高级管 规行为的承诺
理人员
益的其他情形;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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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交所创业板
证券简称 新莱福
证券代码 3013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708238794Y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 4 号
办公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 汪小明
注册资本 104,922,890.00 元
设立日期 1998 年 5 月 8 日
董事会秘书 许永刚
联系电话 020-62283186
公司网址 http://www.kingmagnet.com/
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制造;文具制造;玩具制
造;家居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
产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经营范围 制造);磁性材料生产;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玩具销
售;家居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平面设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
二、公司设立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新莱福有限系上市公司前身,由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司、福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1998 年 4 月 3 日,广州市天河区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设立合资企业广
州新莱福磁电有限公司的批复》
(穗天外经贸业[1998]33 号),同意广州金德工贸有限公
司、福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新莱福有限。1998 年 4 月 14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下发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穗合资证字[1998]0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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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莱福有限设立。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新莱福有限整体变更而来。2020 年 8 月 25 日,新莱福有限召开股东会,
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计,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新莱福有限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555,454,648.31 元。同日,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坤元评报[2020]2-22 号《广州新莱福磁电有限公司拟变更
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新
莱福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661,406,990.88 元。
新莱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折股方案为:由新莱福有限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555,454,648.31 元折股投入,折合股份总数 75,0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
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555,454,648.31 元。
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6708238794Y 的《营业执照》。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27 号)同意注册,经深交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468 号)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30,723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新莱福”,股票代码为“301323”。
(四)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 A 股 IPO 以来,股本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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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实际控制权不存在变动的情况。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自 1998 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专注功能材料,智造美好生活”的理念,致
力于吸附功能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辐射防护材料、其他功能材料等领域中相关产品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二十多年来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自主设计并建设了多个自动化生
产平台,报告期内拥有有效专利 109 项,成为相关领域全球领先的功能材料制造商之一。
在吸附功能材料领域,公司最早于 2007 年提出吸附式广告展示系统的概念,并成
功开发出柔性宽幅、可直接印刷的广告用磁胶材料,大大拓展了吸附功能材料的应用边
界。公司生产的该类产品目前最宽可达 1,626mm,厚度最薄可达 0.08mm,均为行业先
进水平。公司还特别关注产品的环保性和安全性,陆续研发出无卤、无 VOC、耐火阻
燃等具有较高环保及安全标准的绿色产品。公司的广告用磁胶材料可直接印刷、喷绘,
即印即用、快速换新、无毒环保,被广泛应用于广告展示、家居装饰、办公教育等场景。
供应商之一。
在电子陶瓷材料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环形压敏电阻、片式压敏电阻和 NTC 热敏
电阻等电子陶瓷元件。在环形压敏电阻产品方面,公司目前已开发出氧化锌和钛酸锶两
类产品,通过多年的产品迭代创新及生产工艺的优化,公司目前已经具备宽压敏电压、
多材料体系、大功率、多电极型号的产品生产能力,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2024 年,
公司环形压敏电阻销量超过 14.5 亿只,是目前全球范围内工艺技术先进、品类齐全、
市场占有率领先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在片式压敏电阻产品方面,公司已建立起从低压到
高压、从小尺寸到大尺寸、从低功率到高功率全系列规格的片式压敏电阻产品体系。在
NTC 热敏电阻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从芯片制备到器件封装的完整核心技术,通过自主
研发的生产及检测设备实现了自动化生产,生产效率和产品精度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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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辐射防护材料领域,公司研发的无铅辐射防护材料主要应用于医疗、安检、食品
检测、核工业等领域。在安检领域,公司开发的安检防护帘的无铅特性可以降低安检设
备对工作人员及旅客的伤害;在医疗领域,公司开发的医用高能射线防护材料已用于医
用防辐射服、医用散射射线防护毯、医用防辐射手套、医用防辐射围脖等产品上,医用
防辐射服轻量化特性可以降低医护人员工作过程中的负重,医用散射射线防护毯可有效
减少手术中辐射剂量,增加成像清晰度,该产品是公司首创。此外,针对国家在医疗、
核电、核工业领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公司着重开展了透明射线防护材料(防护眼镜及防
护板)、核射线防护手套等产品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制的可塑性透明防辐射材料已进入
了中试阶段,报告期内已开始建设量产线,该产品允许可见光通过,但 X 射线等高能
射线不能通过,又有很好的热塑性,在医用眼镜、医用面罩、移动屏风、手套箱观察窗、
手持式牙片机挡光板等方面可广泛应用,目前只有个别海外国家能生产此类产品,公司
成功研发出该类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
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228,082.54 229,122.58 218,020.76 102,442.44
负债总计 14,526.49 18,307.90 16,427.33 11,630.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556.05 210,814.69 201,593.44 90,81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211,844.18 209,008.92 199,888.69 90,811.8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45,086.66 88,639.26 77,118.58 71,487.79
营业利润 7,348.05 16,280.64 15,107.63 14,450.72
利润总额 7,290.02 16,243.91 15,799.55 14,446.79
净利润 6,626.49 14,625.53 14,006.03 12,792.0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20.39 14,524.51 13,810.40 12,792.0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1.75 13,681.76 11,840.74 17,894.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92.97 -7,594.50 -88,540.00 -13,807.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4.50 -8,935.01 94,094.96 -3,532.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50.50 -2,320.84 17,702.88 937.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24.94 26,374.44 28,695.28 10,992.40
项目
资产负债率 6.37% 7.99% 7.53% 11.35%
毛利率 36.00% 37.38% 36.45% 34.9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新莱福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525,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34.81%,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莱福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东楼 1895-7 室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小明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NQL9K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宁波新莱福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汪小明持有新莱福投资 73.60%股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上市公司现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圣慈科技、广州
易上、华农资产和金诚莱。
(一)圣慈科技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0503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H0503
执行事务合伙
汪小明
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17-07-07
科技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圣慈科技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汪小明先生直接持有圣慈科技 53.50%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汪小明同时
为慈欣投资、胜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慈欣投资、胜恒投资分别持有圣慈科技
圣慈科技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慈欣自有资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胜恒自有资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 100.00%
圣慈科技的最终出资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000.00 100.00
圣慈科技系金南磁材的持股平台,无其他实际营业业务。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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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4,274.96 4,080.04
负债总额 195.96 0.00
所有者权益 4,079.00 4,080.04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998.95 31.1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A、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4.96
非流动资产 4,200.00
资产总额 4,274.96
流动负债 195.96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总额 195.96
所有者权益 4,079.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B、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998.95
利润总额 998.95
净利润 998.9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017 年 7 月,圣慈科技设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规定,企业由 21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
普通合伙人 1 人,有限合伙人 20 人。
圣慈科技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2)2022 年 3 月,第一次财产份额转让
过作出以下决定:同意黄远青将其在合伙企业 3%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30 万元,实
缴出资额 30 万元)转让给孔少明。同日,黄远青、孔少明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签署了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3)2024 年 1 月,第二次财产份额转让
过作出以下决定:同意李宗炳将在合伙企业 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李峻玲。李宗炳与李
峻玲系父女关系,本次转让原因系李宗炳年事已高,将所持出资份额转让给直系亲属。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4)2024 年 7 月,第一次变更出资总额,减少至 925.5 万元
作出如下决定:同意减少合伙企业出资数额,由原 1000 万元减少至 925.5 万元,共计
减少出资数额 74.5 万元。其中汪小明以货币方式减少认缴出资数额 74.5 万元,减少实
缴出资数额 74.5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25.50 100.00
(5)2024 年 7 月,第二次变更出资总额,增加至 1,000 万元
作出如下决定:1、同意增加合伙企业出资数额,由原 925.5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共
计增加出资数额 74.5 万元,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前出资到位。2、同意新的合伙人入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000.00 100.00
(6)2025 年 2 月,第三次财产份额转让
作出如下决定:同意李峻玲将其在合伙企业 1%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李嘉婧。李嘉婧为李
峻玲的女儿,本次转让为直系亲属之间财产份额转让。
本次变更完成后,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000.00 100.00
(7)2025 年 10 月,财产份额调整
作出如下决定:1、同意减少汪小明在圣慈科技的出资额 5 万元,秦学东、潘雄辉等 37
人减少其出资额共计 170 万元;2、同意新的合伙人慈欣投资(合伙人为汪小明和秦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东等 15 人)认缴出资 144.50 万元、胜恒投资(合伙人为汪小明和潘雄辉等 22 人)认
缴出资 30.50 万元。
本次财产份额调整系最终合伙人及其穿透出资比例无变化的前提下的圣慈科技直
接持股主体调整。其中,慈欣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对圣慈科技的穿透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合计 3,612.50 100.00% 14.45%
胜恒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对圣慈科技的穿透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3,050 100% 3.05%
本次变更完成后,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慈欣自有资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胜恒自有资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 100.0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圣慈科技出资总额从 925.5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除此以外,最近三年注册资本
未发生其他变化。
除金南磁材之外,圣慈科技无其他控制企业。
(1)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圣慈科技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中,汪小明为上市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此外还
存在部分合伙人于其他交易对方持股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穿透出资比例(%) 在广州易上持股(%) 在金诚莱持股(%)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穿透出资比例(%) 在广州易上持股(%) 在金诚莱持股(%)
(2)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合伙企业的有关协议安排
圣慈科技合伙人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圣慈科技关于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
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主要如下:
①利润及分配
合伙企业获得经金南磁材股东会同意的当年度派发的可分配利润且合伙人通过金
南磁材当年度绩效考核后,该合伙人有权按其所持合伙份额的比例享有合伙企业作为持
股平台所得的金南磁材的分红。金南磁材当年度未进行分红的,本企业不向合伙人分红。
②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出现亏损,则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③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是本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
权:
(一)对本企业增加或者减少认缴出资额作出决议;
(二)对改变本企业的名称、经
营范围作出决议;(三)处分本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
财产权利;
(四)合伙人以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五)以本企业名义为他
人提供担保;
(六)修改合伙协议;
(七)决定合伙人的入伙、财产份额的转让(普通合
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的事项除外);
(八)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人选、更换
事项;(九)本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事项由代表本企业 1/2 以上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同意,并作出决议。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汪小明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
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其权限为:(一)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
合伙事务:
(二)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或解聘;
(三)行使对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
公司的表决权;(四)每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
(五)召集合伙人会议;
(六)代表合伙企业办理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相关手
续;(七)选择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3)本次交易申请停牌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如有)
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
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动安排
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圣慈科技合伙人变动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三
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之“(一)
圣慈科技”之“5、历史沿革”之“(6)2025 年 2 月,第三次财产份额转让”。前述变
更系直系亲属之间基于家庭内部财产分配的转让。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
月内及停牌期间圣慈科技不存在其他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的情况,不存在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2025 年 10 月,圣慈科技在最终合伙人及其
穿透出资比例无变化的前提下进行了直接持股主体调整。除此之外,根据圣慈科技出具
的说明,暂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动安排。
(二)广州易上
公司名称 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 17 号办公楼 706 房
法定代表人 汪小明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08-11-18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
广州易上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广州易上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广州易上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80.99 3,968.36
负债总额 635.59 635.59
所有者权益 3,545.40 3,332.77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412.63 283.09
注:2023 年数据经过审计,2024 年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A、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063.48
非流动资产 1,117.51
资产总额 4,180.99
流动负债 635.59
非流动负债 0.0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负债总额 635.59
所有者权益 3,545.4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B、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72.67
利润总额 1,412.63
净利润 1,412.6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008 年 11 月,广州易上成立
起设立广州易上。
有限公司章程》;2008 年 10 月 18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广会所验字[2008]
第 0823460023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8 年 10 月 13 日止,广州易上已收
到全部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200 万元。
广州易上的发起人姓名、持股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200.00 100.00%
(2)2020 年 10 月,第一次股份变动
黄素兰的股份由彭吉林法定继承,李火光股份由李秋霞法定继承;同意范保顺将持有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广州易上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200.00 100.00%
(3)2024 年 1 月,第二次股份变动
持有广州易上 40 万股股份转让于其配偶李思玲,廖广全持有 20 万股股份由廖胜权(廖
广全、廖胜权系父子关系)法定继承,并相应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广州易上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200.00 100.00%
(4)2025 年 4 月,第三次股份变动
了章程修正案。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广州易上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200.00 100.00%
广州易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广州易上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华农资产
公司名称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483 号华南农业大学 42 号楼 1-3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冬梅
注册资本 7525.18 万元
设立日期 2007-12-11
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
务;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农业
经营范围
管理;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
华农资产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华南农业大学直接持有华农资产 90.00%股权,是华农资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华农资产是由华南农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营管理华南
农业大学的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咨询,科技成果转让等。华农资产作为华南农业大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学对外投资的法定出资人,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对所投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的义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其科技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创收效益。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6,903.84 57,376.19
负债总额 36,222.35 18,604.37
所有者权益 40,681.48 38,771.82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6,191.03 24,854.42
净利润 3,218.22 8,346.47
注: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A、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1,458.67
非流动资产 55,445.16
资产总额 76,903.84
流动负债 15,256.76
非流动负债 20,965.60
负债总额 36,222.35
所有者权益 40,681.48
注: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B、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6,191.03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营业利润 3,549.56
利润总额 3,353.25
净利润 3,218.22
注: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1)2007 年 12 月,华农资产设立
[2007]第 0760060384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关于成立“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决定独立出资建立校办企业。根据其订立的《广
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华南农业大学出资 10,000,000 元,以货币方式
出资,占注册资本 100%。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投资设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组建华农资产,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首次出资额 300 万元,资金来源为科技产业创利上缴收入。2007 年 11
月 22 日,华南农业大学取得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粤教科(2007)116 号”《关于华南农
业大学组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组建华农资产,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第 336 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7 年 9 月 28 日止,华农资产已收到股东华
南农业大学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0%。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的申请》,申请剩余实收资本 700 万元延期
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并修改章程修正案。
华农资产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0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至 3,075.54 万元
册资本的决定》,确认: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粤教科函[2010]29 号”
《关于同意华南农业
大学校办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及“教科函[2010]113 号”
《关于同意华南农业大学
校办企业改制工作的复函》,同意原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实业发展总公司等 9 家校办企业
分别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无偿划入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华农资产公司实
收资本由原来 300 万元增加为 3,075.54 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粤财资[2010]15 号”
《关于同意华南农业大学校办企业产权无偿划入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复函》
核定以 9 家已改制公司(华南农业大学下属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实业发展总公司、华南农
业大学饲料添加剂厂、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兽药厂、广州市华天动物医药科学技术开发公
司、华南农业大学增城正大肉鸡发展中心、华南农业大学乳品厂、华南农业大学工程技
术开发公司、华南农业大学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和华南农业大学天河科技开发经营部)的
资产负债及国有净资产为基础,根据 2009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广东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明确华农资产公司与上述 9 家企业的母子公司
关系。据此,华南农业大学决定增加华农资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3,075.54 万元,其
中前期已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其余以持有的上述 9 家企业净资产 2,775.54 万元出资并
修订公司章程。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 9 家校办企业产
权划转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775.54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农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75.54 100.0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3)2012 年 6 月,第二次增资至 3,258.50 万元
业大学以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的复函》,同意“华南农业大学将南方高产优质大豆新品种
“华夏 1 号”、“华春 1 号”和“华春 3 号”繁育技术知识产权以评估值 182.96 万元增
加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见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
告同嘉评字[2011]第 0111 号)”。
册资本的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3,258.50 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意将南方高产
大豆新品种“华夏 1 号”、
“华春 1 号”和“华春 3 号”繁育技术知识产权以评估值 182.96
万元增加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验资
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2 年 5 月 23 日止,华农资产已收到由华南农业大学投入的
南方高产优质大豆新品种“华夏 1 号”、
“华春 1 号”和“华春 3 号”繁育技术知识产权
(无形资产)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82.96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农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258.50 100.00
(4)2017 年 10 月,第三次增资至 7,525.18 万元
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农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7,525.18 100.00
(5)2023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
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文件精神,华南农业大学将
占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比例 10%的股权,共 752.518 万元无偿划转至
广东省财政厅。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农资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7,525.18 100.00
华农资产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华农资产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本 例
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会
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酒店管理;幼儿园外托管服务
(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
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外卖递送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
务;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
广州市华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农大科技 6247.9
园管理有 万元
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限公司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新材料技术研发;广告设计、代理;商标代
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企
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发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 注册资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本 例
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打字复印;广告制作;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
日用家电零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灯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
含隐形眼镜);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视听
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
停车场服务;3D 打印服务;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缝纫修补服务;
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电
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美甲服务;柜台、
摊位出租;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电工器材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水果零
售;服装辅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项
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住宿服务;旅游业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
作坊经营;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巡游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
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
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
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
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理发服务;美容服务;婴幼儿配方乳
粉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广东省华 鸡的饲养;生鲜家禽批发;生鲜家禽零售;蛋类批发;蛋类零售;
农正大禽 1000 万 饲料添加剂批发;饲料添加剂零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业有限公 元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依法
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华农 饲料零售;饲料批发;饲料添加剂零售;饲料添加剂批发;畜牧业科
高科生物 学研究服务;水产业科学研究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农业技术
药业有限 转让服务;广告业;种畜禽生产经营;兽用药品制造;饲料添加剂、
公司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兽用药品销售;期刊出版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餐饮管理;企业
管理;品牌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打字复印;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
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日用家电零售;鞋帽零售;灯
广州市华 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农大商业 287.86 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服务有限 万元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眼
公司 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
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停
车场服务;3D 打印服务;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缝纫修补服务;复
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电子
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美甲服务;柜台、
摊位出租;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电工器材销售;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 注册资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本 例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新鲜水果
零售;服装辅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外卖递送服务;物业
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文具用品批发;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种植;水产品零售;鲜肉零
售;新鲜蔬菜零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特定印刷品印刷;文
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刷;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
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
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
酒类经营;理发服务;美容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小餐饮;互联
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
品);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
广州市华
农大动物 233.6 万 动物诊疗;宠物美容服务(不含寄养、销售);宠物用品零售;生物
医院有限 元 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公司
广州华农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
大食品科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有限公 技术推广;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生鲜乳收购;食品销售;食品生
司 产;餐饮服务
广州市奇
限公司
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
技术转让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
学研究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车辆工程的
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机械检测服务;
广州华农
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电子产品检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
大工程技
术开发有
技术开发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
限公司
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摩托车零配件零售;五金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
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汽车驾驶员培
训;汽车修理与维护;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办
公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业面源和
广东华农 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
优品数字 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科技有限 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区
公司 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副产品销
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农业专业及
辅助性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食品经营(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 注册资 持股比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号 本 例
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
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农村
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与农业
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数字文化创
意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四)金诚莱
公司名称 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金慧街 88 号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大院磁性材料实验室自编 503
注册地址
房
法定代表人 秦学东
注册资本 563.15 万元
设立日期 2009-06-02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
经营范围
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金诚莱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金诚莱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金诚莱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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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34.73 3,196.44
负债总额 753.17 1,316.55
所有者权益 2,181.56 1,879.89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01.67 192.02
注:2023 年数据经过审计,2024 年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A、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636.36
非流动资产 298.37
资产总额 2,934.73
流动负债 753.17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总额 753.17
所有者权益 2,181.5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B、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34.26
利润总额 301.67
净利润 301.67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009 年 6 月,金诚莱成立
起设立金诚莱。同日,陈玉明、汪小明等 145 位发起人共同签署《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5 月 22 日止,金诚莱已收到全
部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63.15 万元。
基于上述,金诚莱的发起人姓名、持股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563.15 100.00%
(2)2021 年 9 月,第一次股份变动
股东的股份由继承人法定继承;同意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予其亲属并相应制定了章程修
正案。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金诚莱的股份结构及继承、受让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取得方式
自直系亲属魏雪云、伍稳强、伍旭
分别受让 3.5 万股
自直系亲属姜辉受让 7 万股(含姜
辉自配偶余构平继承的 3.5 万股)
自始、自直系亲属季翠云继承 7 万
股
自始、自直系亲属许日林继承 3.5 万
股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自始、自直系亲属周爱英继承 1.75
万股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自始、自直系亲属周爱英继承 1.75
万股
合计 563.15 100.00%
(3)2022 年 7 月,第二次股份变动
份由继承人钱镁法定继承、颜光明将持有 7 万股股份转让予直系亲属黄裕勇、贾淑巧将
持有 3.5 万股股份转让予直系亲属陈锷,并相应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本次股份变更完成后,金诚莱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563.15 100.00%
(4)2024 年 1 月,第三次股份变动
持有共 17.5 万股股份转让予直系亲属李峻玲;同意黄中越、秦志萍、方平的股份由其
继承人吴元瀚、陈儁、朱江潮法定继承;同意朱江潮将持有 3.5 万股股份转让予朱海潮
(两人系兄弟关系),并相应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金诚莱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563.15 100.00%
(5)2025 年 1 月,第四次股东变动
万股股份转让予直系亲属李嘉婧,并相应制定了章程修正案。本次转让系直系亲属之间
的股份转让。
本次变更完成后,金诚莱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563.15 100.00%
(6)2025 年 4 月,第五次股东变动
晓天法定继承,并相应制定了章程修正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金诚莱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合计 563.15 100.00%
金诚莱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金诚莱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二、配套募集资金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
(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
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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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汪小明为圣慈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圣慈科技 53.50%合伙份额,通过磁欣投
资、胜恒投资合计持有圣慈科技 0.5%合伙份额。汪小明同时担任广州易上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并持有广州易上 6.67%股份。此外,汪小明担任金诚莱的董事,持有金诚莱
秦学东为金诚莱法定代表人、董事,持有金诚莱 0.31%股份,同时担任广州易上董
事,持有广州易上 6.67%股份,通过磁欣投资持有圣慈科技 2.00%合伙份额。
此外,标的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饶钦盛持有圣慈科技 10.00%合伙份额,担任
广州易上董事,持有广州易上 4.38%股份;标的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何美莲持有圣
慈科技 4.60%合伙份额,担任广州易上监事,持有广州易上 1.67%股份;标的公司监事
何能文通过磁欣投资持有圣慈科技 0.55%合伙份额;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杏枝持有
圣慈科技 4.20%合伙份额,持有广州易上 1.67%股份;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各清持
有圣慈科技 4.20%合伙份额,持有广州易上 1.67%股份;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罗毅通
过磁欣投资持有圣慈科技 0.50%合伙份额。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为圣慈科技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圣慈科技 53.50%合
伙份额,通过磁欣投资、胜恒投资合计持有圣慈科技 0.5%合伙份额;同时担任广州易
上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并持有广州易上 6.67%股份。此外,汪小明担任金诚莱董事,
持有金诚莱 1.55%股份。
(三)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未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
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
等
本次交易对方为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和金诚莱,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详
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情况”。除圣慈科技属于合伙企业外,交易对方不涉及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
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
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的情形。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金南磁材 100%股权。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83687669711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增城增江街经三路 8 号
办公地点 广州市增城增江街经三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汪小明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09-04-20
磁性材料生产;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制造;超导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磁性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历史沿革
(一)2009 年 3 月,金南磁材设立
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广州易上、钢研所、金诚莱科技共同出资 1,000 万元成立金南
磁材,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广州易上出资 4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钢研所出资
第 C0116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广州易上、钢研所、金诚
莱科技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钢研所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金诚莱科
技以货币出资 220 万元、广州易上以货币出资 480 万元。
同意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落户意见的函》,同意金南磁材落户增城市。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业执照》(注册号:4401252007557),核准金南磁材设立。
金南磁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二)2009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以 220 万元将其持有的金南磁材 22%股权转让予金诚莱。
相应修改章程。
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南磁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三)2017 年 7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 万元
公司接纳新股东圣慈科技;同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从 1,000 万元人
民币增加到 2,000 万元。
程》,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中衡通验字[2017]
第 0045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股东圣慈科技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南磁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0 100.00
(四)2021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意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广晟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调整有
关事项的函》(粤机编办发(2021)223 号)的要求,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均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全体股东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
公司章程并启用新章程。
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合同》,约定广东省钢铁研究所将原认缴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南磁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0 100.0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三、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圣慈科技 1,000.00 50.00%
广州易上 480.00 24.00%
华农资产 300.00 15.00%
金诚莱 220.00 11.00%
合计 2,000.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圣慈科技持有标的公司 50.00%股权,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汪
小明持有圣慈科技 53.5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持有广州易上 6.67%
股份,持有金诚莱 1.55%股份,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金南磁材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
内容,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金南磁材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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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金南磁材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状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状况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及其权属状况参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九)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相关章节
内容。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1,301.61 10.06%
应付账款 7,727.38 59.71%
合同负债 104.98 0.81%
应付职工薪酬 1,416.47 10.95%
应交税费 431.29 3.33%
其他应付款 26.10 0.20%
其他流动负债 1,933.71 14.94%
流动负债合计 12,941.54 100.00%
负债合计 12,941.54 100.00%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负债总额为 12,941.54 万元,均为流动负债,主
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三)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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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事
项情况如下:
原告 涉及金
被告/被申请
序号 /申 额(万 基本情况 当前进展
人
请人 元)
中山市奔达
法院判决结果主要如下:被告向原告
打印耗材有 被告拖欠原告关于磁芯产品
金南 支付货款 389.72 万元及利息,被告姚
磁材 国彬、梁小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国彬、梁小 诉讼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货款及利息。
英
原告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向法院提出财
产保全的申请;根据《广东省广州市
增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5)
粤 0118 民初 16112 号之一),法院裁
东莞纳圣以被告将金南金属 定:先行查封被申请人金南磁材银行
的减速箱(齿轮箱)项目(含 账户价值 24211378.8 元的财产。
外购材料、生产线、员工、 新莱福已提交答辩状,主张原告的诉
产品及销售渠道、利润)转 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
移至金南磁材,新莱福筹划 法予以驳回,主要答辩内容如下:
金南磁材
对金南磁材股权的购买交易
(被告 1)、 (1)新莱福、金南磁材及金南金属系
从而将减速箱(齿轮箱)项
新莱福(被 依法设立的市场主体。各公司独立作
目转移至新莱福、损害金南
告 2)、汪小 出经营决策,原告无提供证据证明三
金属的利益,新莱福披露的
东莞 明(被告 3)、 者存在串通实施共同侵权行为;
资产购买交易相关公告以及
市纳 饶钦盛(被
相关主体的承诺的真实性、 (2)新莱福本次收购金南的关联交易
圣新 告 4)、何能 系依法依规进行,披露的金南磁材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存疑等为
由,向被告提起诉讼,请求 业务应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
科技 何美莲(被
法院判决的主要诉求如下: 业务,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
有限 告 6)、卢杏
(1)被告 1 向第三人返还转 求。因此,不论案涉齿轮箱业务由磁
公司 枝(被告 7)、
移的 2025 年 3 月、4 月减速 材公司抑或金南金属承担,均不影响
徐各清(被
箱(齿轮箱)项目利润本金 公告内容,新莱福股份交易公告不存
告 8);金南
人民币 3183084.72 元(预估) 在任何不实或虚假陈述,更不存在任
金属(第三
及相关利息;(2)被告 1 向 何损害股民利益的情况;
人) (3)金南磁材销售案涉齿轮箱产品是
第三人支付转移的减速箱
(齿轮箱)项目赔偿款人民 因为客户对供应商有资质要求导致金
币 2100 万元(预估);(3) 南金属无法继续承接客户的采购业
被告 2-8 对被告 1 的上诉债 务,不存在篡夺金南金属商业机会的
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且金南磁材已向金南金属
支付相当于业务利润金额的费用,不
存在侵占金南金属相关利益的情形。
目前该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尚未做
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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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南金属系金南磁材控股子公司,东莞纳圣和金南磁材分别持股 15%和 85%,东莞纳圣主张被
告金南磁材向金南金属支付合计 2421.14 万元,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标的公司面临的最终涉案金
额为归属少数股东原告东莞纳圣的部分,即 363.17 万元。
五、标的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六、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金南磁材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微特电机用关键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精密合金
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铁氧体马达磁条、注塑磁体、柔性钕铁硼磁体、
含油轴承、软磁合金粉体、金属软磁粉芯、吸波材料、金属精密结构件以及减速箱等,
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家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动工具、汽车、新能源、通讯、电
子信息、电磁兼容及物联网等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之“3985 电子专用材料(磁性材料)”。
响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
部。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主要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与中国金属学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以及制定产业政策,组织制定
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
理和监督,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职责是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
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
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等。由工信部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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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并进行业务指导的全国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磁性材料行业标
准的制定部门,负责全国磁性元器件与铁氧体材料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具体包括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下属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协会和中国电子材料行
业协会(CEMIA)下属磁性材料分会,作为民间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对中国磁性材料
工业相关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协调,组织协会会员进行各类行业交流会议、展览考察,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参与制修订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自律,提供行业信息统计服务,
加强和上下游行业组织联系和合作等。
中国金属学会是冶金材料领域的学术性科技组织,主要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
流和研讨活动、生产技术交流活动,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和行
业科技进步,推进行业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冶金、材料科技的繁荣和发展。该学会是中
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主管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
(2)行业主要法律及相关政策
序 颁布时
颁布主体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号 间
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
国民经济和社会
十三届全国人 2021 年 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
大四次会议 3月 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
年规划和 2035 年
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远景目标纲要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将有色金属新材料(包含稀土金属材料、复合金属材
产业结构调整指
本)
装备及专用材料等行业纳入鼓励类行业分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支持企业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
等八部门关于加 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薄弱领域,加
工信部等 8 部 2023 年
门 12 月
型升级的指导意 体系;加快数字技术赋能,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推进
见 产业融合互促,加速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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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用途
金南磁材成立于 2009 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
市隐形冠军企业,建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功能磁性材料及精密
元器件(金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编制 1 项国家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 3 项团
体标准,11 项新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一类产品获得“广东省制造
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两种产品获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现已成长为国际
先进的微电机用粘结磁体及元器件专业厂商。
金南磁材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上述相关产品方面沉淀了深厚经验,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
在永磁材料领域,金南磁材主要产品包括铁氧体马达磁条、柔性钕铁硼磁体和注塑
磁体。
金南磁材铁氧体马达磁条产品的耐温性、阻燃性、磁性能等多项关键性能指标处于
行业领先水平,其厚度能做到 0.2mm-8mm,长宽可随意裁切,最小产品重量小于 0.2g,
充分满足了下游微电机产业对小型化和轻量化的需求,该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
金南磁材是国内较早研发柔性钕铁硼磁体的厂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和
磁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该产品主要应用于传感器、电机、平面喇叭、无线鼠标、智
能手机、纺织机械等领域。
金南磁材在取向及充磁磁场设计、模具设计等方面具有独到的技术,生产的注塑磁
体产品强度高、磁极取向灵活、磁极精度高,产品质量和各项物理性能达到行业先进水
平,可定制不同充磁要求、不同磁特性的注塑磁体,自动化生产铁氧体、钕铁硼和新型
稀土复合注塑磁体,产品涵盖磁瓦、磁转子、磁环、磁辊等多个系列,广泛应用于各类
微电机、磁耦合器和传感器等领域,并在头部品牌汽车与消费电子品牌中批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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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
产品图示
称
铁氧体
马达磁
条
柔性钕
铁硼磁
体
磁瓦 转子
注塑磁
体
传感器 磁辊
在软磁材料及器件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软磁合金粉体、软磁合金粉芯和电磁波
吸收材料。金南磁材长期致力于软磁合金粉体的基础研发,拥有从软磁粉体到软磁粉芯
的全产业链优势,全流程掌控核心技术,产品性能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软磁粉体是储能电感器、开关电源、直流扼流圈、干扰抑制器,EMI 噪声滤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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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也可用作 SMC 材料取代硅钢片,用于马达等行业。
软磁合金粉芯是变压器、电感器、磁存储器和多种电子设备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
于电动汽车、航空航天、太阳能、风能、医疗器械、家电、电动工具等领域。金南磁材
的产品包覆层均匀,具有功率损耗低,直流偏置特性好,电感稳定性优良,产品在实际
应用中保持较高的电阻率,极小的噪音系数,并且无热老化效应。
以软磁合金粉体制备的电磁波吸收材料,主要用于电磁波干扰隔离、抑制电磁噪声
辐射,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柔性电路板、NFC 通讯、SIM-PASS 卡、电磁标签等产品。
金南磁材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粉体形貌修饰、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各个工序和
环节的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批量向头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厂商供货。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软磁合金粉体与粉芯
吸波材料
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含油轴承、精密齿轮和减速箱等。
金南磁材在模压、烧结等成型工艺上有深入的研究,其含油轴承、精密齿轮产品采
用高精度模压成型,具备节材、节能、环保的优势,其中含油轴承月产能超亿件。金南
磁材生产的各种微电机用含油轴承、风机马达用含油轴承和高端中空含油轴承,已批量
供应给全球前五大微电机厂商。
金南磁材基于多年的生产经验,通过优化零部件设计、改进加工工艺,制造的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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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精度高、体积小、噪音低、传动效率高,可以更好的满足智能机器人的发展需求,公
司产品目前已批量给国内头部扫地机器人厂商供货。
产品
产品图示
名称
含油
轴承
精密
齿轮
减速
箱
(三)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马达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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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柔性钕铁硼磁体
(3)注塑磁体
(1)软磁合金粉体
(2)软磁合金粉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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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磁波吸收材料
(1)含油轴承
(2)精密齿轮
(四)主要经营模式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部门根据公司需求以及原、辅材料技术标准开发新供应商。
在确定合作关系前,金南磁材会对供应商的工厂规模、生产能力、交货能力、品质保证
能力及售后服务进行评估,并组织小批量试样。试样通过后,方会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
名录。原辅材料到厂后由品质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
库。金南磁材原辅材料采购由事业部提出计划,物料部实施,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
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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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因此金南磁材主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即按
照“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生产管理。具体而言,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和
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任务和产品质量要求下达到具体车间和工段上,
产品生产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入库。金南磁材主要生产过程均为自主生产,仅少量辅助性
工序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况。
金南磁材产品的销售区域涵盖中国、欧洲、日韩、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金南磁材
设有经营部对销售活动进行统筹管理。主要销售模式有主动开发、被动开发等。主动开
发模式下,经营部主导市场调研与客户开发策略,销售团队主动识别目标客户群体,通
过市场分析锁定潜在客户,制定开发方案并实施定向拜访或产品演示,最终促成新客户
转化与订单签订。被动开发模式下,经营部统筹管理客户咨询与市场线索响应机制,从
公司官网、行业展会或客户来访等渠道获得客户需求后,经营部及事业部根据客户需求
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金南磁材的客户可分为两类。其一为厂商客户,此类客户拥有生产加工或产品开发
能力,采购金南磁材的产品用于其自身生产过程。其二为贸易商客户,该类客户采购金
南产品后,向下游终端客户进行销售。部分终端客户的采购规模较小,若直接向公司下
单,其零散订单会增加生产排程的复杂性。而贸易商通过汇总下游这些中小客户的订单
需求,再统一对接金南磁材进行规模化生产,从而有效解决了小批量订单的生产难题,
具备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金南磁材的客户绝大部分为厂商客户。
无论何种类型客户,金南磁材对其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即均为直销模式;
金南磁材不会对其下游终端销售情况进行管理,不会干涉其与其他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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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销情况和主要客户
(1)2025 年 1-4 月
单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位
永磁材料 吨 8,086.00 6,542.45 6,501.65 80.91% 99.38%
软磁材料及器件 吨 1,245.00 824.00 955.50 71.94% 115.96%
PM 精密合金器件 吨 390.00 315.96 297.44 81.02% 94.14%
注:销量统计口径包括软磁材料及器件、含油轴承及结构件产品中供公司自用部分的使用量,下同。
(2)2024 年
单 产能利用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位 率
永磁材料 吨 21,558.00 19,541.81 19,329.37 90.65% 98.91%
软磁材料及器件 吨 3,687.00 3,237.66 2,912.33 87.81% 89.95%
PM 精密合金器件 吨 1,110.00 796.77 720.60 71.78% 90.44%
(3)2023 年
单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位
永磁材料 吨 19,803.00 16,582.15 16,378.69 83.74% 98.77%
软磁材料及器件 吨 3,663.00 3,288.87 3,126.16 89.79% 95.05%
PM 精密合金器件 吨 1,050.00 939.36 958.16 89.46% 102.00%
(1)按产品类别构成
按产品类别划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永磁材料 11,196.08 66.70% 34,911.83 69.64% 29,116.80 69.96%
软磁材料及器件 2,446.21 14.57% 8,471.36 16.90% 7,618.56 18.31%
PM 精密合金器件 3,140.18 18.71% 6,723.70 13.42% 4,874.27 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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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2.65 0.02% 19.61 0.04% 7.22 0.02%
总计 16,785.12 100.00% 50,126.50 100.00% 41,616.85 100.00%
(2)按地区构成
按区域划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3,351.62 79.54% 38,744.58 77.29% 30,221.13 72.62%
境外 3,433.50 20.46% 11,381.92 22.71% 11,395.72 27.38%
总计 16,785.12 100.00% 50,126.50 100.00% 41,616.85 100.00%
报告期内,金南磁材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情况如下:
(1)2025 年 1-4 月
单位:万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入比例
- 合计 4,428.19 26.36%
(2)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号 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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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号 收入比例
- 合计 13,839.26 27.58%
(3)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入比例
- 合计 11,976.97 28.67%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主料、辅料以及包材等,各类原材料采
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料 6,224.97 85.30% 17,370.11 83.34% 13,778.34 83.39%
辅料 801.17 10.98% 2,677.85 12.85% 2,067.97 12.52%
包材 271.49 3.72% 795.65 3.82% 675.59 4.09%
合计 7,297.63 100.00% 20,843.60 100.00% 16,521.90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料主要包括铁氧体磁粉、钕铁硼磁粉、粒料、铁和氯化聚乙
烯等,采购金额占当期主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79.00%、77.22%和 72.54%,占比较为
稳定,是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其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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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公斤
类别
平均价格 变动 平均价格 变动 平均价格
铁氧体磁粉 5.41 5.14% 5.15 -4.85% 5.41
钕铁硼磁粉 168.24 29.93% 129.48 27.14% 101.84
粒料 19.99 1.34% 19.73 27.93% 15.42
铁 3.87 -4.27% 4.05 -8.58% 4.43
氯化聚乙烯 6.68 -3.97% 6.96 -2.69% 7.15
报告期内,金南磁材主要使用的能源为电力和水,主要能源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用量(万度) 776.84 2,455.06 2,427.32
平均单价(元/度) 0.61 0.65 0.76
电力
金额(万元) 475.06 1,603.25 1,834.82
营业成本占比 4.00% 4.83% 6.32%
用量(万吨) 2.02 5.73 6.80
平均单价(元/吨) 3.91 3.91 4.02
水
金额(万元) 7.90 22.42 27.38
营业成本占比 0.07% 0.07% 0.09%
(1)2025 年 1-4 月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 3,837.75 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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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 年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 10,879.84 46.29%
(3)2023 年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 8,751.49 46.57%
(七)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发展,金南磁材规模持续增长、规模效应逐渐显现,金南磁材产品得到了
众多知名厂商的深度认可。根据中金企信国际咨询《2022 年全球及中国磁性材料与器
件、永磁铁氧体行业细分应用领域市场销售咨询》、鸿晟信和研究院《全球与中国铁氧
体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告 2022-2028 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
材料与器件分会出具的证明等文件的统计测算,金南磁材铁氧体马达磁条 2024 年市场
占有率全球领先,是全球前十大微电机厂商的主流供货商,荣获“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
军产品”认证,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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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南磁材永磁材料领域技术优势
在永磁材料领域,金南磁材在粘接磁体材料配方与工艺研究上沉淀了丰富经验,铁
氧体马达磁条综合性能优于同行,开发的无卤磁体在信赖性、产品一致性、使用寿命以
及高转速马达中的应用具有显著优势。金南磁材成功开发出耐高温性优于同行的铁氧体
马达磁体并获发明专利授权,使用温度可达 150℃,满足汽车、5G 基站等对耐高温微
电机的要求,产品技术全球行业领先。
金南磁材开发的柔性钕铁硼磁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大磁能积高达 11MGOe,
支持灵活的多极充磁,产品抗冲击与耐折弯性优异,可批量生产厚度仅为 0.2mm 的薄
壁磁环和异形磁条,广泛应用于各类可穿戴设备和高端微电机(如精密编码器、汽车电
机、机器人关节电机等),产品已在全球头部品牌手机中批量使用。
注塑磁体方面,金南磁材在取向及充磁磁场设计、模具设计等方面具有独到的技术,
可自主进行模具/充磁夹具结构设计和加工制作。金南磁材生产的注塑磁体不仅强度高,
而且磁极取向灵活,磁极精度高,产品质量和综合性能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可以一站
式提供磁瓦、磁辊、磁转子、磁环等各品类注塑磁体产品。
(2)金南磁材软磁材料及器件领域技术优势
在软磁材料及器件领域,金南磁材创新性地采用注塑工艺制备软磁材料,拥有从原
料粉末生产开发到注塑颗粒制备再到器件注塑成型的全过程生产能力;采用该技术生产
的高性能粘结高频软磁体,在复杂形状、薄壁产品制作上独具优势,目前已在全球头部
品牌的多款手表和耳机上应用。
在吸波材料方面,金南磁材拥有吸波材料全流程核心技术,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
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各个工序和环节的关键技术。产品相对磁导率达 300
(@3MHz)以上,技术水平和产销量行业领先。自主研发的车用吸波材料,已批量使
用在头部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上。在消费电子用吸波材料方面,金南磁材开发的吸波材料
吸收衰减大、反射衰减小,厚度最薄仅 0.03mm,契合电子产品轻、薄、小的发展需求,
应用于全球头部品牌手机、耳机的无线充电套装等多个场景,并批量向行业头部消费电
子厂商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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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南磁材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技术优势
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金南磁材在粉体成型和防锈工艺上积累了多项关键技术,
开发出超耐磨金属含油自润滑轴承、无油自润滑合金减磨轴承、耐高温高湿不锈钢轴承
等各类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无人机马达、智能机器人传动马达、电动 VR 头显、手柄控
制器传动马达、汽车电机(电动座椅、电动尾门)、特殊场景下使用的水泵或油泵等领
域;其中,研发成功的铜石墨、铁铜石墨等无油自润滑轴承等产品已得到行业知名客户
认可,并小批量出货。
经过在马达磁条领域多年的深耕与积累,金南磁材已与国际范围内知名的微电机厂
商建立了深厚的业务合作关系,积攒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日本电产、万宝
至、美蓓亚、德国 ebm-papst、中国台湾 AVC、台达集团等知名微电机厂商,也包括日
本 Wacom、美国美磁、兆威机电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近年来,金南磁材自主研发的高
性能永磁和软磁材料,通过对杭州象限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已经实现了对头部消费电
子品牌的配套。
金南磁材人员结构合理且稳定性高,公司总经理饶钦盛、副总经理何美莲、卢杏枝、
徐各清、罗毅等主要核心管理人员平均任职时间超过 15 年。其他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的服务时间也均超过 10 年。金南磁材核心团队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共同
的企业经营理念,能够高效地对公司重大决策形成共识并落实执行。同时金南磁材核心
团队经验丰富,对公司的业务及所处行业具备深入的认识,能够快速响应外部竞争环境
的变化,保证了金南磁材的可持续稳健发展。
金南磁材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拥有完整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2012 年以来陆续
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IATF16949 等管理体系认证。金南磁材拥有磁滞回线测量
仪、磁导率测量仪、表磁分布测量仪、微电机 K 值测试仪、高低温冷热冲击试验箱、
高温试验箱、EDX 能量色散光谱仪、X 射线检测仪、TMA 热机械分析仪、轴承 PV 高
速试验机、10 吨万能试验机等数十种大型实验和检测设备,以保证对产品质量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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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控。在产品质量稳定性的管控上,金南磁材依托深耕行业二十余年的经验积累,自主
研发设计了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磁性材料生产线以及配套管理软件系统。金南磁材于
产线升级。目前相关产线的智能化水平较高,可以实现自动称量、自动生产、自动计件、
自动充磁、自动检测等,生产线的自动化极大提升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形成了较
强的竞争优势。
(八)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标的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
覆盖永磁材料、软磁材料、PM 精密合金器件三大技术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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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磁材料核心技术情况
序 技术或工艺名 技术来 应用阶
产品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号 称 源 段
授权发明专利:
高转速电机用 高转速电机对橡胶磁体的物理性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通过开发
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各向异性铁氧 独有的磁粉和复合粘结剂配方,结合混炼、叠压和硫化工艺,制 自主研 大批量
体橡胶磁加工 备出能够在长时间高温、高速旋转下不开裂的橡胶磁条。该磁体 发 生产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技术 通过了 2 万转每分钟的严格测试,已大量使用在高转速微电机上。
及磁性胶条测试装置
通过橡胶体系与铁氧体磁粉的配方及交联工艺优化,所制备的橡 授权发明专利:
胶磁体可以在高温下(最高使用温度可达 150℃)仍然具有较好的 201410381899.6,一种无卤
耐高温各向异 曲绕性,有效解决了现有橡胶磁体耐温性不足的问题。本技术制 耐油耐高温的柔性铁氧体
备的橡胶磁有效满足汽车及 5G 通讯基站等高端领域对微电机耐 橡胶磁体及其制备方法 自主研 小批量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发 生产
磁加工技术 温性能的严苛需求,如:汽车前大灯散热风扇需耐受 120℃高温环
境,助力转向传感器工作温度达 140℃,通风座椅散热风扇则需适
磁性橡胶片粘连的涂覆装
应 110℃工况。 置
授权发明专利:
国内首创开发出无卤阻燃的橡胶磁体,通过引入具有阻燃性能的
阻燃耐油柔性铁氧体橡胶
无卤阻燃各向 增塑剂、膨胀型阻燃剂等方法,实现了高效的阻燃效果,阻燃达
磁体及其制备方法 自主研 小批量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发 生产
胶磁加工技术 了良好的柔韧性和耐油性,拓宽了产品的应用,尤其是满足了汽
车、航空等领域无卤阻燃的应用要求。
体橡胶磁片卷材分切机调
刀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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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或工艺名 技术来 应用阶
产品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号 称 源 段
性铁氧体橡胶 通过开发独有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技术,使得磁粉在橡胶基体中形 202022374329.8:冷却机构 发 生产
磁加工技术 成更充分和更均匀的取向,提高磁体的充磁特性。该技术制作的 及磁胶片定型设备
橡胶磁体充磁后磁极分布均匀,波形更平滑,磁极精度可达到 1% 202022592333.1:切条废料
公差范围,用于微电机及风扇马达可以提高电机的转动稳定性, 分离装置
减少噪音。
授权发明专利:
高性能柔性钕 通过本专利所述技术加工的柔性钕铁硼磁体最高性能可达到 201010501350.8:一种应力
钕铁硼磁 自主研 大批量
体 发 生产
工技术 传感器、办公自动化等。 结钕铁硼磁体及其制备方
法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金南磁材对注塑磁产品的磁路设计具有深厚的技术沉淀,可独立
设计和制作各种注塑模具、充磁线圈以及辅助工装设备,通过注
注塑装置;
塑模具结构和材料的搭配,达到材料轴向取向、径向取向、轴向
可自由设计磁 与径向结合取向、以及多极永磁取向等,结合充磁线圈的设计和
口残留的注塑磁模具;
路的高性能注 优化,最大限度发挥材料的磁性能,并自主设计磁铁的海尔贝壳 自主研 大批量
塑磁产品生产 阵列,显著提高了产品的表磁峰值,可设计生产各种高精度的传 发 生产
外转子组件、转动部件及电
技术 感器磁环、马达磁环、转子、磁辊等注塑磁产品。通过自主设计,
机;
可以完成轴向单面多极充磁、轴向双面多极充磁、径向多极充磁、
多极斜充磁、不规则磁路充磁等等,最小磁极距可以做到 1mm,
方玩具;202120789042.3 一
充磁角度精度最高可以达到 1°以内。
种七巧板
(2)软磁材料核心技术情况
序 技术或工艺名 应用阶
产品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技术来源
号 称 段
国内独有的利用机械破碎法制备铁镍钼粉体工艺,制备的粉体压制
铁镍钼粉体制 大批量
备工艺 生产
良的综合性能,最终产品可用于航空航天及军工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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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或工艺名 应用阶
产品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技术来源
号 称 段
利用材料成份快速检测技术,精准控制合金成分,结合高效破碎制
机械铁硅铝粉 大批量
体制备工艺 生产
内一线品牌公司。
授权发明专利:
通过采用急速冷却技术和氧化抑制工艺,结合均匀一致的合金化工
微晶铁硅铝粉 202310291016.1,一种低损 小批量
体制备工艺 耗、高成型强度的铁硅铝 生产
硅铝粉体。
粉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通过采用自研自制的设备及工艺,成功制备具有细粒度和高频低损
微纳铁硅、铁镍 小批量
粉体制备工艺 生产
(如芯片电感)
基于多年超细磁粉制备工艺技术的积累,公司自研了多种包覆体
高性能磁粉芯 系,可以实现(1)低损耗高 DC 高性价比磁芯;(2)高频低损耗 大批量
加工技术 磁芯的制作。 生产
发明专利:
大长径比的电磁波吸收剂
超高磁导率生 高磁导率,产品相对磁导率达 300(@3MHz); 大批量
产工艺 2、大幅提升高性能粉的出粉率,磁导率 300 的粉出粉率超过 60%, 生产
为业内先进水平。
背衬电磁吸波材料吸波阻
抗计算的优化方法。
进,实现了最薄 0.03mm 的吸波材料的量产,精度可以控制在±10%,
超薄吸波材料 磁导率最高可以达到 250,为客户提供薄轻宽强的吸波材料解决方 大批量
加工技术 案;2、通过对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升了此类产品生产效率,大幅 生产
降低了生产成本,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对厚度要求严格的小型化、
精密化的消费电子领域,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车载无线充电
大批量
生产
吸波材料加工 试均可满足车载要求的吸波材料,同时设计出相关信赖性测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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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技术或工艺名 应用阶
产品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技术来源
号 称 段
技术 及方法;
统模组,已在行业内头部客户的多款车型上实现量产。
通过特殊粉体处理工艺,创新性地采用注塑工艺生产软磁材料,在
复杂形状、薄壁产品制作上独具优势,目前,金南磁材拥有从原料
粉末的生产开发到注塑颗粒的制备再到器件的注塑成型的全过程
生产能力。目前已在多款手表和耳机上应用,与铁氧体和纳米晶带
生产的产品性能相当。1、金属软磁材料具有比铁氧体更高的饱和
磁感应强度,如铁硅铝其饱和磁感应强度可以达到 1.2-1.3T,远高
于铁氧体的 0.5T,更适用于大电流充电,可以大幅提高充电功率;
各向异性注塑
域;3、注塑软磁粘接强度高,工艺简单,无需高温烧结,可以大 生产
技术
幅降低能耗,同时由于产品一次成型且强度高,可以大幅降低各个
生产环节损耗。4、可以制作各种复杂形状,且加工精度高,尤其
在薄壁及细条的设计上独具优势。可以大幅提升良率及精度;5、
用特殊粉体处理工艺,大幅提升磁体电阻率,大幅降低涡流,使其
发热低于铁氧体磁体,同时还可以具备优异的盐雾性能。6、采用
一次注塑成型工艺,工艺简单,流程短,效率高,良率高,成本优
势显著。
(3)PM 精密合金器件制造核心技术情况
序
产品 技术或工艺名称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技术来源 应用阶段
号
实用新型专利:
基于多年的工模设计和制作经验,大幅改良了粉体成型工
艺,开发了独有的成型机上结构与装置,从而使粉末充填
金属精密 种芯棒跳动的粉末
元器件 成型装置。
成型工序,提高了产品粉重和高度稳定性,改善了多台阶
结构的产品成型压制性能和效率。
种粉末冶金成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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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技术或工艺名称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技术来源 应用阶段
号
的上二结构
通过系统考虑和反复试验,成功开发了一体真空油浸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
金属精密 通过 PLC 控制,实现浸油、注油、出油一体完成,用于含
元器件 油轴承的真空油浸,确保轴承内部充分注油,大幅提高生
种真空油浸装置
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
传统含油轴承内径面是直的,对马达组装精度要求很高。
一种内径面带有特殊
金属精密 通过在轴承内径面两端增加特殊的角度设计,可以减少马
元器件 达组装时出现的卡轴现象,减小了轴和轴承的配合间隙,
技术
提高了马达精度,延长马达寿命。
传统工艺方法制备得到的含油轴承径向的成分、密度、含
油率、强度较为均匀一致,未在径向上对它们进行调控,
金属精密 一种复合成分的含油 难以兼顾强度和含油率,获得综合性能优良的含油轴承。
元器件 轴承制备技术 新开发的复合成分的含油轴承,通过径向成分的特殊设计,
保证轴承内层具有足够的含油率,同时显著地提升了含油
轴承整体的压溃强度,进而提升了含油轴承的使用寿命。
金属石墨轴承材料含有大量石墨均匀分布在铜基或铁铜基
金属基体金属材料内,在低油或无油的情况下,仍有足够
金属精密 金属石墨轴承制备技
元器件 术
(缺)油状态下仍可以正常使用,相较于含油轴承,在特
殊温度环境下更可靠、更耐用、噪音更低。
大型工程机械用的轴套,一般采用钢质或铜质机加工生产,
具有单价高、使用时需定期添加油脂、安装时易破碎等问
金属精密 题,本技术在铁粉中添加一定的超细石墨和特殊铜合金,
元器件 压制、烧结后得到足够高的硬度和强度的多孔轴套材料,
再对这些材料进行浸油处理,最终实现低成本、易安装、
无需额外添加油或油脂的目的。
传统含油轴承结构简单,轴与轴承接触面积大,噪音相对
金属精密 内径中间逃空的中空
元器件 含油轴承制备技术
工艺制备的中空含油轴承具有摺动面短、摩擦力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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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技术或工艺名称 技术特点/先进性的特征 专利成果 技术来源 应用阶段
号
噪音小的优点,且由于中间逃空,改善了圆柱度不好、产
品精度不高的缺点,可广泛应用于电脑及中大型家电冷却
风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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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 89 人,占到员工总数的 9.9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姓名 职位 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及贡献 简历
广州金南磁性
货头部消费电子品牌; 学,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硕
材料有限公司
罗毅 事业部总经
并实现对头部消费电子品牌的批量供货; 公司副总经理。2016.08-至今,广州金
理、龙门公司
总经理
子复合功能材料)产线,大幅度提升了相关 龙门公司总经理。
产品生产效率。
女,1978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化
利,多篇实用新型专利,并均实现产业化;
广州金南磁性 工大学,研究生学历,材料学专业,
材料有限公司 硕士学位,现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
张莉 项目《各向异性铁氧体橡胶磁体节能增效自
技术经理、技 限公司粘结磁体事业部技术总监。
动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各向异性铁氧
术总监 2013.01-至今,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
体橡胶磁体功能材料绿色制造技术升级改造
公司,技术经理、技术总监。
项目》。
男,1983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广东工
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微电子学与固
体电子学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广州
温合金扩散”两步法制备工艺,攻克了扩散
广州金南磁性 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
法固有的难包覆、低包覆率等关键技术难题,
材料有限公司 任、产业研究院副院长。2013.01-至今,
龙红 并已将实验研发成果推进到稳定的产业化;
研发中心主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事业部
军 2、参与开发了 Sendust 系、MPP 系软磁合金
任、产业研究 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产业研究院
粉体材料,设计并确定最佳成分配比、合金
院副院长 副院长;
化工艺、制粉工艺等,获得成分准确、相均
匀、一致性好、磁电性能优的软磁金属材料。
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男,1983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中南大
生产的 4°面打轴承、中空轴承、FDB 轴承、
学,大学本科学历,粉体材料科学与
广州金南磁性 超高速马达用轴承等产品得到了日本电产、
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现任广州金南
朱登 材料有限公司 万宝至、台达、建凖等境内外著名电机生产
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PM 精密合金器件
峰 事业部副总经 厂家的认可和批量采用;
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01-至今,广州
理 2、在精密结构件方面,主导开发了小模数螺
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品管经理、
旋双连齿研发和量产,用于工业机器人传动
事业部副总经理。
装置。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投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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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 2023 年
研发投入(万元) 870.79 2,700.76 2,715.85
占营业收入比重 5.19% 5.38% 6.50%
(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
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
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修订)》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
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金南磁材主要从事
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上述需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情形。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情况。标
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的产生,公司已建设了相应环保设备
处理上述废弃物,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因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政策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按照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先进的产品检测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标的公司已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汽车行业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已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
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把控。标的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质量检
验、采购管理、售后服务等重要方面制定了质量管理相关标准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涉及
到有关产品质量的各个方面,明确责任划分,据此制定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
(十一)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涉及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七、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716 号),标的公司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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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4,588.04 74,619.47 63,247.09
负债总计 12,941.54 15,260.07 10,449.87
所有者权益 61,646.50 59,359.40 52,79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6,794.08 50,166.92 41,788.55
营业利润 2,446.93 9,503.27 6,035.03
净利润 2,198.67 8,282.42 5,589.5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113.83 8,146.16 5,244.78
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69.12 10,250.22 9,397.61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37.00 -2,288.12 -368.83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02.28 -1,680.90 -3,410.76
流量净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17.35% 20.45% 16.52%
流动比率(倍) 3.86 3.31 3.88
速动比率(倍) 3.13 2.70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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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1 3.73 3.20
存货周转率(次) 1.27 3.80 3.32
毛利率 29.36% 33.88% 31.01%
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共有下属公司 4 家,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
净利润均未达到标的公司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存在其他参股公司、分公司。标的公司
下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
广州金意新 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橡胶粘带制造;塑料粒料制
司 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
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
龙门金南磁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锻
公司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
造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模具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
广州金佳精
处理加工;五金配件制造、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通
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公司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制造;橡胶
广州金南金
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锻件及
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产品销
公司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九、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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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7,716.48 5,137.92 12,578.56 71.00%
机器设备 11,235.26 4,789.62 6,445.64 57.37%
运输工具 340.08 284.32 55.76 16.40%
电子设备 1,076.12 980.56 95.57 8.88%
其他设备 242.53 196.58 45.95 18.95%
合计 30,610.48 11,389.00 19,221.48 62.79%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取得 用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权利期限
号 人 方式 途 权利
粤(2021)广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金南 州市不动产 住
磁材 权第 宅
粤(2021)广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金南 州市不动产 住
磁材 权第 宅
粤(2018)广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街经三路 8 号 1 栋 房屋 新建 业
粤(2018)广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街经三路 8 号 2 栋 房屋 新建 业
粤(2018)广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街经三路 8 号 3 栋 房屋 新建 业
粤(2018)广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街经三路 8 号 4 栋 房屋 新建 业
粤(2018)广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街经三路 8 号 5 栋 房屋 新建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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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018)广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街经三路 8 号 6 栋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4)广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宗地
金南 州市不动产 街经三路 8 号厂房、 46187.07/ 出让/ 工
磁材 权第 连廊(自编号 A5、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2)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2)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2)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2)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3)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3)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3)龙 宗地
龙门县惠州产业转
龙门 门县不动产 59537.50/ 出让/ 工
金南 权第 房屋 新建 业
粤(2023)广
金南 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 宗地 工
磁材 权第 街广汕公路南侧 20020.00 业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主要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面积(㎡) 实际用途 他项权利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面积(㎡) 实际用途 他项权利
公路南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汕
公路南侧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汕
公路南侧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金南磁材已取得该等房屋所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序证件,现已完
成竣工联合验收,并已申请办理该等房屋的权属证书,相关权属证书的取得预计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根据 2025 年 7 月 16 日于信用广东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
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自然资源、基本建设投资、建筑市场监管等领域不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金南磁材拥有的正在履行协议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是否取 是否取
承租 租赁面
序号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用途 租赁期限 得权属 得租赁
方 积(m2)
证明 备案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合苑二街 1 2025.4.10-20
磁材 号 2103 房 26.4.9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 2025.4.22-20
磁材 3 号 17 栋 2204 房 26.4.21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 2025.6.15-20
磁材 3 号 17 栋 1102 房 26.6.14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 2025.2.10-20
磁材 3 号 14 栋 903 房 26.2.9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 2025.9.26-20
磁材 3 号 19 栋 2301 房 26.9.25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陆村小学路 2025.3.15-20
磁材 3-1 号 26.3.14
金意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 2025.2.16-20
料
金南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 2025.8.15-20
金属 3 号 15 栋 3001 房 26.8.1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是否取 是否取
承租 租赁面
序号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用途 租赁期限 得权属 得租赁
方 积(m2)
证明 备案
龙门 龙门县龙城街道青龙路 125 号裕 2025.3.15-20
金南 泰名门花园 2 号楼 1004 房 26.3.14
龙门 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金河湾 2025.6.15-20
金南 花园第 6 座 1003 房 26.6.14
金南磁材租赁的部分房屋存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
况,鉴于该租赁房屋用途主要为员工宿舍,周边可替代房产较多,搬迁难度较小,预计
产生的搬迁费用不会对金南磁材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该等租赁房屋尚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不会对金南磁材及其下属公司生
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金南磁材及其下属公司未就上述租赁物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
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上述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
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导致该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四)知识产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69 项授权专利,其中 14 项发明专利、55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人 日 方式 制
金南 一种橡胶磁材料及 原始
磁材 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取得
金南 一种防堵料检测机 实用 原始
磁材 构及网带式烧结炉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测试台及磁性 实用 原始
磁材 胶条测试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进料装置、搅 实用 原始
磁材 拌设备及生产线 新型 取得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权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人 日 方式 制
一种高氮无镍奥氏
金南 原始
磁材 取得
法和应用
一种电机外转子组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机
金南 一种粘接磁体及其 原始
磁材 制备方法 取得
金南 一种无胶口残留的 实用 原始
磁材 注塑磁模具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加料斗及磁胶片出 实用 原始
磁材 片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南 冷却机构及磁胶片 实用 原始
磁材 定型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以超薄强磁柔
金南 原始
磁材 取得
体的睫毛饰件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带活动芯棒的 实用 原始
磁材 上模组件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芯棒跳动的粉 实用 原始
磁材 末成型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粉末冶金成型 实用 原始
磁材 机的上二结构 新型 取得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权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人 日 方式 制
金南 一种硫化炉自动收 实用 原始
磁材 放料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带冷却机构的 实用 原始
磁材 搅拌机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自动吹条回收 实用 原始
磁材 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带螺旋输送机 实用 原始
磁材 的磁粉罐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双工位橡胶磁 实用 原始
磁材 条收卷机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旋转小车自动 实用 原始
磁材 配料机构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磁条在线测厚 实用 原始
磁材 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无卤耐油耐高
金南 温的柔性铁氧体橡 原始
磁材 胶磁体及其制备方 取得
法
一种具有大长径比
金南 原始
磁材 取得
其制备方法
一种无卤阻燃耐油
金南 继受
磁材 取得
体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金属背衬电磁
金南 原始
磁材 取得
计算的优化方法
金南 一种防止磁性橡胶 实用 原始
磁材 片粘连的涂覆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电磁吸波片制 实用 原始
磁材 备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铁氧体橡胶磁 实用 原始
磁材 片卷材分切机调刀 新型 取得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权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人 日 方式 制
装置
金南 一种铁硅铝软磁合 实用 原始
磁材 金立式浇铸模组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铁镍钼软
金南 实用 原始
磁材 新型 取得
火的承载装置
金南 一种微小铁氧体橡 实用 原始
磁材 胶磁片收集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南 一种能吸收飞尘的 实用 原始
磁材 粉体分级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应力场取向各
金南 向异性可挠性粘结 原始
磁材 钕铁硼磁体及其制 取得
备方法
金意
原始
取得
料
金意
一种磁性转子清洁 实用 原始
装置 新型 取得
料
金意
一种批量去毛刺装 实用 原始
置 新型 取得
料
金意
一种上料、堆料装 实用 原始
置 新型 取得
料
金意
一种磁性转子上料 实用 原始
装置 新型 取得
料
金意 各向异性永磁体辐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料 设备
金意
一种注塑磁环及包 实用 原始
括其的着磁设备 新型 取得
料
金意 一种高压超声喷雾 继受
新材 热分解法直接制备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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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人 日 方式 制
料 氧化铝包覆的铁氧
体的方法
金意 一种高活性多孔隙
继受
取得
料 方法
龙门 一种带有翻转结构 实用 原始
金南 的磁芯涂装设备 新型 取得
一种具有多工位的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机
一种用于磁芯加工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炉
一种可提高磁粉均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叶混合机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一种低损耗、高成
龙门 型强度的铁硅铝粉 原始
金南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取得
用
龙门 一种黄铜包铁粉的 原始
金南 制备方法 取得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软磁粉出粉装 实用 原始
金南 置 新型 取得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磁环胶纸包覆 实用 原始
金南 装置 新型 取得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机械手抓料装 实用 原始
金南 置 新型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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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人 日 方式 制
龙门 一种气氛保护甩带 实用 原始
金南 设备 新型 取得
龙门 实用 原始
金南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粉体进出料密 实用 原始
金南 封装置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粉料自动上下 实用 原始
金南 料装置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粉体出料阀装 实用 原始
金南 置 新型 取得
龙门 一种炉口入料密封 实用 原始
金南 装置 新型 取得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20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商标 国际分类 有效期至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材
材
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售
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未在中国境内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共拥有 4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域名 有效期 ICP 备案
粤 ICP 备 2025442361
号-1
粤 ICP 备 2025442361
号-3
粤 ICP 备 2025442361
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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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金南磁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
材 监督管理局
金南磁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
材 监督管理局
龙门金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
南 理局
金南磁 海关进出口货物
材 收发货人备案
金意新 海关进出口货物
材料 收发货人备案
金南金 海关进出口货物
属 收发货人备案
金南磁
材
金佳精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0101MA5CUMB35D0
密 登记回执 01X
金意新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0101MA59FKFD2200 2025-9-26 至
材料 登记回执 1W 2030-9-25
龙门金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1324MA4WWUKM7T
南 登记回执 001X
金南金 固定污染源排污 91440101MA9YANRQ6G0 2025-9-12 至
属 登记回执 01W 2030-9-11
(六)特许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金南磁材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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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标的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
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
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
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
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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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计量原则
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
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
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
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
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的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且客户已接
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公司内销产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
公司已根据合同规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确认签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时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在 FOB 贸易模式下,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出
口,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公司外销产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公司
按客户要求将产品报关离境后,以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寄售客户指定的仓库后客户从寄售仓库中领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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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与客户定期对账后确认收入。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
组合类别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汇票、应收商业 票据类型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承兑汇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应收账款——
账龄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账龄组合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应收押金 款项性质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
保证金组合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其他应收款
账龄 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账龄组合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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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
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00-20.00 5.00 4.75-9.5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00 5.00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00 5.00 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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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00 5.00 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00 5.00 19.00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
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
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机器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
的影响
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企业及
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其利润产生影响
的情形。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将龙门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等 4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主要经营地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及注册地 直接 间接
龙门金南磁性材料 2,000.00 万 广东省惠州
制造业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元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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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地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及注册地 直接 间接
广州金意新材料有 1,500.00 万 广东省广州
制造业 75.00 设立
限公司 元 市
广州金南金属材料 1,000.00 万 广东省广州
制造业 85.00 设立
有限公司 元 市
广州金佳精密模具 广东省广州
有限公司 市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五)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一、其他事项
(一)交易标的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交易标的金南磁材 100%股权最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股权交易、增资
或改制进行评估或估值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
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金南磁材 100%的股权,不涉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和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的募投项目报批情
况请见“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配
套资金用途”。
(三)标的资产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
身享有或承担。
(四)标的公司股东层面曾存在的代持及解除情况
标的公司直接股东不存在代持情形,间接股东曾存在代持情形。截至报告期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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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股权代持关系均已经解除。相关股权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过程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具体代持及解除情况如下:
德森、陈玉明、秦学东、汪小明、廖壮伟、刘大良、黄文辉、秦志萍、唐泉代表 45 名
自然人出资人持有金诚莱科技的股权。2009 年 3 月,金诚莱科技出资设立金南磁材。
金诚莱科技成立时,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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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8.00 100%
莱科技部分实际出资人去世,其继承人(个别本是实际出资人)继承了去世实际出资人
所持金诚莱科技的股权,金诚莱科技实际出资人变更为 145 人。本次增资扩股和实际出
资人变更未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仍由章郑烈、谭金城、曾德森、陈玉明、秦学东、
汪小明、廖壮伟、刘大良、黄文辉、秦志萍、唐泉代表 145 名自然人出资人持有金诚莱
科技的股权,并间接持股金南磁材。
本次增资扩股至金诚莱设立前,金诚莱科技的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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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万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备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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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万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备注
元)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出资额(万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备注
元)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出资额(万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备注
元)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出资额(万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身份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备注
元)
合计 80.45 100.00% -
为金诚莱的发起人,其在金诚莱的持股比例和各自在金诚莱科技的出资比例一致,详情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63.15 100.00%
将其持有的金南磁材 22%股权转让予金诚莱。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系解除金诚莱科技
股东以其名义间接持有金南磁材的股权。
(五)关于标的公司股权激励安排
为了支持金南磁材未来长期发展,金南磁材的实际控制人未来自愿将其持有圣慈科
技的部分财产份额用以对金南磁材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计划安排将根据未来实
施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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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可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
诚莱合计持有的金南磁材 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现金方式支付对价的比例占交
易对价的比例分别为 90%、10%,股份支付对价金额为 94,860.00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金额为 10,54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南磁材 100%股权。
(一)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
产、金诚莱合计持有的金南磁材 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
金诚莱。
(二)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根据广东联信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金南
磁材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为 105,459.88 万元。参考该评估值,经各方
协商一致后,金南磁材 100%股权交易作价确定为 105,400.00 万元。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以发行股份、现金方
式支付对价的金额分别为 94,860.00 万元、10,540.00 万元。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创业板。
(四)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
行对象为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和金诚莱。发行对象以其持有标的资产认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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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41.01 32.8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41.48 33.19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39.09 31.27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
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
(六)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中现金支付比例为 10%(全部支付给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其余部分以发
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数量将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发行股份数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标的资产对价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如有调价,则按调整后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足一股的舍去尾数取整;单位:股)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单位:万元
交易对价
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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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价
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股)
圣慈科技 50.00% 52,700.00 10,540.00 42,160.00 12,407,298
广州易上 24.00% 25,296.00 - 25,296.00 7,444,379
金南磁材
华农资产 15.00% 15,810.00 - 15,810.00 4,652,736
金诚莱 11.00% 11,594.00 - 11,594.00 3,412,007
合计 100.00% 105,400.00 10,540.00 94,860.00 27,916,420
注: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且交易对方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
现金的支付主张。
本次发行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
后由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
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七)锁定期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
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配股等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
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交易对方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诚莱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
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
不受此限。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广州易上、金诚莱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业绩承诺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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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
(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
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
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
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
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取得的股份,也遵守前述规定。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
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如果审核监管部门对锁定期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则交易对方应按审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锁定期进
行调整。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
方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8,000.00 万元(含 48,000.00 万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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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30%。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
地点为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
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
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确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
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8,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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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
册确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
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则锁定期相应调整。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认购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
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持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中介
费用,具体用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总 项目募投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
基地建设项目
高性能合金材料与软
磁元器件生产基地建 33,000.00 21,000.00 43.75%
设项目
支付本次现金对价及
中介费用
合计 60,000.00 48,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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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易对方的本次业绩承诺不包含上述募投项目带来的收益(包括募投项目收益、利息收益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金南磁材。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厂房、微电机用轴承产品产
线建设及模具中心建设等。本项目实施后,一方面将有助于公司提升微电机用轴承产品
强度、精度、使用寿命,抓住该类产品在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机遇,
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本项目将提升公司模具的设计制造能力,有利于满
足金南磁材及新莱福的产品质量要求,快速响应客户定制化需求,并提升产品的成本管
控能力。
(2)项目投资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 占比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17,000.00 100.00% 4,833.00 7,011.61 5,155.39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预计整体建设期为 3 年。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包括设计规划及报批、主体工程
建设、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与调试、软件购置及安装、人员招募及培
训。具体如下所示:
T+1 年 T+2 年 T+3 年
序号 实施步骤
H1 H2 H1 H2 H1 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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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年 T+2 年 T+3 年
序号 实施步骤
H1 H2 H1 H2 H1 H2
(4)项目投资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构成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17,000.00 17,0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达产后,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2.20%。
(6)项目建设用地及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建设,项目已完成备案,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金南磁材的全资子公司龙门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计划
利用现有场地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生产高性能金属粉体、高性能软磁材料及高频高性
能软磁粉芯。本项目实施后,龙门金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粉体生产基地,为金南磁材及
新莱福的发展提供优质稳定的粉体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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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 占比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33,000.00 100.00% 8,166.19 12,121.47 12,712.34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预计整体建设期为 3 年。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包括设计规划及报批、主体工程
建设、拆除现有老旧厂房、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与调试、软件购置及
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具体如下所示:
T+1 年 T+2 年 T+3 年
序号 实施步骤
H1 H2 H1 H2 H1 H2
(4)项目投资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构成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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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构成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33,000.00 21,0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达产后,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4.03%。
(6)项目建设用地及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建设,项目已完成备案,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对价 10,540.00 万元,同时也需要支付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费用,公司拟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支付上述现金对
价及中介费用。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顺应金属精密元器件高端化发展趋势,加速高性能粉体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应
用
随着中低端金属精密元器件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金属精密元器件呈现高端化的发展
趋势。国内企业亟需加强对材料和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推动产品朝着高精度、高密度、
高硬度、高强度、结构复杂及致密化等高端化方向发展,在高端金属精密元器件产品中
形成技术和市场优势,提升自身的市场地位。
金南磁材坚持高性能金属精密合金工艺的探索和研发,在粉体成型工艺上积累了多
项关键技术,并且公司的自润滑轴承已批量供应给全球前五大微电机厂商。本次收购完
成后,金南磁材将凭借对模压、烧结等工艺的深入研究以及丰富的自润滑轴承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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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结合新莱福在高性能粉末冶金粉体和陶瓷材料等关键原料方面的研发成果,通过
本项目加速公司对陶瓷轴承、自润滑轴承等高端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使自润滑轴承烧
结后的强度大幅提升,实现自润滑轴承的高端化转型升级。
(2)提升模具设计制造能力,满足产能扩张需求
模具的精度、结构复杂度及使用寿命作为关键工艺要素,直接影响产品品质与制造
成本。相较于外协采购,自主开展模具设计制造可有效缩短模具采购流程及零件生产周
期,有助于快速响应客户定制化产品的生产需求。此外,自主开发模式可通过零件产品
生产中发现的问题持续优化模具生产工艺,积累模具生产经验,持续提升模具质量,为
零件产品提供质量保障。
因此,为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响应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购
置先进模具生产设备,同步提升模具设计制造能力与产品精度质量指标,为产能扩张提
供高精度模具供应保障。项目建成后,将显著增强公司对零部件产品全价值链的全流程
质量管控、成本优化及交付周期管理能力。
(3)推动公司拓展新兴应用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近年来,人形机器人和低空经济等新兴应用领域蓬勃发展,对零部件的需求也快速
增长。上述新兴产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原理与传统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因此对零部件的
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结构精度和结构复杂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属精密元器
件由于具备较好的物理性能和机械性能,且具备可大批量、低成本地生产精密、异形的
机械零件的特点,因此该工艺技术在新兴领域具有较强的应用潜力。
本项目通过引进先进制造设备并采用微纳金属粉体技术,开发适配高载荷承载性能
的金属精密元器件,可有效满足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对高性能零部件的市
场需求,助力公司开拓战略性应用市场并构建新增长点。
(1)构建粉体材料自主供应体系,打造从粉体到粉芯的全产业链研发生产能力
粉体在纯度、粒度大小和颗粒形状等方面的特性均会对器件的质量产生影响,优质、
稳定的粉体供应对器件的生产质量和成本至关重要。同时,器件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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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问题对粉体的研发和生产工艺改进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打造从粉体到器件
的全产业链研发生产能力将有助于实现加速粉体研发和保障器件生产的双向赋能。本项
目将建设的粉体生产基地,成为链接粉体研发和公司粉芯生产的关键支点,构建起粉体
材料自主供应体系。
(2)满足下游行业对高频磁性材料的需求,形成全频谱磁性材料产品布局
随着人工智能、新能源、5G 通信等行业的发展,1MHz 以上的高频应用场景对磁
性材料的需求持续增长,下游领域对高频磁性材料在小型化、低损耗、高饱和磁通密度、
高磁导率等方面的性能要求也日益提升。虽然标的公司具备从软磁粉体到软磁粉芯的全
产业链优势,但受限于软磁粉体材料性能,公司现有产品主要覆盖工作频率在 600KHz
以下的应用领域,无法满足市场对高频磁性材料的需求。该项目将建设面向 1MHz 以上
的高工作频率应用场景的磁性材料生产线,开辟新能源车电控、5G 基站、AI 服务器、
超算等市场领域,满足下游行业对高频磁性材料的需求,形成全频谱磁性材料产品布局。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82,100.41 万
元,但其中 71,840.36 万元为前次募集资金专项使用,扣除该余额后仅剩约 10,260.05
万元,考虑到公司尚需保留充足余额的现金供日常流动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现有货币资金无法为本次交易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缓
解资金支付压力,有利于维持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
(九)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及剩余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包括公司 IPO 时首发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
的《关于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52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230,723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45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517.6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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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2,457.20
减:发行费用 7,939.57
募集资金净额 94,517.6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577.89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6,255.18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52,3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540.36
公司预计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十)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
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资金募集不足或失败,上市公司将以
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十二)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中是否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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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
(联信(证)评报字[2025]第 A0630 号),截至评
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05,459.88
万元,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增值率 79.09%。基于上述评估结果,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对价为 105,400.00
万元。
上市公司拟向圣慈科技、广州易上、华农资产、金诚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金南磁材 100%股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可转债
号 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对价
合
- - 10,540.00 94,860.00 - - 105,400.00
计
二、标的资产评估介绍
(一)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
市场;(2)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企业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
体资产;
(2)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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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可以预测。
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的前提
条件:(1)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2)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需的。
(二)评估方法选择及理由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
的风险也可以量化,具备使用收益法评估的基础条件。收益法结果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
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拥有的运营能力、运营资质及客户认可度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
整体的综合获利能力。
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
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由于交易案例比较法所需要的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
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同时由于市场上难
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规模相当、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参考企业,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
故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论
运用收益法,经过评估测算,金南磁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05,459.88 万元。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时,金南磁材总资产账面值为 71,458.11
万元,评估值为 94,059.86 万元,增幅 31.63%;负债账面值为 12,571.67 万元,评估值
为 12,571.67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58,886.44 万元,评估值为 81,488.19 万元,
增幅 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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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益法评估结论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
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
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
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
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同时对企业预期收益做出贡献的不仅仅有
各项有形资产,还有其他账外的无形资产,也考虑了企业所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运营
资质、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要素协同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
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收益法结果从未来获利角度考虑,反映了其拥有的品牌
影响力、运营能力等无形资产在内的综合盈利能力。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
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体现其股权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因此,通过清查及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时,金南磁材股东全部
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05,459.88 万元。
三、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变化;
估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责。并假设能保持现有的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相对稳定,或变化后的管理、业务、
技术团队对公司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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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假设
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运营方式等与目前保持一致;
单位的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被评估单位及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
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变化带来的损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满足认证
条件并获得高新技术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 15%的所得税优惠。由于金南磁材管理层预
计金南磁材预测期研发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并能满足其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条件。合理假设金南磁材能够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能够取得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合理假设金南磁材能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并
能够取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测时间完工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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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为基准,未来能够持续经营,被评估单位的收益实现日为每年年中;
的审批,行业资质持续有效;
发生重大变化。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货币资金内容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14,847.79 万元,其中:
现金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日元、欧元及韩元,账面价值 14.38 万元;银行存款账
面价值 13,531.80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面价值 1,301.61 万元,
评估无增减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内容为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账面价值 3,500.00 万元,评估无增减
值。
应收票据内容为不带息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 2,210.03 万元,评估无增减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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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内容为应收货款,账面价值 14,592.80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应收账款融资内容为不带息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 306.96 万元,评估无
增减值。
预付款项内容为预付货款、费用及工程设备款等,账面价值 117.34 万元,评估无
增减值。
其他应收款内容为内部往来款、代垫水电费及员工借款等,账面价值 8,327.83 万元,
评估无增减值。
金南磁材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及发出商品,账面价
值 5,814.70 万元。存货的评估价值为 6,646.50 万元,评估增值 831.80 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内容为预缴企业所得税,账面价值 51.25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
金南磁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450.50 万元,账面价值 4,450.50 万元,内容为对龙
门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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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合计 - - 4,450.50 9,750.75
经评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为 9,571.19 万元,评估增值 5,300.25 万元。
(三)固定资产评估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 9,702.51 万元。
结合评估目的,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是以开发或建造评
估对象建筑物或类似建筑物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利润和应纳
税金得出委估房地产重置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委估房地产的公开市场价值。
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经评估测算,房屋建筑物的重置价值为 17,96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4,248.36 万元,
评估增值 4,545.85 万元。
设备类资产账面净值 4,038.92 万元,主要包括:(1)全自动粉末成型机、注塑机、
密炼机和压延机等机器设备;
(2)别克商务车、小型越野客车和厢式运输车等运输设备;
(3)空调、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和冰箱等电子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设备按持续使用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以全新设备于基
准日的市价确定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并通过年限法和实际勘察相结合确定成新率计算
评估值,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经评估测算,设备类资产重置价值为 8,221.63 万元,评估净值为 4,378.92 万元,评
估增值 340.00 万元。
(四)在建工程评估说明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353.19 万元,内容为待安装的机器设备,评估无增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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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形资产评估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 2 项,账面价值 2,534.66 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现土地价值评
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
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技术规程,根据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项目的具体特
点以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为此,经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查勘,以及对委估
宗地的特点、评估目的及宗地所处区域的影响因素等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确定
采用市场法进行测算。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将委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
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宗地的成交价格进行差异修正,以此估算委估宗地
价格的方法。
经评估测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 5,322.91 万元,评估增值 2,788.24 万元。
金南磁材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办公软件,账面价值 32.17 万元。
评估专业人员首先查看了企业获得以上无形资产的相关资料,阅读了其中的有关内
容、权利期限,对无形资产取得的合法、合理、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然后向财务人
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了解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
方法和期限。经核实,账表金额相符,本次评估时以该项资产的原始发生额及尚存受益
期等来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确认,其他无形资产——办公软件的评估价值为 32.17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经评估确认,其他无形资产——专利权、注册商标及域名的评估价值为 8,795.60
万元,评估增值 8,795.60 万元。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增值较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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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213.69 万元,内容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是
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
益中抵扣的金额)存在差异所产生的,其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经评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13.69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七)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内容为长期资产设备工程款,账面价值 363.78 万元。
评估专业人员查看了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申报表,与相关会计凭证、明细账、总账
和资产负债表进行核对,查阅了关于各款项的相关文件资料。经核查,账务记录正确,
无核实调整事项,以经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63.78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八)流动负债评估说明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 1,301.61 万元,内容为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评估无增减值。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7,786.30 万元,内容为应付货款、工程设备款及费用等,评估无
增减值。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 104.72 万元,内容为预收货款,评估无增减值。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1,185.19 万元,内容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工会经费,
评估无增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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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342.99 万元,内容为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
房产税及附加税等,评估无增减值。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14.76 万元,内容为党支部经费、科协活动及预提费用。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了解,逐一具体分析各往来款项的数额、发生时间和原因、
债权人经营管理现状等,对各款项付出的必要性作出判断,以经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
经评估确认,其他应付款的评估价值为 14.76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1,836.09 万元,内容为待转销项税额,评估无增减值。
(九)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过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时,金南磁材总资产账面值为 71,458.11
万元,评估值为 94,059.86 万元,增幅 31.63%;负债账面值为 12,571.67 万元,评估值
为 12,571.67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值为 58,886.44 万元,评估值为 81,488.19 万元,
增幅 38.38%。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49,768.70 50,600.50 831.80 1.67
非流动资产 21,689.41 43,459.00 21,769.59 100.3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450.50 9,750.75 5,300.25 119.09
固定资产 13,741.43 18,627.28 4,885.85 35.56
在建工程 353.19 353.19 0.00 0.00
无形资产 2,566.83 14,150.68 11,583.85 45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3.69 213.6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3.78 363.78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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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资产总计 71,458.11 94,059.86 22,601.75 31.63
流动负债 12,571.67 12,571.67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2,571.67 12,571.67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8,886.44 81,488.19 22,601.75 38.38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金南磁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是从企
业整体出发,以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通过分析、判断和预测企业未来收益,考虑企
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后,选取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
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
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
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
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
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
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现金流量包括企业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和属于股东权益的
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两种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
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股东
的现金流量,是扣除还本付息以及用于维持现有生产和建立将来增长所需的新资产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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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支出和营运资金变动后剩余的现金流量。以上两种现金流量对应的方法分别为间接法
和直接法。本次采用间接法,对应的现金流量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经营性资产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溢余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
负债价值-付息债务)。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本次评估是将金南磁材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对其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评估。评估基础是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预测和折现率的取值,因此被评估资
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理预测及可量化;
好的客观性,能合理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
(3)收益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和收益额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
的风险也可以量化,具备使用收益法评估的基础条件。收益法结果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
度考虑,反映了企业拥有的运营能力、研发能力及客户认可度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整
体的综合获利能力,故确定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因此,本次对金南磁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具体采用企业自
由现金流折现法。
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
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本次评估范围和对象为金南磁材的股东全部权益;
(2)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基准日前后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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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3)对纳入评估范围,但在预期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
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4)由上述各项折现值加总再加上单独评估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减去非
经营性负债,即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整体价值。
(5)由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整体价值再减去付息债务价值,得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三)收益法评估过程
(1)收益模型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 P?C ?D (1)
式中: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经营性资产价值
C:评估基准日溢余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 P
(2)
式中:Fi:未来第 i 年的自由现金流量
Fn:未来第 n 年的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g: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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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收益年期 i = 0.33, 1.17, 2.17,……,n
本次评估使用股权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F=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 (3)
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逐年预测前
阶段各年的权益现金流量;其次,预测后阶段被评估单位进入稳定期,保持前阶段最后
一年的预期收益额水平,估算预测期后阶段稳定的权益现金流量。最后,将两部分的现
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加和,得到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价值。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E D
WACC ? ? Ke ? ? (1 ? t ) ? K d
D?E D?E (4)
式中:E:权益资产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D/E:行业平均资本结构
t:所得税率
Kd:债务资本成本
Ke ?Rf1 ???ERP?Rc (5)
式中: R f :无风险利率
?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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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价值体现在获取未来的能力上,直接与未来收益期的长短相联系。总体而言,
应该涵盖委估资产的整个收(受)益期限。从整个受益年度出发,可以是有限期与无限
期的统一。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无法对将来影响企业所在行业继续经营的相关
限制性政策或者相关限制性规定是否可以解除做出预计,则在测算其收益时,收益期的
确定可采用无限期(永续法)。
假设行业存续发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本次评估假定是持续经营,因此拟采
用永续的方式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即预测期限为无限期。
可以预测的期限取 5 年,假设 5 年后金南磁材的业务基本进入一个比较稳定的时期,
因此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年现金流不再考虑增长,以未来第五年的现金流作为永续后段
或有限年期各年的现金流。
本次评估,管理层基于历史经营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及未来业务拓展计划,分析确
定未来各年的产品销量,并基于历史交易价格及市场情况预估未来产品平均单价。
标的公司将收入按照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及 PM 精密合金器件等分别进行预
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永磁材料 29,213.09 44,720.00 47,938.40 50,680.78 53,444.99 55,586.22
软磁材料及
器件
PM 精密合
金器件
营业收入 40,017.60 62,395.00 68,015.65 72,996.35 77,813.57 82,028.74
根据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公司将会对成本、费用进行科学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水
平增长,以降低材料采购、人工成本。本次评估,管理层结合对企业发展状况的分析,
并参考企业历史年度材料成本占比及未来采购降本计划等预估未来产品直接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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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按照产能匹配情况预估未来各年总人数及平均工资水平预测,折旧按预测的固
定资产原值及公司折旧政策计算确定,租金按照企业现有租约及未来经营规划进行预测,
其他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增长率进行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永磁材
料
软磁材
料及器 3,088.99 7,466.47 8,341.63 9,182.49 9,516.69 9,971.29
件
PM 精
密合金 4,346.23 5,235.40 6,063.41 6,987.20 7,782.15 8,672.87
器件
营业成
本
金南磁材需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税及印花税等;分别为应交流转税税额的 7%、3%及其他。
本次评估根据未来年度业务发展预测额度与以上计税方法估算金南磁材各年度的
税金及附加数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税金及附
加
金南磁材销售费用主要是营销人员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折旧摊销及其他等。
根据与营业收入配比的原则,分别对销售费用进行了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工资薪酬 805.72 1,289.59 1,431.44 1,538.80 1,615.74 1,696.53
业务招待费 43.44 68.52 74.00 77.70 81.58 85.66
差旅费 33.86 44.74 48.77 52.34 55.80 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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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折旧及摊销费
用
其他 31.16 33.97 34.51 34.99 35.45 35.86
合计 939.74 1,471.75 1,625.41 1,741.25 1,826.74 1,915.79
金南磁材管理费用主要是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折旧及摊销、
股份支付等。根据与营业收入相关性分析,分别对管理费用进行了预测,其中:
人员薪酬:按照企业提供的未来人员架构规划,参照企业历史年度的工资增长水平
调整预测。
折旧及摊销费:按照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折旧摊销额,并结合未来资本
性支出对应新增折旧摊销额进行预测。
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总数和支付年度由被评估单位根据协议确认。评估人员根据其
历史年度分摊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中的金额比例对预测期内的金额进行分
摊。
其他费用:主要是管理相关的费用,包括车辆费、差旅费、修理费及办公费等,以
其历史年度所占收入的比例,考虑一定的增长率计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职工薪酬 1,998.76 3,313.28 3,478.94 3,652.89 3,762.48 3,837.73
业务招待费 59.79 116.35 123.91 130.11 136.61 143.45
折旧及摊销 175.02 255.75 268.54 281.97 296.06 310.87
股份支付 174.74 265.30 265.30 265.30 265.30 265.30
其他 311.95 435.11 456.87 474.21 493.47 513.68
合计 2,720.26 4,385.79 4,593.57 4,804.47 4,953.92 5,071.02
金南磁材研发费用主要是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摊销费用及其他等。
根据与营业收入相关性分析,分别对管理费用进行了预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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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薪酬:按照企业提供的未来人员架构规划,参照企业历史年度的工资水平预测;
折旧及摊销费:按照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折旧摊销额,并结合未来资本
性支出对应新增折旧摊销额进行预测;
其他:主要是研发相关的费用,以其历史年度所占收入的比例,考虑一定的增长率
计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职工薪酬 1,400.07 2,205.99 2,426.59 2,669.25 2,936.17 3,229.79
直接投入 734.81 1,029.01 1,131.91 1,245.10 1,369.61 1,506.57
折旧及摊销 50.60 78.66 82.59 86.72 91.06 95.61
其他 - 14.68 16.15 17.77 19.54 21.50
合计 2,185.48 3,328.34 3,657.24 4,018.83 4,416.38 4,853.46
金南磁材的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手续费等;
对于利息收入,考虑企业日常保留现金的活期利息;对于汇兑净损失不存在必然产
生的可能,即使产生,金额也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因此预测为零;
对于银行手续费,根据公司收入占比预测;
对于利息支出,根据未来公司经营情况及借款计划,对利率、还本付息的安排等进
行确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5-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财务费用 -73.97 -115.24 -126.00 -135.46 -144.57 -152.45
因为营业外收支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本次预测在假定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不考
虑此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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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预测时,金南磁材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的有效
期为 3 年,预计通过复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评估按照 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
根据金南磁材现有的资产状况和提取标准,结合资产的可能发展情况,预测未来年
度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递延资产摊销数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折旧摊
销
本次评估对于金南磁材的追加投资考虑资本性支出和净营运资金变动两个项目:
(1)资本性支出
本次评估时对于金南磁材的追加投资不仅是考虑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还考虑
了依赖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所能实现的追加资本性支出,是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和
生产水平,获得永续收益的保障,在本次评估的假设条件下,不考虑公司目前还没有明
确的新增资本可能带来的新的投资计划,因此,本次预测时对于追加投资的考虑主要是
与实现未来收入水平相匹配的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和追加资本性支出。
需追加的资本性支出为:根据金南磁材未来年度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资本性
支出
(2)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获取他人的商
业信用而占用现金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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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因此估算营运资金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主要因素。根据评估对象经审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
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预测结果,
可得到预测期内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
根据企业盈利预测资料,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规划,通过对企业历史资产与经营收入
和成本费用的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和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企业未来各
年度营运资金需求量,计算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经过上述分析测算,未来各年度营运资金变动额的预测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营运资
金增加 1,179.13 2,538.40 2,689.55 2,343.18 2,206.79 1,921.91
额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E D
WACC ? ? Ke ? ? (1 ? t ) ? K d
D?E D?E
式中:E:权益资产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D/E:行业平均资本结构
t:所得税率
Kd:债务资本成本
Ke ? Rf 1 ?? ?ERP?Rc
式中: R f :无风险利率
?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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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 :市场风险溢价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1)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收益率 R f 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年期
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 f 的近似,即 R f =3.06%。
(2)企业风险系数β
β为衡量公司所处行业系统风险的指标,通常采用商业数据服务机构所公布的公司股
票的β值来替代。首先,本次评估对中国证券市场上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通过 wind 资讯系统终端查询得出:行业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β系数为 0.8903。
结合下述计算公式及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率确定被评估单位的企业风险系数βe。
式中:βe:有财务杠杆β;
βt:无财务杠杆β;
T: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
D/E:付息债务/股权价值的比率;
本次评估采用行业的平均 D/E 计算βe。
(3)市场超额收益率 ERP 的确定
市场超额收益率(ERP)反映的是投资者因投资于风险相对较高的资本市场而要求
的高于无风险报酬率的风险补偿。其中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表明
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是以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为计算范围,综合
确定的股价指数。通过计算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的收益率可以反映股票市场的股票投资
收益率,结合无风险报酬率可以确定市场超额收益率(ERP)。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主要用来反映股市的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为上证综指(9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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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成指(399001)
,其中上证综指(999999)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深证成指
(399001)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标准选出 40 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
司作为成份股,用成份股的可流通数作为权数,采用综合法进行编制而成的股价指标。
故本次评估通过选用上证综指(999999)
、深证成指(399001)按几何平均值计算的指数
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收益的指标,将其两者计算的指标平均后确定其作为市场预期报酬
率(Rm)
。
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估算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样本的选择标准
是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的剩余年限超过 10 年的国债,最后以选取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
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
本次评估收集了上证综指(999999)
、深证成指(399001)的年度指数,分别按几何
平均值计算 2015 年至 2024 年上证综指(999999)
、深证成指(399001)的年度指数收益
率,然后将计算得出的年度指数收益率进行算术平均作为各年股市收益率(Rm)
,再与各
年无风险收益率(Rf)比较,从而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ERP(详见下表)
。
上证综指 深证成指 市场预期
ERP=Rm
年份 收 盘 指 指数收益 报酬率 无风险收益率 Rf
收盘指数 指数收益率 -Rf
数 率 (Rm)
平均 8.78% 11.97% 3.78% 6.60%
结合上述测算,采用各年市场超额收益率(ERP)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
的风险收益率,即市场风险溢价为 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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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反映企业的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企业特定因素而要求的风
险回报。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被评估单位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
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
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具体为 2.20。
(5)权益资本成本 Ke 的确定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上述公式进行测算,得到权益资本成本如下表: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月
权益资
本成本
(6)债务资本成本 Kd 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0%为债务
资本成本 Kd。
(7)加权资本成本 WACC 的确定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资本成本 WACC 的计算公式:
经过测算,确定加权资本成本为 10.97%。
对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溢余资产采用其他评估方法单独进行相应的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1)余裕货币资金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余裕货币资金账面值为 13,839.23 万元,评估值为 13,839.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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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性金融资产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账面值为 3,500.00
万元,评估值为 3,500.00 万元。
(3)未预测未来收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未预测未来收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为母公司对广州金南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的投资,投资比例 85%,投资成本 850.00 万元,账面值 850.00 万元。考虑
到该公司涉及诉讼,出于谨慎角度未在收益法中预测该公司未来收入,而是对该子公司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认其评估值为 603.31 万元。
(4)非经营性应收款项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非经营性应付款项为其他应收款,账面值为 142.92 万元,评
估值为 142.92 万元。
(5)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188.48 万元,
评估值为 188.48 万元。
(6)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账面值为 492.77
万元,评估值为 492.77 万元。
(7)非经营性应付款项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非经营性应付款项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
账面值为 1,873.86 万元,评估值为 1,873.86 万元。
(8)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其他流动负债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账面值为
经测算,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价值为 16,785.69 万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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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账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一 溢余资产 13,839.23 13,839.23
二 非经营性资产 5,174.17 4,927.48
三 非经营性负债 3,807.57 3,807.57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净资产合计 15,205.83 14,959.14
经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无有息债务,截至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
金额为 0.00 万元。
(四)收益法评估结果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计算,即可得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即: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或溢余资产价值-有息债务
=90,500.74+14,959.14-0.00=105,45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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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南磁材收益法评估结果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5-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 40,017.60 62,395.00 68,015.65 72,996.35 77,813.57 82,028.74 82,028.74 82,028.74
二、营业总成本 33,064.89 52,298.75 57,314.76 61,604.20 65,457.75 68,831.15 68,698.50 68,831.15
其中:营业成本 26,803.08 42,520.81 46,812.60 50,383.58 53,575.49 56,280.03 56,280.03 56,280.03
税金及附加 490.31 707.29 751.95 791.52 829.80 863.29 863.29 863.29
销售(营业)费用 939.74 1,471.75 1,625.41 1,741.25 1,826.74 1,915.79 1,915.79 1,915.79
管理费用 2,720.26 4,385.79 4,593.57 4,804.47 4,953.92 5,071.02 4,938.37 5,071.02
研发费用 2,185.48 3,328.34 3,657.24 4,018.83 4,416.38 4,853.46 4,853.46 4,853.46
财务费用 -73.97 -115.24 -126.00 -135.46 -144.57 -152.45 -152.45 -152.45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三、营业利润 6,952.71 10,096.25 10,700.89 11,392.15 12,355.82 13,197.60 13,330.24 13,197.6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6,952.71 10,096.25 10,700.89 11,392.15 12,355.82 13,197.60 13,330.24 13,197.60
减:所得税 806.86 1,154.83 1,206.06 1,266.36 1,363.20 1,437.02 1,437.02 1,4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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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5-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永续期
五、净利润 6,145.85 8,941.42 9,494.83 10,125.79 10,992.62 11,760.58 11,893.23 11,760.58
减:少数股东损益 103.09 72.25 80.75 89.25 97.75 106.25 106.25 106.25
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42.76 8,869.17 9,414.08 10,036.54 10,894.87 11,654.33 11,786.98 11,654.33
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
付息债务利息(所得
-68.03 -106.07 -115.63 -124.09 -132.28 -139.45 -139.45 -139.45
税后)
减:资本性支出 1,054.19 3,198.31 3,267.06 3,331.06 3,445.06 3,559.06 2,446.73 2,446.73
营运资金增加额 1,179.13 2,538.40 2,689.55 2,343.18 2,206.79 1,921.91 - -
企业净现金流量 4,883.26 5,012.37 5,446.57 6,456.94 7,443.45 8,480.63 11,647.53 11,514.88
折现率 10.97% 10.97% 10.97% 10.97% 10.97% 10.97% 10.97%
折现年期 0.33 1.17 2.17 3.17 4.17 5.17 6.17 n
折现系数 0.9659 0.8856 0.7981 0.7192 0.6481 0.5840 0.5263 4.7976
净现值 4,716.73 4,439.18 4,346.88 4,643.82 4,824.12 4,952.97 6,130.08 55,243.98
经营性资产价值 89,297.77
加:股份支付费用 1,202.97
减:有息负债 0.00
加:溢余性资产价值 14,959.14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5,4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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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董
事会认为:
公司聘请联信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联信评估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
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
要求,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联信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
范围一致。联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
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实
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所选用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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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联信评估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
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公司本次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评估预测的合理性
联信评估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
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收益法采用了国际通行的
WACC 及 CAPM 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测算过程中评估机构对 WACC 及 CAPM 模
型相关参数的选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行为规范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评估中对预测期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要根据标的公司历史经
营数据、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对其未来增长性的判断进行的测算。评估机构引用的历史经
营数据真实准确,使用的预测期收益参数具有相关计算依据,对标的公司业绩成长预测
较为稳健、合理,测算结果符合标的公司未来经营预期。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的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按《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利用自身的资本平台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
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严格管理标的公司,确保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加强标的公
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
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
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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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同时,董事会未来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
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以实现产业协同、资源互补,
在技术、客户资源、管理、资本平台等方面进行整合,发挥合作共赢的协同效应,上市
公司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金额
难以量化,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的评估预测过程中,未考虑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之间协同效应对标的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的评估值作为参考,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多项
因素协商确定,亦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
(五)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营业收入与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用,营业收入变动与
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幅度
- 105,459.88 -
-1% 103,850.27 -1.53%
-3% 100,631.06 -4.58%
营业收入与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且较为敏感,企业主要通过营业收入规模的
稳步增长来实现盈利,收入变动对企业权益价值的影响较大符合其经营特征。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评估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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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幅度
- 105,459.88 -
-1% 106,475.96 0.96%
-3% 108,573.15 2.95%
折现率与评估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折现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折
现率增加 3%,评估值减少 2.77%,折现率减少 3%,评估值增加 2.95%。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粘接磁体配方与工艺研究、软磁粉体的研制、PM 精密合金器件
开发等方面沉淀了深厚经验,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A 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类业
务的有横店东磁、龙磁科技、云路股份、东睦股份等。
根据标的资产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计算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定价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分别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倍
标的资产 交易作价 静态市盈率 动态市盈率 市销率 市净率
金南磁材 105,400.00 12.71 11.17 2.10 1.74
注 1:标的公司静态市盈率=100%股权交易价格/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注 2:标的公司动态市盈率=100%股权交易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平均承诺净利润(2026 年-2028 年);
注 3:标的公司市销率=100%股权交易价格/2024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注 4:标的公司市净率=100%股权交易价格/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相关可比上市公司指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销率 市净率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销率 市净率
平均值 36.29 3.33 3.51
标的公司 12.71 2.10 1.74
注 1:上市公司市盈率 PE=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时的总市值/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注 2:上市公司市销率 PS=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时的总市值/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注 3:上市公司市净率 PB=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时的总市值/可比上市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 4:数据来源为 wind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应指标,标的公司的市销率
和位于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区间内。标的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指标低于行业均值,本次
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价格将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针对标的资产股东权益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基于市场化交易原则协商确定。根
据交易各方的初步商议结果,本次交易拟作价 105,400.00 万元。
由于市场上不存在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以及应用领域完全一致的并购标
的,为了保证可比性,本次选取近期制造业的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经查询可比交易公开
信息,可比交易标的公司与金南磁材对比情况如下:
交易作价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静态市盈率 动态市盈率
(亿元)
德马科技 莫安迪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5.51 9.26 10.04
C3393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
新强联 圣久锻件 9.72 13.81 11.54
制造
汇创达 信为兴 C3989 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4.00 11.44 9.09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国风新材 金张科技 7.00 16.83 12.11
子设备制造业
平均数 12.84 10.70
本次交易 12.71 11.17
注 1:动态市盈率=100%股权交易价格/业绩承诺期平均净利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 2:静态市盈率=100%股权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如评估基准日
为 12 月 31 日,则取当年数据;
注 3:市净率=100%股权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注 4:相关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信息
新莱福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静态市盈率、动
态市盈率分别为 12.71 倍及 11.17 倍,位于市场可比交易的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区
间内。本次交易作价的市盈率倍数处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估值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客观反映了标的公司股权
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七)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的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且协同效应受到市场环境以及后续整合效果的影响,上市
公司董事会认为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因此从谨慎性
角度出发,本次交易定价并未考虑上述因素。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
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估值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重要
变化事项。
(九)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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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资产购买协议
华农资产(乙方 3)、金诚莱(乙方 4)
(乙方 1-4,合称乙方)签署了《广州新莱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上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应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本次交易所涉标
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双方同意,在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签署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交易方式等具体交易方案进行明确约定。
(二)发行股份
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用于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作价金额。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
行对象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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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如甲方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股份的
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股票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
股,不足一股的零头部分无需支付。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如甲方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6)股份锁定期:
乙方 1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乙方 2、乙方 3、乙方 4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乙方 1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双方另行约定业绩承诺事项,承诺方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承诺方在业绩承诺
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甲方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乙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因甲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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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如前述关于对价股份的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的,乙方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
(7)双方确认,本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事项以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交易
方案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为准。
(三)交割
标的资产应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完成交割。标的资产交割手续由乙方及标的公司负责办理,甲方应就办理标的资产
交割提供必要协助。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等资料记载
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取得变更后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视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自交割日起,甲方享有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标的资产的风险及
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当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就资产交割
情况作出公告。
在甲方依据前款规定完成公告、报告后,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
成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交割,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将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
发行股份交割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为甲方办理发行股份的交割提供必要协
助。
本次收购中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交易对价,自以下支付条件全部满足(或被上市
公司书面豁免之日起)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1)《购买资产协议》已经按照相
关约定完全生效;
(2)标的公司已经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确认,在资产评
估报告出具后签署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所涉现金支付的具体时间节点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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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公司与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标的资
产交割日后仍由标的公司承担。
(四)过渡期损益的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
双方同意,将在标的资产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后,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归属事宜。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由重组完成后的股东按持
股比例享有,甲方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发行股份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双方确认,交割日后,甲方有权指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
公司进行专项审计,以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并在标
的资产完成交割后的 60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以确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
(五)税费承担
双方同意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由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依法应缴纳的税费,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分担。
(六)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
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给守约方所造
成的损失。
若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或本次交易未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等《资产购买协议》任一方不能控制的
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生效或实施的,不视为任一方违约。双方应按前述事项对协议的影
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或延期履行《资产购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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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效、变更和终止
部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已按乙方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
(2)本次交易获得乙方有权主管单位、业务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
(3)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4)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5)本次交易所涉股份发行事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华农资产(乙方 3)、金诚莱(乙方 4)
(乙方 1-4,合称乙方)签署了《广州新莱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上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作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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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标的公 交易对价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司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圣慈科技 50.00% 52,700.00 10,540.00 42,160.00
金南磁 广州易上 24.00% 25,296.00 - 25,296.00
材 华农资产 15.00% 15,810.00 - 15,810.00
金诚莱 11.00% 11,594.00 - 11,594.00
合计 100.00% 105,400.00 10,540.00 94,860.00
(三)股份支付安排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98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7,916,420 股,各交易对方在
本次交易中将分别获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数量(股)
圣慈科技 12,407,298
广州易上 7,444,379
华农资产 4,652,736
金诚莱 3,412,007
合计 27,916,420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及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价格及数量为准。
(四)现金支付安排
各方同意,甲方应于交割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向乙方发行
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在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后,现金对价部分将由上市公司在资产交割后 6 个月内支付。
若上市公司未能完成募集资金工作或者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则上市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关要求的融资方式所获资金向交易对方
全额支付现金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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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公
司过渡期间为盈利,则由甲方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出现亏损的,则由乙方 1、
乙方 2、乙方 4 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六)其他
除上述内容以外,
《资产购买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资产购买协议》及本
补充协议生效后,《资产购买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补充协议
的相应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适用《资产购买协议》
的相关约定。各方可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对《资产购买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进行进一步变
更、修改或补充。
本补充协议为《资产购买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资产购买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与《资产
购买协议》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三、业绩补偿协议
金诚莱(乙方 3)
(乙方 1-3,合称乙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盈利预测及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的总体安排
各方同意,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盈利预测及补偿、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由乙方作为补
偿义务人。
(二)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为准)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
如果本次交易于 2025 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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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如本次交易于 2026 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将相应顺延(即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以此类推。
乙方作为业绩承诺方,如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乙方
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以下标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承诺净利润 8,156.59 8,869.17 9,414.08
如业绩承诺期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及 2028 年度,乙方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
诺期内的净利润数不低于以下标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承诺净利润 8,869.17 9,414.08 10,036.54
承诺净利润金额系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数。
各方一致同意,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甲方聘请经各方共同认可
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
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予以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
时间应不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
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时实际实现的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净利
润数(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需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股份补偿是指乙方以一元作为总对价向甲方
转让相应数量的补偿股份并由甲方进行回购注销。现金补偿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用
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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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保证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不通过
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
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
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业绩承诺各方(即乙方 1、乙方 2、乙方 3)按照各自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
股权数额占乙方向上市公司转让总的股权数额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
业绩承诺各方(即乙方 1、乙方 2、乙方 3)进行业绩补偿或资产减值补偿时,各
方所承担的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各方收到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之和。
乙方业绩承诺期每年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业绩承诺期当期期末的业绩承诺资产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业绩承诺期当期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
之和×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各方同意,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
标的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05,459.88 万元,在此评估值基础上经
交易各方协商,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5,400.00 万元。
乙方业绩承诺期每年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其中:
(1)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2)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中不足 1 股的按 1 股补偿;
(3)乙方应补偿股份数不超过“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
行价格”计算的股份数;
(4)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补偿完成日期间,若甲方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补偿数量亦据此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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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乙方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
例)
(5)若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时实际实现的截至该年度期末
累积净利润数低于乙方承诺净利润数,则甲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十五(15)
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回购乙方持有的甲方股份方案,确定应回购
的股份数量,并由乙方将应补偿股份划转至甲方设立的回购专用账户进行锁定,该等被
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应分配的利润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以 1 元的总对价回购该被
锁定的股份并在十(10)日内予以注销;
(6)若按照本协议所述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可由乙方向甲方之除乙方以外的其他
股东无偿送股的方案代替上述回购并注销股份的方案;无偿送股的股份总数的确定标准
为,以使除乙方以外的甲方其他股东对甲方的合计持股比例在无偿送股完成后达到与回
购股份并注销方案实施后所达到的持股比例相同为原则。“其他股东”指截止乙方赠予股
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除乙方以外的甲方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
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若乙方因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不足按本协议所述股份补偿公式计算的补偿
股份数量的,或乙方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取强制执行或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
转让的,由乙方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起六十(60)日内,对
未能进行股份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乙方业绩承诺期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乙方业绩承诺期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乙方当期已补偿
股份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4 个月内,甲方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上述业绩承诺资产系指资产负债表日标的资产在合并报表层面中的相关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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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如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总金额(乙方已补偿
的总金额=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乙方应向
甲方另行补偿,另行补偿的计算方式为:
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的总金额
乙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减值测试项下应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价值,
并扣除自评估基准日至减值测试基准日期间增资、减资、接受赠予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
所得净额。
资产减值补偿时,由乙方优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
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补偿。其中,补偿方式及补偿程序均按照本协议
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法的约定执行。
乙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即
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业绩
承诺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
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
(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
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
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
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
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
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均构成其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由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减值测试及补偿事项进
行调整的,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为准,除此之外,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补偿
义务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本协议为《资产购买协议》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成立,
《资产购买协议》生效时本协议同时生效。
《资产购
买协议》终止时本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系协议各方之间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关于本次交易的盈利预测及补偿、减值测
试补偿事宜的完整协议,任何在本协议成立前各方达成的有关建议、陈述、保证、协议
或承诺如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应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权利的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协议一方未行使或迟延
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协议一方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
得阻碍其行使其它权利或救济,但本款所述事宜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其他重要协议
本次交易除前述《资产购买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外,
相关方未签署其他协议。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6 过渡期损益安排及相关时点认定
之“一、过渡期损益安排”: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
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的,拟购买资产在过渡期间(自评估
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等相关期间的收益应当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应当由交易对方补
足。具体收益及亏损金额应按收购资产比例计算。”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如标的公司过渡期间为盈利,
则由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出现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广州
易上及金诚莱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过渡期损益安排详见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
交易主要合同”之“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五)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金南磁材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微特电机用关键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精密合金
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马达磁条、注塑磁体、含油轴承、软磁合金粉
体、金属软磁粉芯、吸波材料、金属精密结构件、柔性钕铁硼磁体等,产品广泛应用于
计算机、家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动工具、汽车、新能源、通讯、电子信息、电磁兼
容及物联网等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之“3985 电子专用材料(磁性材料)”,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报批事项,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报告期
内,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南磁材 100%股权,不涉及新增用地,不直接涉及土地使
用权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和行
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的规定。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
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及相关监管审核要求,本次交易不需要履行反垄断申报程序,
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
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25%,符合《证券法》和《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广东联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
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南磁材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作为本次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南磁材 100%股权的评估值 105,459.88 万元,在参考上
述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105,400.00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
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相
关报告,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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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以来及时公布重组进程,履行了法定的公开披露程序。
本次交易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
综上,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南磁材 100%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
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
条款或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
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
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
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
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
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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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保持独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
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能充分独
立运行的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其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
障了上市公司的日常运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维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莱福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汪小
明,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新莱福投资,实际控制
人仍为汪小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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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报告书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
将采取相应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详见报告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六、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莱福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被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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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均将得以提升,未来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将得到增强,符
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已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关
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确认标准及要求、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
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因标的资产注入公司后导致合并范围扩大以及业务发展
需要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将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且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规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为避免与上
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莱福投资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从而有效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南磁材 100%股权,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所持有
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未设置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转让不
存在障碍,可以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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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在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
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高性能合金材料与软磁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及四十八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3.98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
中已说明了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
对象取得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
二个月。”
本次交易据此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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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七)锁定期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认购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本次
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
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还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已经承诺: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以下简称‘锁定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最终有效的调查结论认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承诺内容的情形,本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股份登记至本公司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下同)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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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
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
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
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
基地建设项目、高性能合金材料与软磁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及中介费用,具体用途详见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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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财务性投资、未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十、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
况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
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确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
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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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标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
修订)》第四条第(二)套标准,具体如下:
创业板定位第(二)套标准 是否符合 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 2023 年-2024 年,标的公司累计
是
于 5,000 万元 研发投入已超过 5,000 万元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不适用 亿元,超过 3 亿元,可不适用营
低于 25%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相关要求
(二)标的公司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具体说明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金南磁材成立于 2009 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州
市隐形冠军企业,建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功能磁性材料及精密
元器件(金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编制 1 项国家标准,牵头或参与编制 3 项团
体标准,11 项新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一类产品获得“广东省制造
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两种产品获得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证,现已成长为国际
先进的微电机用粘结磁体及元器件专业厂商。
金南磁材马达磁条产品的耐温性、阻燃性、磁性能等多项关键性能指标处于行业领
先水平,其厚度能做到 0.2mm-8mm,长宽可随意裁切,最小产品重量小于 0.2g,充分
满足了下游微电机产业对小型化和轻量化的需求,该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
公司以软磁合金粉体制备的电磁波吸收材料,主要用于电磁波干扰隔离、抑制电磁
噪声辐射,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柔性电路板、NFC 通讯、SIM-PASS 卡、电磁标签等产
品。金南磁材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粉体形貌修饰、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各个工
序和环节的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批量向头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厂商供
货。
公司通过优化零部件设计、改进加工工艺,制造的 PM 精密合金器件,其产品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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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体积小、噪音低、传动效率高,可以更好的满足智能机器人的发展需求,公司产品
目前已批量给国内头部扫地机器人厂商供货。
公司深耕磁性材料领域多年,相关产品技术业内领先,且已开拓消费电子、新能源
汽车、扫地机器人等新产品应用,具备创新性。
(1)金南磁材永磁材料领域技术优势
在永磁材料领域,金南磁材在粘接磁体材料配方与工艺研究上沉淀了丰富经验,马
达磁条综合性能优于同行,开发的无卤磁体在信赖性、产品一致性、使用寿命以及高转
速马达中的应用具有显著优势。金南磁材成功开发出耐高温性优于同行的马达磁体并获
发明专利授权,使用温度可达 150℃,满足汽车、5G 基站等对耐高温微电机的要求,
产品技术全球行业领先。
金南磁材开发的柔性钕铁硼磁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大磁能积高达 11MGOe,
支持灵活的多极充磁,产品抗冲击与耐折弯性优异,可批量生产厚度仅为 0.2mm 的薄
壁磁环和异形磁条,广泛应用于各类可穿戴设备和高端微电机(如精密编码器、汽车电
机、机器人关节电机等),产品已在全球头部品牌手机中批量使用。
注塑磁体方面,金南磁材在取向及充磁磁场设计、模具设计等方面具有独到的技术,
可自主进行模具/充磁夹具结构设计和加工制作。金南磁材生产的注塑磁体不仅强度高,
而且磁极取向灵活,磁极精度高,产品质量和综合性能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可以一站
式提供磁瓦、磁辊、磁转子、磁环、传感器等各品类注塑磁体产品。
(2)金南磁材软磁材料及器件领域技术优势
在软磁材料及器件领域,金南磁材创新性地采用注塑工艺制备软磁材料,拥有从原
料粉末生产开发到注塑颗粒制备再到器件注塑成型的全过程生产能力;采用该技术生产
的高性能粘结高频软磁体,在复杂形状、薄壁产品制作上独具优势,目前已在全球头部
品牌的多款手表和耳机上应用。
在吸波材料方面,金南磁材拥有吸波材料全流程核心技术,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
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各个工序和环节的关键技术。产品相对磁导率达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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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Hz)以上,技术水平和产销量行业领先。自主研发的车用吸波材料,已批量使
用在头部新能源汽车品牌上。在消费电子用吸波材料方面,金南磁材开发的吸波材料吸
收衰减大、反射衰减小,厚度最薄仅 0.03mm,契合电子产品轻、薄、小的发展需求,
应用于全球头部品牌手机、耳机的无线充电套装等多个场景,并批量向行业头部消费电
子厂商供货。
(3)金南磁材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技术优势
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金南磁材在粉体成型和防锈工艺上积累了多项关键技术,
开发出超耐磨金属合金轴承、无油润滑金属减磨轴承,耐高温高湿不锈钢轴承等各类产
品,可广泛应用于无人机马达、智能机器人传动马达、电动 VR 头显和手柄控制器传动
马达、以及汽车电机(电动座椅、电动尾门)等领域。
金南磁材致力于微特电机用关键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精密合金件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
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
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或禁止类行业。
(三)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市公司自 1998 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专注功能材料,智造美好生活”的理念,
致力于吸附功能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辐射防护材料、其他功能材料等领域中相关产品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二十多年来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自主设计并建设了多个自动化
生产平台,成为相关领域全球领先的功能材料制造商之一。
新莱福从事的吸附功能材料与金南从事的马达磁条产品虽在业务定位、技术专长和
应用场景上有显著差异,但从行业角度看,均属磁性材料行业,未来可以结合双方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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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实力共同针对磁性材料进行深入研发,有望进行产业协同,形成“民用+工业双轮驱
动”的竞争优势,做大做强主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关资质,除此之外,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
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了进展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持有金南磁材 100%股权,金南磁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
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
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四、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参见“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
交易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三、法律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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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
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680.92 11.64% 39,821.35 18.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584.85 26.88% 13,901.67 6.38%
应收票据 975.87 0.43% 1,217.91 0.56%
应收账款 18,642.71 8.14% 16,054.74 7.36%
应收款项融资 1,096.65 0.48% 1,018.53 0.47%
预付款项 394.87 0.17% 178.98 0.08%
其他应收款 262.11 0.11% 527.46 0.24%
存货 14,617.67 6.38% 13,006.98 5.97%
其他流动资产 396.71 0.17% 538.68 0.25%
流动资产合计 124,652.36 54.40% 86,266.30 39.5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7,725.25 7.74% 17,798.21 8.16%
在建工程 18,610.64 8.12% 4,267.39 1.96%
使用权资产 2,164.64 0.94% 2,846.74 1.31%
无形资产 4,727.38 2.06% 4,875.48 2.24%
商誉 1,361.81 0.59% 1,361.81 0.62%
长期待摊费用 545.70 0.24% 324.61 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2.38 0.51% 321.07 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172.43 25.39% 99,959.16 45.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470.23 45.60% 131,754.46 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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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总计 229,122.58 100.00% 218,020.76 100.00%
(1)资产总体构成分析
元。其中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86,266.30 万元和 124,652.3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
别为 39.57%和 54.40%;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31,754.46 万元和 104,470.23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60.43%和 45.60%。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的占比变动
主要原因系以募集资金购入的存单转出后再购入结构性存款导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
减少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加。
(2)流动资产分析
收账款以及存货构成,前述四项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96%和 97.49%。2024
年度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总额有所增长,主要系货币资金的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长
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的规模随着上市公司的销售规模的上升稳步增长。
磁材二期工程款、分红款和股票回购款;2024 年末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相较
产品,因此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增长。
(3)非流动资产分析
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前述非流动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32%和
上市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 4,875.48 万元和 4,727.38 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整体规模均保
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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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在建工程的增长主要系磁材二期基建工程的建设所致。
上市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大额存单和预付设备款。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
上市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99,959.16 万元和 58,172.43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的减少主要系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转出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8,200.99 44.79% 6,145.36 37.41%
合同负债 1,017.93 5.56% 922.91 5.62%
应付职工薪酬 4,609.72 25.18% 4,193.55 25.53%
应交税费 1,137.04 6.21% 962.24 5.86%
其他应付款 103.47 0.57% 118.68 0.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78.92 3.71% 541.60 3.30%
其他流动负债 716.91 3.92% 962.55 5.86%
流动负债合计 16,464.98 89.93% 13,846.89 84.2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564.12 8.54% 2,291.73 13.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17 0.09% 22.01 0.1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62.63 1.43% 266.69 1.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42.92 10.07% 2,580.44 15.71%
负债合计 18,307.90 100.00% 16,427.33 100.00%
(1)负债总体构成分析
其中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3,846.89 万元和 16,464.9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的比重分别为 15.71%和 10.07%。2024 年末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原因系应付的工程设备
款增多导致应付账款的增加,2024 年末非流动负债的减少主要原因系租赁负债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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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总体较为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
(2)流动负债分析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以及其他
流动负债构成。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上述五项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
为 95.23%和 95.25%。2024 年末,上市公司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规模整
体保持稳定。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的减少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余额减小所致。
(3)非流动负债分析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租赁负债构成。2023 年末及 2024 年末,租赁负债合计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8.81%和 84.87%。2024 年末上市公司租赁负债的减少主要系
租赁期减短导致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减小所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7.99% 7.53%
流动比率(倍) 7.57 6.23
速动比率(倍) 6.68 5.2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定,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 6.23 倍和 7.5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5.29 倍和 6.68
倍。2024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主要系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超过流动负
债的增长幅度所致,其中,2024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余额增长 343%。上
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度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上市公司总体资产流动性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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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收购了 MAGNET LTD 的消费制品业务。该等交易形成非
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形成商誉 731.69 万元。上市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
求及 MAGNET LTD 的实际经营情况,于 2023 年末对该部分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106.22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该部分商誉账面价值为 625.47 万元。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 月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广东碧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准备。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
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88,639.26 77,118.58
营业收入 88,639.26 77,118.58
营业总成本 72,969.05 62,388.65
营业成本 55,504.32 49,088.14
税金及附加 561.06 556.52
销售费用 4,396.94 3,625.69
管理费用 7,275.40 5,768.96
研发费用 8,509.96 5,024.18
财务费用 -3,278.63 -1,674.83
其中:利息费用 95.34 91.26
利息收入 2,709.37 1,443.91
加:其他收益 540.13 404.31
投资收益 857.85 949.46
信用减值损失 -216.06 -314.63
资产减值损失 -574.23 -6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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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 2.73 14.36
营业利润 16,280.64 15,107.63
加:营业外收入 1.15 861.74
减:营业外支出 37.88 169.82
利润总额 16,243.91 15,799.55
减:所得税费用 1,618.38 1,793.52
净利润 14,625.53 14,006.0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8.67 -57.75
综合收益总额 14,436.85 13,948.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335.83 13,752.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1.02 195.63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639.26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14.94%;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24.51 万元,同比上年增长 5.17%。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毛利率 37.38% 36.35%
净利率 16.50% 18.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3% 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1% 7.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0 1.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30
注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6.35%及 37.38%,净利率分别为 18.16%及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9.01%及 7.13%,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7.96%及 6.71%;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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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及 1.40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1.30 元/股及 1.31 元/
股,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相匹配。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一)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金南磁材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微特电机用关键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精密合金
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马达磁条、注塑磁体、含油轴承、软磁合金粉
体、金属软磁粉芯、吸波材料、金属精密结构件、柔性钕铁硼磁体以及减速箱等,产品
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家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动工具、汽车、新能源、通讯、电子信
息、电磁兼容及物联网等领域。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之“3985 电子专用材料(磁性材料)”。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参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之“六、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一)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
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A、永磁材料行业
永磁材料又叫硬磁材料,是指难以磁化并且一旦磁化之后又难以退磁的材料,其主
要特点是具有高矫顽力。根据永磁材料的磁性强弱以及发展阶段,永磁材料分为金属永
磁、铁氧体永磁和稀土永磁三类。金南磁材生产的马达磁条属于铁氧体永磁,生产的柔
性钕铁硼磁体属于稀土永磁,生产的注塑磁体既包括铁氧体永磁,也包括钕铁硼及新型
稀土复合永磁。
永磁材料具有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和高剩磁的特性,具备转换、传递、处理、存
储信息和能量等功能,应用范围广泛,如电声、选矿、能源、家用电器、医疗卫生、汽
车、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领域对永磁材料有着不可替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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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铁氧体永磁
铁氧体永磁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永磁材料。铁氧体永磁作为汽车电机、微特电机、
直流变频电机、ABS 传感器、交流发动机及 EPS 等的核心材料及关键零部件,广泛应
用于航空航天与国防、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通信设备等领域,与稀土永磁
(钕铁硼等)相比,铁氧体永磁电阻率高、耐高温性好、稳定性好,耐环境变化强,原
料来源丰富、性价比高、工艺成熟、且不存在氧化问题等,因此在诸多应用领域是最理
想的永磁材料,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基础功能材料。
目前,铁氧体永磁材料主要应用在电动机、发电机、电子和微波设备、声波设备、
信息储存、移动通讯等方面。其中常见的用途主要有:电机中的磁条;电视机和收音机
等电子声像设备的喇叭、音响、听筒的扬声器;汽车挡风玻璃刮水器电机、家电电机以
及其他电动工具的小型电机;通讯设备的微波通讯器件、笛簧接点元件等;微波炉的磁
控管等。
(B)稀土永磁
稀土永磁材料是一类以稀土金属元素 RE(Sm、Nd、Pr 等)与过渡族金属元素 TM
(Fe、Co 等)所形成的金属间化合物为基础的永磁材料。稀土永磁材料是最为重要的
磁材产品之一,自 20 世纪 60 年代问世以来,已有三代产品实现量产和应用。分别是第
一 代 钐 钴 稀 土 永 磁 SmCo5 、 第 二 代 钐 钴 稀 土 永 磁 Sm2Co17 , 第 三 代 钕 铁 硼 永 磁
Nd2Fe14B。
钕铁硼永磁可分为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和热压钕铁硼三种。烧结钕铁硼是钕铁
硼中产量最大、应用最为广泛的产品。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采用的是粉末冶金工艺,熔
炼后的合金制成粉末并在磁场中压制成压胚,压胚在惰性气体或真空中烧结达到致密化,
为了提高磁体的矫顽力,通常需要进行时效热处理,再经后加工及表面处理后获得成品。
目前已商业化生产的烧结钕铁硼,剩磁最高可达 1.45T 以上,内禀矫顽力最高可达
粘结钕铁硼是将永磁体粉碎后与粘接剂混合,采用模压或注塑的方式成型。它有着
成本低、尺寸精度高、形状自由度大、机械强度好、比重轻等优点。粘结钕铁硼磁体由
于大量加入了粘接剂,其密度一般只有理论上的 80%,因此在磁性能上弱于烧结钕铁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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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结钕铁硼是各向同性磁体,各方向磁性相同,因此方便制作多极乃至无数极的整体磁
体。金南磁材主要生产粘结钕铁硼磁体,主要用于电机磁环。
热压钕铁硼在不添加重稀土元素的情况下可实现与烧结钕铁硼相近的磁性能,具有
致密高、取向度高、耐腐蚀性好、矫顽力高等优点,但机械性能不好,且由于专利垄断,
加工成本较高。由于成型技术工艺限制,应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目前主要用于汽车
EPS 电机等领域。
B、软磁材料行业
软磁材料是指矫顽磁力小、容易磁化与退磁的磁性材料。相较于永磁材料,软磁材
料磁导率高,在较低的外部磁场强度下就可获得大的磁感应强度及高密度磁通量,同时
矫顽力小,取消磁场后易退磁化,在实际应用中主要起到导磁作用,实现电路的电能参
数变换,应用于变压器、继电器、电感铁芯、继电器和扬声器磁导体、磁屏蔽罩、电机
定子转子等众多领域。
软磁材料经历了金属软磁—铁氧体软磁—非晶软磁合金—纳米晶软磁材料变迁。软
磁材料的工业应用最早在 19 世纪末,伴随技术革新要求,软磁材料产品迭代更新,材
料性能不断提升。目前软磁材料主要包括铁氧体软磁材料、金属软磁材料以及其他软磁
材料。金南磁材主要生产金属软磁材料及其他软磁材料。
铁氧体软磁是以 Fe2O3 为主成分的亚铁磁性氧化物。由于软磁铁氧体在高频下具
有高磁导率、高电阻率、低损耗等特点,且批量生产、性能稳定、机械加工性能高,可
利用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磁芯,且成本较低,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传感、音像设备、
开关电源和磁头工业等方面。
我国铁氧体软磁最常见的是锰锌铁氧体和镍锌铁氧体,分别占总产量的比重为 70%
和 10%,此外,镁锌铁氧体占比为 8%,锂锌铁氧体占比为 6%。锰锌铁氧体具有最低
的铁芯损耗、价格低廉、可加工性强、可选磁导率多;广泛应用于开关电源变压器、扼
流圈、EMI 滤波器,通讯领域宽带、脉冲变压器等。镍锌铁氧体是一种高频、宽带铁氧
体材料,具有高电阻率、高阻抗、高磁通密度和低损耗等特点,广泛用于变压器、扼流
圈、DC-DC 变换器和抗 EMI 等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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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属行业上下游情况
标的公司的上游主要是各类原材料供应商,包括磁粉、高分子材料、化工材料等制
造商。由于原材料成本占比较大,因此本行业上游原材料的供给状况会对行业经济效益
具有较大的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另外原材料质量也是决定产品
质量的重要因素。
标的公司的下游主要是各类微电机厂商、消费电子厂商、家电厂商,涵盖新能源、
消费电子、家电、汽车、工业自动化及智能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其应用较广泛,近年来
需求持续增长。
(3)所属行业经营模式
磁性材料行业的经营模式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驱动。企业通过掌握核心材料技术建立
竞争优势,并通过聚焦规模化生产以降低边际成本。在下游市场开发中,行业内普遍采
取与客户深度绑定的服务策略,通过根据客户需求不断迭代产品构筑自身的竞争壁垒。
行业内的龙头企业通过产能扩张和技术壁垒巩固市场份额,依托定制化开发和全球化渠
道实现高附加值产品变现,盈利核心依赖产品高端化进程与新兴应用场景的持续渗透。
(4)所属行业特征
公司产品下游最终应用领域为各类家具家电、汽车、消费电子消费产品,受到下游
客户需求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因公司下游主要为各类电机、消费电子组件、汽车配件生产厂商,需要拥有较完善
的产业链配套和人才供给,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区域,
在区域分布上具备一定的集中性。
(5)所属行业市场空间
A、永磁材料行业
(A)永磁铁氧体
根据鸿晟信合研究院《全球与中国铁氧体行业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
告 2022-2028 年》数据,2021 年,全球永磁铁氧体市场规模达到了 249.35 亿元,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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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马达磁条产品属于各向异性铁氧体橡胶磁体,属于永磁铁氧体的分支各向异性铁氧体
橡胶磁体细分市场。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 年全球各向异性铁氧
体橡胶磁体的销量约为 30,700 吨。
(B)稀土永磁
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研究报告,2015 年至 2020 年,全球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的消耗量从 3.42 万吨增至 6.5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 13.70%;预计至 2025 年,全球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耗量将达 12.91 万吨,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 14.71%。2015 年
至 2020 年,中国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耗量从 1.94 万吨增至 4.05 万吨,年复合增长
率达 15.86%;预计至 2025 年,中国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消耗量将达 8.71 万吨,预计
年复合增长率达 16.55%。中国的高性能钕铁硼消耗量占全球的比重超过 60%,且消耗
量的年均增速将高于全球。
B、软磁材料行业
(A)铁氧体软磁
目前铁氧体软磁材料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和中国,据统计,2014-2020 年以来我国
铁氧体软磁产量总体稳定,2020 年生产接近 21 万吨,占全球总量的 60%,国内软磁铁
氧体产量优势明显。据统计,2020 年我国软磁铁氧体市场规模约为 85 亿元,同比上涨
(B)金属软磁
金属软磁材料主要包含工业纯铁及传统合金(硅钢片为主)、金属磁粉芯、非晶及
纳米晶合金。金南磁材主要生产其中的金属磁粉芯。
金属磁粉芯是用高频率条件下低损失的金属合金粉末制造的磁芯,由于磁粉芯内部
均匀分布的气隙,不泄露磁通量而且在高 DC 电流下也不易饱和。金属磁粉芯结合了金
属和铁氧体软磁材料的优势,其电阻率较软磁金属大幅提高,能有效降低涡流损耗,且
比软磁铁氧体具有更高的饱和磁化强度,更能满足电力电子器件小型化、集成化的要求。
金属磁粉芯主要包括铁粉芯、铁硅粉芯、铁硅铝磁芯、高磁通粉芯和铁镍钼粉芯,除铁
粉芯外一般称其他粉芯为合金磁粉芯。
金属磁粉芯主要应用领域为光伏逆变器、变频空调、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数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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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储能、消费电子等。
C、PM 精密合金器件
PM 精密合金器件是通过金属粉末制备、成型和烧结来制造的材料或零件。其核心
步骤包括:将金属或合金粉末通过冷压或注塑方式成特定形状,再在高温保护气氛中进
行烧结处理,使粉末颗粒间通过原子扩散形成冶金结合,最终获得高密度、高性能的产
品。该技术最大优势在于能实现近净成形,大幅减少机加工损耗,特别适合批量生产复
杂几何形状的零件,如齿轮、轴承、磁性元件等。
凭借绿色低碳、节约材料、定制化程度高、近净成形等优点,精密合金器件被广泛
应用于汽车、电动工具、电子电器等领域。此外,机器人、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为精
密合金零件带来增量市场需求。根据行业协会统计,2023 年全球精密合金零部件市场
规模已达 85 亿美元,预计到 2026 年将突破 120 亿美元。2023 年中国精密合金市场规
模为 238.56 亿元。预测 2024-2030 年中国市场规模平稳上升,203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6)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A、永磁材料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永磁材料的发展正沿着高性能化方向加速推进。在技术层面,稀土永磁材料持续突
破性能极限,钕铁硼磁能积已突破 55MGOe,工作温度通过晶界扩散技术提升至 220℃,
满足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高温场景需求;同时铁氧体材料通过成分优化实现剩磁提升,
在变频家电领域保持成本优势。更值得关注的是,钐铁氮等新型材料在实验室取得
中高端市场格局。
市场需求与资源供给构成产业发展的双引擎。新能源汽车、直驱永磁风机、人形机
器人三大领域驱动需求激增,将推动高性能铁氧体永磁、稀土永磁的用量。但稀土资源
波动构成严峻挑战:今年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呈现上升的态势,同时欧美也加速本土供应
链建设。在此背景下,企业核心竞争力取决于技术迭代速度。未来行业将呈现头部集中
化与场景精细化并存的特征,技术突破与资源整合能力成为破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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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软磁材料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作为电子元器件产品产业链上游的关键电子材料,高性能的软磁材料对制造业体系
产业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21 年年初印发《基础电子元器
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明确提出要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
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市场,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实现突破,并增强关键材
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其中,明确要在磁性材料等电子元器件上游配套关键
产业实现技术突破,重点发展高磁导率、低磁损耗的软磁元件。产业政策的支持将促进
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产业规模的扩大、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行业内大型企业综合竞争
力的增强。
铁氧体软磁方面,全球铁氧体软磁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国和日本。中国在产量上占据
优势,日本在技术上占据优势。国内软磁铁氧体产能超过 50 万吨/年,传统产品竞争激
烈,逐步往中高端市场传递。截至 2020 年底,国内从事软磁铁氧体生产的企业共约 230
多家,初具规模的企业约 100 多家。大多数企业的生产规模在 500t/a,1000t/a 以上的企
业约 80 家,约 10 家企业能达到上万吨的产能。整体而言国内市场集中度并不高,但随
着行业标准不断加强且龙头企业规模效应凸显,预计行业将会进行洗牌,行业集中度有
望迅速提升。
金属磁粉芯方面,中国金属磁粉芯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据中国电子材
料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数据显示,21 世纪初国内金属磁粉芯年产量只有几百吨,其
中 95%为铁粉芯,但由于铁粉芯磁损耗较大,随着高频、高功率应用和 EMC 的更高要
求,以及光伏、风电领域需求的增加,铁硅系、镍基坡莫合金系金属磁粉芯迅速发展。
近年来,金属磁粉芯产业生产规模基本以每年 20%左右的速度增长,市场容量持续扩大。
C、精密合金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近年来,全球精密合金产业整体保持平稳增长,年市场规模约 2000 亿美元。精密
合金产业主要市场集中在北美、欧洲和亚洲。北美和欧洲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精密合金生
产工业区,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体制完善。其制品已从汽车零件、机械制造、家电五金、
电子产品等常规领域拓展到医疗器械、航空航天、军事工业、精密制造等高端应用领域,
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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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亚洲最大的精密合金产品生产地区,应用领域主要涉及汽车、家电、3C 产
品等。其中汽车零件所占比重最大,主要包括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
部件,所用主要为铁基材料。我国精密合金产业在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开始起步,在人
才培养、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等方面均缺少积累,前期多处于技术跟跑和产品仿制阶段。
我国精密合金行业市场竞争两极分化明显。多数精密合金中小企业聚集在低端市场,造
成低端市场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严重,随着精密合金零部件下游应用领域愈加广泛,特
别是进入全球高端生产供应链后,高端精密合金市场进入门槛逐渐提高。
精密合金行业正朝着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制造、数字化智能化、新材料新工
艺、应用领域拓展、产业协同整合以及政策支持与标准制定等方向快速发展。通过技术
创新和产业升级,精密合金材料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拓
展,行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7)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A、磁性材料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磁性材料行业正迎来多重发展机遇。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的持续扩
张,显著拉动了高性能钕铁硼、金属磁粉芯等磁性材料的需求;5G 基站、数据中心及
无线充电技术的普及显著提升高频软磁铁氧体用量;工业自动化与 AI 服务器发展更催
生对高频低损耗软磁材料的刚性需求,为技术领先企业创造巨大增量空间。同时,国内
企业通过技术突破逐步实现高端产品国产替代,叠加国家政策对绿色能源产业的有力支
持,为行业创造了广阔增长空间。同时,稀土基永磁材料在机器人、节能电机等新兴领
域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也进一步拓宽了市场边界。
然而磁性材料行业也面临较严峻的挑战。稀土等核心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直接冲
击行业内企业成本控制与盈利稳定性;高端应用领域(如航空航天、精密医疗)仍存在
技术瓶颈亟待突破;国际竞争加剧与环保政策持续收紧,对行业内企业构成了较大的转
型压力。
B、精密合金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精密合金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高密度精密合金技术作为行业的重要发展
方向,近年来在中国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增长潜力。2025 年中国高密度精密合金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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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85 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维持在 12%左右。这一增长主要得益
于汽车工业、消费电子和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对轻量化、高强度零部件的需求持续攀升。
政策层面也将加大对相关行业的支持,在技术创新方面,重点支持高性能精密合金材料
的研发,包括高强度、高耐磨、耐腐蚀等特性的结构件材料。根据规划目标,到 2025
年,关键新材料自给率要达到 70%以上,这将为国内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在产业
升级方面,鼓励企业采用智能化、数字化生产方式,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据统计,
目前国内领先的企业已开始布局智能工厂建设,预计到 2030 年,行业自动化率将从当
前的 30%提升至 50%以上。
行业也面临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技术替代风险等挑战。中国精密合金结构件行业
在未来将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显著影响。铁粉、铜粉、镍粉等核心金属粉末占生产成
本比重达 60%以上,其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地缘政治及环保政策多重因素驱动,
尤其是高端合金粉末成本预计将有较大上涨压力。同时,随着 3D 打印技术、精密铸造
工艺和复合材料成型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精密合金工艺的市场份额可能受到挤压。同
时金属注射成型(MIM)技术正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快速渗透,其全球市场规模从 2020
年的 32 亿美元增长至 2023 年的 45 亿美元,在精密齿轮、连接件等产品线上已形成对
传统精密合金的替代。
(8)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A、技术壁垒
磁性材料、精密合金行业作为新材料领域的分支,具有产品规格多样,配方复杂等
特点,行业专业性较强。行业内的企业需要成分设计、粉体制备、工艺控制等技术这些
技术涉及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对新进企业构成了较难逾越的障碍。
B、客户资源壁垒
公司所属行业下游的客户分布较广泛,竞争者较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广泛的销售网
络。同时本行业下游客户通常也会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在达成合作前需要经过产品考核、
评审和认证过程,对供应商生产能力、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技术能力、产品质量
稳定性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公司一旦成为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将形成长期稳定的
战略合作关系,这对行业外的新进入者也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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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资金壁垒
磁性材料、精密合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产品的生产线需要包括厂
房、设备在内的 较大规模固定资产投入。另一方面,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需要一定的安
全库存,以满足客户的交期要求,同时还需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此外,未来行业生
产设备升级换代、研发新品投入、环保设备改造等,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因此资金
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D、规模壁垒
规模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之一。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
高质量、交期快的需求,并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行业竞争态势
A、磁性材料行业竞争态势
永磁铁氧体方面,国内永磁铁氧体产能分散,行业集中度低。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
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统计,全球铁氧体永磁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日本、韩国。我
国铁氧体永磁产量约占全球 75%以上,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浙、广东、安徽、四川地
区。我国铁氧体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有 340 余家,其中年生产能力在 1000 吨以下的企业
占 45%左右,1000-3000 吨的企业占 25%左右,3000-5000 吨企业约占 21%,10000 吨
以上的企业约 20 家,约占 9%。我国永磁铁氧体企业主要有横店东磁、江门江益磁材有
限公司等。从全国范围看,随着近些年国家环保政策不断出台,行业面临着洗牌,大量
的小企业因为环保要求不合格而退出,供给端大部分公司无新增产能规划,产品升级淘
汰落后产能,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的进步,进口替代、高端国产化将带来行业集中度的提
升。
稀土永磁方面,高端钕铁硼永磁制造工艺复杂,客户认证程序繁琐,具有较高的技
术门槛和市场壁垒。在产业发展之初,日本、欧美等国在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
和推广应用等方面一直位居世界前列,长期垄断高端市场,借助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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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日立 NEOMAX、TDK、信越化学、德国 VAC 等数家竞争力极强的企业。但随
着国内企业的崛起,目前在高端产品市场形成了以中科三环、宁波韵升等为代表的国内
领先企业与日立 NEOMAX、TDK、信越化学、德国 VAC 等数家国际先进企业分庭抗
礼的格局。目前国内绝大多数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工艺设
备落后,产品为中低端制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
铁氧体软磁材料方面,目前铁氧体软磁材料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和日本,据统计,
量的 60%,国内软磁铁氧体产量优势明显。据统计,2020 年我国软磁铁氧体市场规模
约为 85 亿元,同比上涨 8.97%。预计 2025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49 亿元。根据中国电子
材料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截至 2020 年底,我国从事软磁铁氧体生产的企业共约 230
多家,初具规模的企业约 100 多家。大多数企业的生产规模在 500 吨,1000 吨以上的
企业约 80 家,约 10 家企业能达到上万吨的产能。
金属磁粉芯领域,金属磁粉芯外资生产企业主要有韩国昌星(CSC)、美国美磁、
等公司,国内约五六十家生产企业,品质接近或达到国外水平,国内企业主要包括铂科
新材、东睦股份等。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竞争对手情况
A、横店东磁(002056.SZ)
成立于 1999 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磁性材料生产企业,也是太阳能光伏产业链比
较齐全、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2021 年公司磁性材料产业具有年产 20 万吨铁氧体预烧
料、16 万吨永磁铁氧体、4 万吨软磁铁氧体、2 万吨塑磁的产能,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铁
氧体磁性材料生产企业。现有 4 万只振动马达产能,电感产能持续扩张中。公司拥有
高效组件项目已投入生产。公司拥有 2.5GWh 锂电池的内部产能,新投产的 1.48 亿支
高性能锂电池产能放量可期。公司在建新项目主要包括公司本部的年产 6GWh 高性能
锂电池项目、高效一体电感项目、1.5 万吨软磁铁氧体项目和泗洪东磁 2.5GW 组件项目、
梧州 2.2 万吨永磁铁氧体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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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龙磁科技(300835.SZ)
公司创立于 1998 年,主要从事永磁铁氧体及软磁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年产各类磁性产品 6 万吨以上,在全球拥有 8 个生产基地和 5 个销售中心。公司生产的
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是直流电机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驱动,电气化系统
以及车身等各个部位和附件中,如启动电机、ABS 电机、雨刮器电机、摇窗电机等。
助力于汽车的动力、环保、智能化、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新技术的创新发展。随着变频技
术的应用和普及,高性能永磁铁氧体湿压磁瓦在家用电器行业的产业升级中也发挥了不
可替代的作用。自 2020 年以来,公司积极布局并建设软磁项目。搭建了软磁材料制备、
磁芯生产(金属粉芯,铁氧体磁芯)等多个团队和生产线,依托永磁行业的多年积累,
全力打造软磁产业链。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注
重技术创新,目前已授权 200 多项国家专利,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涵盖高性能磁性
材料主要生产技术环节。
C、云路股份(688190.SH)
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秉承“动力强军、科技报国”的集团使命,公司 15 年
来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领域,已形成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合金粉末三大材料
及其制品系列。公司具备国内材料企业鲜有的“科学、工程、设计”三维度、全产业链、
深度技术拓展能力,产品覆盖 50Hz 至 100MHz 的全球电力装备、移动载荷电机、光伏、
家电用功率电感、无线充电、消费电子用贴片电感、极端应用、电力电子用 EMI 滤波
器的超宽频段应用领域。
D、东睦股份(600114.SH)
成立于 2000 年,主要从事合金粉末、铁粉芯、合金磁粉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是国内主要的软磁金属磁粉芯供应商之一,年产软磁粉芯近 1 万吨。公司是国内唯一同
时拥有合金粉末、铁粉芯、合金磁粉芯业务的企业,是国内主要的软磁金属磁粉芯供应
商之一,主要用在 PFC 电感,升降压电感、输出滤波电感、功率电感、储能电感等场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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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243.37 23.12% 18,128.74 24.29% 11,796.71 18.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0.00 4.69% 4,230.00 5.67% 5,000.00 7.91%
应收票据 2,342.47 3.14% 2,971.93 3.98% 2,088.59 3.30%
应收账款 16,083.18 21.56% 14,238.47 19.08% 12,678.84 20.05%
应收款项融资 850.65 1.14% 1,295.53 1.74% 169.60 0.27%
预付款项 180.89 0.24% 121.20 0.16% 50.42 0.08%
其他应收款 142.92 0.19% 153.74 0.21% 104.98 0.17%
存货 9,383.61 12.58% 9,255.43 12.40% 8,193.89 12.96%
其他流动资产 188.48 0.25% 71.78 0.10% 81.72 0.13%
流动资产合计 49,915.57 66.92% 50,466.82 67.63% 40,164.75 63.5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9,221.48 25.77% 14,575.25 19.53% 14,842.70 23.47%
在建工程 675.65 0.91% 5,032.78 6.74% 3,505.07 5.54%
无形资产 3,703.85 4.97% 3,726.72 4.99% 3,821.39 6.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8.71 0.78% 533.56 0.72% 607.60 0.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2.77 0.66% 284.34 0.38% 305.59 0.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72.47 33.08% 24,152.65 32.37% 23,082.35 36.50%
资产总计 74,588.04 100.00% 74,619.47 100.00% 63,247.09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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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库存现金 15.31 21.27 16.92
银行存款 15,926.45 17,275.82 10,979.79
其他货币资金 1,301.61 831.65 800.00
合计 17,243.37 18,128.74 11,796.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11,796.71 万元、18,128.74 万元和 17,243.3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8.65%、24.29%和 23.1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主
要由银行存款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其他货币资金 票据保证金 1,301.61 831.65 800.00
合计 1,301.61 831.65 800.00
标的公司受限货币资金系公司票据保证金,上述款项使用受到限制。除此之外,标
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受限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5,000.00 万元、4,230.00 万元
和 3,500.0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7.91%、5.67%和 4.69%,均为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088.59 万元、2,971.93 万元和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330.82 2,885.50 1,984.82
商业承兑汇票 11.66 81.99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4.44 1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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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42.47 2,971.93 2,088.5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受限应收票据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应收票据 已背书 1,920.06 2,431.56 1,815.08
合计 1,920.06 2,431.56 1,815.08
标的公司受限应收票据主要为票据背书转让未到期所致。除此之外,标的公司报告
期各期末不存在受限应收票据。
A、应收票据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43.09 100.00 0.61 0.03 2,342.47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2,330.82 99.48 - - 2,330.82
商业承兑汇票 12.27 0.52 0.61 5.00 11.66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 -
小 计 2,343.09 100.00 0.61 0.03 2,342.47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76.48 100.00 4.55 0.15 2,971.9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2,885.50 96.94 - - 2,885.50
商业承兑汇票 86.31 2.90 4.32 5.00 81.99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4.68 0.16 0.23 5.00 4.44
小 计 2,976.48 100.00 4.55 0.15 2,971.93
种类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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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94.05 100.00 5.46 0.26 2,088.59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984.82 94.78 - - 1,984.82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109.23 5.22 5.46 5.00 103.77
小 计 2,094.05 100.00 5.46 0.26 2,088.5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无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账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标
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439.00 15,444.51 13,778.99
坏账准备 1,355.82 1,206.04 1,100.1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6,083.18 14,238.47 12,678.84
当期营业收入 16,794.08 50,166.92 41,788.55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
注:2025 年 1-4 月的数据经年化处理:期初期末平均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 × 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78.84 万元、14,238.47 万元
和 16,083.18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05%、19.08%和 21.56%,占比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的增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提高,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A、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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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33.89 2.49 433.8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7,005.11 97.51 921.92 5.42 16,083.18
小计 17,439.00 100.00 1,355.82 7.77 16,083.18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33.89 2.81 433.8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010.62 97.19 772.15 5.14 14,238.47
小计 15,444.51 100.00 1,206.04 7.81 14,238.47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19.86 3.05 419.86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359.13 96.95 680.29 5.09 12,678.84
小计 13,778.99 100.00 1,100.15 7.98 12,678.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重要的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①2025 年 4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中山市奔达打印耗 诉讼,预计无法收
材有限公司 回
合计 396.71 396.71 100.00
②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中山市奔达打印耗 诉讼,预计无法收
材有限公司 回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96.71 396.71 100.00
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中山市奔达打印耗 诉讼,预计无法收
材有限公司 回
合计 396.71 396.71 100.00
B、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账龄结构以及各期末采用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小 计 17,005.11 921.92 5.42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小 计 15,010.62 772.15 5.14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小 计 13,359.13 680.29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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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标的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C、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 标的公司 横店东磁 东睦股份 云路股份 龙磁科技
注:龙磁科技选取磁性材料、换向器及其他客户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数据来自
可比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整体可比,各公司主营业务结
构、下游客户结构、历史减值率存在差异,因此会略有不同,但无重大差异。基于谨慎
性原则,标的公司制定了符合自身业务情况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D、应收账款主要对象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东莞市金泓实业有限公司 1,408.35 8.08%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
CORPORATION)
CIBAS S.R.L 764.65 4.38%
深圳市新力为电子五金有限公
司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3.67 3.12%
合计 4,210.71 24.14%
注:系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后披露,下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
CORPORATION)
杭州象限科技有限公司 643.79 4.17%
MinebeaMitsumi 606.78 3.93%
东莞市金泓实业有限公司 603.54 3.91%
CIBAS S.R.L 581.06 3.76%
合计 3,473.81 22.4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
CORPORATION)
深圳市晶丰弘实业有限公司 851.07 6.18%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2.50 3.86%
MinebeaMitsumi 499.78 3.63%
CIBAS S.R.L 489.56 3.55%
合计 3,500.26 25.40%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14.80 14.80 14.88
员工备用金 20.20 9.56 16.22
员工代收代扣款 66.49 58.91 55.93
出口退税 9.63 38.75 11.01
其他 39.33 39.81 12.47
账面余额合计 150.44 161.83 110.50
减:坏账准备 7.52 8.09 5.53
账面价值合计 142.92 153.74 104.9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98 万元、153.74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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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代垫的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公积金、押金、出口退税
等构成。
(6)存货
A、存货的分类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968.40 39.84% 3,894.51 39.56% 3,377.75 39.14%
在产品 2,763.22 27.74% 2,529.75 25.70% 2,263.71 26.23%
库存商品 2,958.13 29.70% 3,024.28 30.72% 2,807.20 32.53%
发出商品 210.04 2.11% 349.15 3.55% 159.20 1.84%
低值易耗
品
账面余额 9,959.77 100.00% 9,844.46 100.00% 8,630.06
%
减:跌价准
备
账面价值 9,383.61 94.22% 9,255.43 94.02% 8,193.89 94.9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193.89 万元、9,255.43 万元和
存货占比保持稳定,规模变动趋势与标的公司销售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标的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构成,存货结构与标的公司业务模
式相符合。
标的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磁粉等。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逐步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 2,807.20 万元、3,024.28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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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随着销售规模扩大不断增加生产备货,库存商品整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 2,263.71 万元、2,529.75 万元和 2,763.22
万元,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6.23%、25.70%和 27.74%。随着标的公司生产
规模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整体保持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中低值易耗品主要为配品配件等材料,金额占比较小。
B、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及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或转销 期末余额
原材料 121.21 -25.91 - 95.30
在产品 82.85 -15.47 12.14 55.24
库存商品 384.96 45.02 4.36 425.62
合计 589.02 3.65 16.51 576.16
账龄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或转销 期末余额
原材料 115.94 5.27 - 121.21
在产品 90.50 11.43 19.09 82.85
库存商品 229.73 226.52 71.29 384.96
合计 436.17 243.23 90.38 589.02
账龄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或转销 期末余额
原材料 82.36 33.58 - 115.94
在产品 83.11 7.39 - 90.50
库存商品 90.27 139.46 - 229.73
合计 255.74 180.43 - 436.17
标的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
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5.05%、5.98%和 5.78%,
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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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7,716.48 5,137.92 - 12,578.56
机器设备 11,235.26 4,789.62 - 6,445.64
运输工具 340.08 284.32 - 55.76
电子设备 1,076.12 980.56 - 95.57
其他设备 242.53 196.58 - 45.95
合计 30,610.48 11,389.00 - 19,221.48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2,768.60 5,026.81 - 7,741.79
机器设备 11,076.83 4,454.17 - 6,622.66
运输工具 340.08 276.57 - 63.51
电子设备 1,069.39 968.67 - 100.72
其他设备 236.93 190.36 - 46.57
合计 25,491.84 10,916.59 - 14,575.25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2,688.57 4,416.42 - 8,272.16
机器设备 9,806.88 3,506.63 - 6,300.25
运输工具 342.86 266.11 - 76.75
电子设备 1,081.64 956.05 - 125.59
其他设备 242.24 174.28 - 67.96
合计 24,162.20 9,319.49 - 14,842.7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842.70 万元、14,575.25 万元
和 19,221.48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4.30%、60.35%和 77.9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两项资产账面价
值合计分别为 14,572.41 万元、14,364.45 万元和 19,024.20 万元,占同期固定资产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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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比重分别为 98.18%、98.55%和 98.97%。2025 年 4 月末房屋及建筑物较 2024 年
末增加 4,836.77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基地投产转固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受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固定资产 抵押 4,376.69 4,512.13 4,834.91
合计 4,376.69 4,512.13 4,834.91
标的公司受限固定资产主要为厂房及宿舍等房屋建筑物,系标的公司向银行授信抵
押使用,除此之外,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受限固定资产。截至报告书出具之日,
该项抵押已解除。
(8)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3,505.07 万元、5,032.78 万元及 675.65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4%、6.74%和 0.91%,主要为标的公司金属精密元器件
生产基地厂房建设项目。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
日 日
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基地厂房建设 - 4,733.45 3,441.44
设备 545.38 212.17 43.72
A5 厂房 - - 19.91
环保工程 130.28 87.16 -
合计 675.65 5,032.78 3,505.07
原因系金属精密元器件产业基地厂房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当期转入固定资产。
(9)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821.39 万元、3,726.72 万元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和专利权,具体构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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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366.91 711.50 - 3,655.41
软件 76.93 33.39 - 43.54
专利权 6.00 1.10 - 4.90
合计 4,449.84 745.99 - 3,703.85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366.91 682.27 - 3,684.63
软件 67.50 30.51 - 36.99
专利权 6.00 0.90 - 5.10
合计 4,440.41 713.68 - 3,726.72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366.91 594.61 - 3,772.30
软件 67.50 24.11 - 43.39
专利权 6.00 0.30 - 5.70
合计 4,440.41 619.02 - 3,821.39
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增城区增江街经三路 8 号、增城区广汕公路南侧、龙门
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三路 6 号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形资
产未发生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受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无形资产 抵押 959.28 968.64 996.72
合计 959.28 968.64 996.72
标的公司受限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系标的公司向银行授信抵押使用,除此
之外,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受限无形资产。截至报告书出具之日,该项抵押已
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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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 492.77 284.34 305.59
合计 492.77 284.34 305.59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05.59 万元、284.34 万元和 492.7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8%、0.38%和 0.66%,主要系标的公司购置机器设备
的预付款。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00.00 1.31% - -
应付票据 1,301.61 10.06% 1,680.75 11.01% 800.00 7.66%
应付账款 7,727.38 59.71% 7,254.42 47.54% 4,761.51 45.57%
合同负债 104.98 0.81% 36.62 0.24% 41.70 0.40%
应付职工薪酬 1,416.47 10.95% 3,141.06 20.58% 2,195.63 21.01%
应交税费 431.29 3.33% 476.62 3.12% 669.93 6.41%
其他应付款 26.10 0.20% 15.86 0.10% 52.70 0.50%
其他流动负债 1,933.71 14.94% 2,436.17 15.96% 1,819.82 17.41%
流动负债合计 12,941.54 100.00% 15,241.50 99.88% 10,341.28 98.9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 18.57 0.12% 108.59 1.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18.57 0.12% 108.59 1.04%
负债合计 12,941.54 100.00% 15,260.07 100.00% 10,449.87 100.00%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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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工程设备款 746.96 1,109.05 1,356.77
货款 6,980.41 6,145.37 3,404.74
合计 7,727.38 7,254.42 4,761.5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总额分别为 4,761.51 万元、7,254.42 万元和
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和工程设备款。报告期各期末,随着标的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扩大,
采购规模随之扩大,应付货款相应有所增加。
(2)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分别为 2,195.63 万元、3,141.06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以短期薪酬为主,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2024 年末短期薪酬增长较快主要系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52.70 万元、15.86 万元和 26.10
万元,占负债的比例为 0.50%、0.10%和 0.2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预提费用和其他构成,其他主要是科协经费、
党支部活动经费等。报告期内应付其他款整体占比较小。
(4)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819.82 万元、2,436.17 万元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标的公司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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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主要偿债
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17.35% 20.45% 16.52%
流动比率(倍) 3.86 3.31 3.88
速动比率(倍) 3.13 2.70 3.0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921.39 1,353.82 9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769.12 10,250.22 9,397.61
额(万元)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52%、20.45%和 17.35%,
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88、3.31 和 3.86,速动比率分别为 3.09、
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扩大,采购规模随之扩大,应付货款相
应有所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现增长趋势,盈利能力维持在较高
水平,标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较好,有息负债规模较低,利息保障倍数高,有较好
的偿债能力。
综上,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月 31 日 月 31 日
横店东磁 57.58% 56.65%
天通股份 30.71% 29.46%
铂科新材 24.66% 24.06%
资产负债率
东睦股份 56.78% 56.89%
平均值 42.43% 41.76%
标的公司 20.45% 16.52%
横店东磁 1.26 1.27
天通股份 1.85 2.10
铂科新材 5.21 4.36
流动比率
东睦股份 1.76 1.65
平均值 2.52 2.35
标的公司 3.31 3.88
横店东磁 0.97 1.10
天通股份 1.46 1.71
铂科新材 4.51 3.57
速动比率
东睦股份 1.11 1.07
平均值 2.01 1.86
标的公司 2.70 3.09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公司公告。
磁及东睦股份资产负债率较高,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天通股份与铂科新材无显著差异,
均为较低水平;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比于可比公司较高,偿债能力较好,符
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1)标的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营运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1 3.73 3.20
存货周转率(次) 1.27 3.80 3.32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运周转情况和运营效率良好。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
别为 3. 20、3.73 和 1.11,客户回款质量较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 32、3.80 和 1.27,
呈现增长趋势。
(2)同行业上市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横店东磁 6.30 7.93
东睦股份 4.06 3.75
云路股份 3.80 4.5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龙磁科技 3.26 3.49
平均值 4.35 4.94
标的公司 3.73 3.20
横店东磁 5.21 7.82
东睦股份 3.69 3.30
云路股份 9.96 9.38
存货周转率(次)
龙磁科技 2.01 1.90
平均值 5.22 5.60
标的公司 3.80 3.32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自于公司公告。
转率在报告期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横店东磁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较
高,如果剔除横店东磁后,其余三家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为 3.95 和 3.71,
无重大差异。存货周转率在报告期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云路股份过
高,如果剔除云路股份后,其余三家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平均值为 3.64 和 4.34,无
重大差异。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794.08 50,166.92 41,788.55
减:营业成本 11,862.96 33,169.54 28,830.40
税金及附加 172.62 556.07 451.21
销售费用 377.54 1,212.08 991.36
管理费用 1,156.26 3,339.51 2,990.51
研发费用 870.79 2,700.76 2,715.85
财务费用 -125.00 -236.47 -51.22
其中:利息费用 2.66 7.01 60.76
利息收入 58.04 158.31 27.31
加:其他收益 79.16 293.09 474.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78 147.39 251.0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5.27 -108.38 -371.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65 -243.23 -180.4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2 0.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46.93 9,503.27 6,035.03
加:营业外收入 - 0.59 -
减:营业外支出 - 21.74 30.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46.93 9,482.12 6,004.63
减:所得税费用 248.26 1,199.70 415.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8.67 8,282.42 5,589.5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6,785.12 99.95% 50,126.50 99.92% 41,616.85 99.59%
其他业务收入 8.96 0.05% 40.42 0.08% 171.70 0.41%
合计 16,794.08 100.00% 50,166.92 100.00% 41,788.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1,788.55 万元、50,166.92 万元和 16,794.08
万元。其中,以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为主的主营业务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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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超过 99%,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永磁材料 11,196.08 66.70% 34,911.83 69.64% 29,116.80 69.96%
软磁材料及器件 2,446.21 14.57% 8,471.36 16.90% 7,618.56 18.31%
PM 精密合金器件 3,140.18 18.71% 6,723.70 13.42% 4,874.27 11.71%
其他 2.65 0.02% 19.61 0.04% 7.22 0.02%
总计 16,785.12 100.00% 50,126.50 100.00% 41,616.8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况。
电子行业景气度的提升,客户采购需求随之快速增长,带动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相应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3,351.62 79.54% 38,744.58 77.29% 30,221.13 72.62%
境外 3,433.50 20.46% 11,381.92 22.71% 11,395.72 27.38%
总计 16,785.12 100.00% 50,126.50 100.00% 41,616.8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以境内为主,境内业务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内,金南磁
材境外收入分别为 11,396.72 万元、11,381.92 万元、3,433.50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为 27.38%、22.71%和 20.46%。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境外销售规模保持稳定,主
要系标的公司已和相应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相关业务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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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类
单位:万元
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1,458.60 68.27% 9,784.64 19.52% 9,930.29 23.86%
注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 12,935.06 25.80% 10,178.48 24.46%
第四季度 - 12,425.20 24.79% 10,749.80 25.83%
总计 16,785.12 100.00% 50,126.50 100.00% 41,616.85 100.00%
注:此处仅包括 2025 年 4 月的收入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未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4)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回款主要来自直接客户,仅存在少量由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3.22 39.46 -
营业收入 16,794.08 50,166.92 41,788.55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2% 0.08% /
标的公司产生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由于账户冻结,由其委托的第三方代为支付款
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务成本
其他业
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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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1,862.96 100.00% 33,169.54 100.00% 28,830.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8,830.40 万元、33,169.54 万元和 11,862.96
万元。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变动趋
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永磁材料 7,719.21 65.09% 22,672.23 68.39% 19,337.61 67.10%
软磁材料及器件 1,998.80 16.86% 5,654.61 17.06% 5,657.37 19.63%
PM 精密合金器件 2,138.43 18.03% 4,808.64 14.50% 3,819.30 13.25%
其他 2.22 0.02% 17.05 0.05% 6.61 0.02%
总计 11,858.66 100.00% 33,152.53 100.00% 28,820.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保持配比,且变动趋势保
持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性质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性质分类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7,494.75 63.20% 20,437.57 61.65% 17,632.75 61.18%
直接人工 1,468.91 12.39% 4,201.77 12.67% 3,712.12 12.88%
制造费用 2,638.42 22.25% 7,678.75 23.16% 6,727.39 23.34%
运费 256.59 2.16% 834.44 2.52% 748.63 2.60%
总计 11,858.66 100.00% 33,152.53 100.00% 28,820.89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组成部分为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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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直接材料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 61.18%、61.65%及 63.20%。直接材料在主
营业务成本中占比的小幅增长,主要系标的公司主料钕铁硼磁粉、粒料的单价在报告期
内有一定增长;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12.88%、12.67%及 12.39%,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比例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4,926.46 99.91% 16,973.97 99.86% 12,795.96 98.75%
其他业务毛利 4.66 0.09% 23.42 0.14% 162.18 1.25%
合计 4,931.11 100.00% 16,997.39 100.00% 12,958.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 12,958.15 万元、16,997.39 万元和 4,931.11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超过 98%,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突
出。
(1)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永磁材料 3,476.87 70.58% 12,239.60 72.11% 9,779.19 76.42%
软磁材料及器件 447.40 9.08% 2,816.75 16.59% 1,961.20 15.33%
PM 精密合金器件 1,001.75 20.33% 1,915.05 11.28% 1,054.97 8.24%
其他 0.44 0.01% 2.57 0.02% 0.61 0.00%
总计 4,926.46 100.00% 16,973.97 100.00% 12,795.96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2,795.96 万元、16,973.97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永磁材料产品毛利分别为 9,779.19 万元、12,239.60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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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来源之一;永磁材料毛利占比下降主要系 PM 精密合金器件销售大幅上涨,带动
其毛利贡献上升,总体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所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软磁材料及器件产品毛利分别为 1,961.20 万元、2,816.75 万
元和 447.40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为 15.33%、16.59%和 9.08%;软磁材料及器
件毛利波动主要系 2024 年吸波材料销售收入和毛利增长较快,带动其毛利贡献上升;
其毛利占比下降。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 PM 精密合金器件产品毛利分别为 1,054.97 万元、1,915.05
万元和 1,001.75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为 8.24%、11.28%和 20.33%,对标的公
司毛利贡献不断提升;PM 精密合金器件毛利上升主要系减速箱产品自 2024 年起销售
收入大幅上升,带动其毛利占比不断上升。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1.01%、33.88%和 29.36%,主营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30.75%、33.86%和 29.35%,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与各产
品毛利率变动以及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相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永磁材料 31.05% 35.06% 33.59%
软磁材料及器件 18.29% 33.25% 25.74%
PM 精密合金器件 31.90% 28.48% 21.64%
其他 16.42% 13.09% 8.44%
主营业务毛利率 29.35% 33.86% 30.75%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永磁材料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3.59%、35.06%和 31.05%;永
磁材料毛利率报告期内有所波动,永磁材料主要原材料铁氧体磁粉 2024 年采购价格短
期下滑所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软磁材料及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5.74%、33.25%和 18.29%;
软磁材料及器件 2024 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当期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11.19%,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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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成本摊薄,毛利率上升;2025 年 1-4 月,标的公司软磁材料及器件毛利率下降,主
要系销售结构变动,高毛利产品占比有所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 PM 精密合金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1.64%、28.48%和
涨,带来总体毛利率上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是模具收入,占比较小,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标的公司 29.35% 33.86% 30.75%
横店东磁 未披露 27.32% 26.49%
东睦股份 未披露 23.99% 23.51%
云路股份 未披露 30.38% 30.39%
龙磁科技 未披露 31.08% 28.81%
注:横店东磁毛利率选取 “磁性材料”的毛利率数据
横店东磁磁性材料产品毛利率相比于金南磁材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具体产
品及生产工艺不同所致。从具体产品看,横店东磁的磁性材料产品主要为微波炉磁钢、
喇叭磁钢以及电机磁瓦等,其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为微波炉、音响等;金南磁材产品主要
为马达磁条,其直接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微电机厂商,终端产品为汽车及各类消费电子
产品。从生产工艺看,横店东磁的产品主要为采用高温烧结工艺制成的烧结铁氧体材料;
金南磁材产品主要为采用低温固化工艺制成的粘接铁氧体材料。
龙磁科技毛利率相比金南磁材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同样系产品不同
所致。龙磁科技材铁氧体产品主要以磁瓦为主。而金南磁材产品主要以低温固化工艺制
成的柔性马达磁条。由于产品工艺等差异,导致金南磁材产品毛利率与龙磁科技存在一
定差异。此外,从行业地位看,横店东磁、龙磁科技所处的烧结铁氧体产品市场竞争较
为激烈,行业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数量众多;而金南磁材马达磁条系全球市场占有率
最高的产品,公司与全球前十大微电机厂商均有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同行业成规模的竞
争对手相对较少,因此金南磁材的产品议价能力较强,产品毛利率较高。
东睦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金南磁材,主要系产品结构的差异,其主要产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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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 精密合金器件,因此毛利率相对偏低。
整体来看,金南磁材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差异,在合
理水平内。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 65.96 38.21% 213.81 38.45% 156.29 34.64%
教育费附加 28.90 16.74% 94.00 16.90% 67.24 14.90%
印花税 5.81 3.37% 27.95 5.03% 25.55 5.66%
房产税 42.22 24.46% 126.67 22.78% 126.52 28.04%
土地使用税 10.11 5.86% 30.34 5.46% 30.34 6.72%
车船税 0.31 0.18% 0.47 0.08% 0.46 0.10%
地方教育附加 19.26 11.16% 62.67 11.27% 44.66 9.90%
环境保护税 0.04 0.02% 0.16 0.03% 0.14 0.03%
合计 172.62 100.00% 556.07 100.00% 451.21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分别为 451.21 万元、556.07 万元和 172.62
万元。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增长主要来自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流转税的增
长,其在报告期内随销售规模增长而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377.54 2.25% 1,212.08 2.42% 991.36 2.37%
管理费用 1,156.26 6.88% 3,339.51 6.66% 2,990.51 7.16%
研发费用 870.79 5.19% 2,700.76 5.38% 2,715.85 6.50%
财务费用 -125.00 -0.74% -236.47 -0.47% -51.22 -0.12%
合计 2,279.59 13.57% 7,015.89 13.99% 6,646.50 15.9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6,646.50 万元、7,015.89 万元和 2,279.59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91%、13.99%和 13.57%,其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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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15.66 83.61% 1,019.44 84.11% 849.25 85.67%
业务招待费 18.85 4.99% 56.63 4.67% 44.07 4.45%
差旅费 6.88 1.82% 35.97 2.97% 37.20 3.75%
折旧及摊销 7.70 2.04% 29.38 2.42% 45.97 4.64%
其他 28.45 7.54% 70.67 5.83% 14.87 1.50%
合计 377.54 100.00% 1,212.08 100.00% 991.3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
费用金额分别为 991.36 万元、1,212.08 万元、377.54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2.37%、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821.06 71.01% 2,495.41 74.72% 2,227.66 74.49%
业务招待费 49.46 4.28% 102.58 3.07% 123.68 4.14%
折旧及摊销 68.55 5.93% 202.98 6.08% 194.08 6.49%
股份支付 88.43 7.65% 154.76 4.63% - 0.00%
其他 128.76 11.14% 383.79 11.49% 445.09 14.88%
合计 1,156.26 100.00% 3,339.51 100.00% 2,990.51 100.00%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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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20.98 71.31% 1,787.14 66.17% 1,688.26 62.16%
直接投入 209.23 24.03% 833.63 30.87% 907.55 33.42%
折旧及摊
销
其他 16.26 1.87% 11.89 0.44% 37.83 1.39%
合计 870.79 100.00% 2,700.76 100.00% 2,715.8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分别为 2,715.85 万元、2,700.76
万元和 870.79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6.50%、5.38%、5.19%,研发费用投入保持相
对稳定。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2.66 -2.13% 7.01 -2.96% 60.76 -118.62%
减:利息收入 58.04 46.43% 158.31 66.95% 27.31 53.33%
汇兑损益 -72.66 58.12% -96.64 40.87% -92.38 180.35%
银行手续费及
其他
合计 -125.00 100.00% -236.47 100.00% -51.2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较小,分别为-51.22 万元、-236.47 万元、-125.00 万
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12%、-0.47%、-0.74%。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474.75 万元、293.09 万元、79.16 万元,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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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补助及增值税加计抵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为院士专家工
作站第二阶段经费——广聚英才计划项目经费和增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补助资金
等资金支持。
(2)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145.27 -108.38 -371.07
资产减值损失 -3.65 -243.23 -180.43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3.65 -243.23 -180.43
合计 -148.91 -351.61 -551.5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计提
的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371.07 万元、108.38 万元、145.27 万
元;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80.43 万元、243.23 万元、3.65 万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11.38 -19.67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3.00 65.41 253.87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79 -10.45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4.76 25.11 66.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8 8.36 11.64
合计 28.94 147.16 396.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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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损益等构成。
(1)股份支付形成原因
为促进标的公司的长期发展,标的公司决定进行员工股权激励。2024 年 7 月,圣
慈科技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同意龙红军等 23 名金南磁材的员工入伙,增加合伙企业出
资数额至 1,000 万元。龙红军等 23 人持有圣慈科技 7.45%份额,对应金南磁材 3.725%
出资额。
(2)股份支付的具体对象、权益工具的数量及确定依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
确认方法
标的公司员工按照合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股权激励,被激励对
象在标的公司的岗位以及获得的圣慈科技出资额的情况如下:
获得的圣慈科技出资 在圣慈科技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 职位
额(万股)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PM 精密合金器件事业部副
总经理
合计 74.50 7.45
股权激励价格即金南磁材员工认购圣慈科技出资额的价格为 1 元/出资额,对应金
南磁材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在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时,按照标的公司 10 倍 PE 估值以及净资产价格孰高,
确定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格为 26.22 元/注册资本。
(3)职工持有份额转让的具体安排
对于在职员工,在被投企业实现上市后,因个人原因在上市之日起 5 年内辞职的合
伙人,可按照每股净资产和出资额孰低的原则,将其占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
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人。
(4)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分别为 0 万元、154.76
万元和 88.43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6,794.08 50,166.92 41,788.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42.77 8,293.32 5,641.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13.83 8,146.16 5,244.7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1,788.55 万元、50,166.92 万元和 16,794.0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641.62 万元、8,293.32 万元和 2,142.77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244.78 万元、8,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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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2,113.83 万元,标的公司收入规模、盈利能力稳定,盈利能力指标持续向好。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73.85 40,097.02 34,689.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42.98 29,846.79 25,291.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12 10,250.22 9,397.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78.03 39,558.36 65,355.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15.03 41,846.48 65,724.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00 -2,288.12 -368.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5.00 1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28 2,105.90 3,560.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8 -1,680.90 -3,410.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3.06 19.18 43.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5.34 6,300.39 5,661.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297.10 10,996.71 5,334.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41.76 17,297.10 10,996.7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88.75 38,851.50 34,071.9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8.39 207.06 206.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72 1,038.46 410.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73.85 40,097.02 34,689.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66.87 13,166.36 10,649.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72.25 11,448.10 10,642.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6.71 3,458.02 2,3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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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7.15 1,774.31 1,657.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42.98 29,846.79 25,291.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12 10,250.22 9,397.6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34,689.32 万元、40,097.02 万元及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397.61 万元、
系当期支付奖金以及部分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净利润 2,198.67 8,282.42 5,589.59
加:资产减值准备 3.65 243.23 180.43
信用减值准备 145.27 108.38 371.07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2.30 94.66 93.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36 19.9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0.00 -89.63 -31.6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7.78 -147.39 -251.0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5.15 74.04 -235.4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1.82 -1,304.78 785.1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452.22 -3,423.20 1,844.61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972.89 4,560.78 -632.48
列)
其他 88.43 1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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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12 10,250.22 9,397.6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
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存货的增加,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340.25 39,410.00 65,10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78 147.39 251.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0.97 2.50
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78.03 39,558.36 65,355.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610.25 38,640.00 62,85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15.03 41,846.48 65,724.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00 -2,288.12 -368.83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8.83 万元、-2,288.12
万元和-437.00 万元,主要由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建设厂房、购置机器设备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 1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125.00 150.00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5.00 1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 100.00 3,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8 2,005.90 60.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28 2,105.90 3,560.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8 -1,680.90 -3,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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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10.76 万元、
-1,680.90 万元和-202.28 万元。标的公司 2023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主要系当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2024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
当期分配股利所致。
四、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一)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1)双方在永磁材料业务上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新莱福从事的吸附功能材料与金南从事的马达磁条产品虽在业务定位、技术专长和
应用场景上有显著差异,但从行业角度看,均属永磁材料行业,未来可以结合双方的技
术实力共同针对永磁材料进行深入研发,有望进行产业协同,形成“民用+工业双轮驱
动”的竞争优势,做大做强主业。
双方可在永磁材料的性能与产品形态方面进行融合创新,如金南的高磁性能技术
(高剩磁、高矫顽力)可赋能新莱福的民用产品,开发更强吸附力或更具耐候性的高端
消费品。
新莱福近年来开发的高性能钐铁氮粉体可与金南磁材注塑磁体业务形成深度协同:
通过将新莱福的高性能钐铁氮粉体应用于金南的注塑工艺体系,生产的磁体相较于钕铁
硼注塑磁体,具有更高的性价比、更好的耐腐蚀性及温度稳定性。新莱福钐铁氮粉体还
可与低成本的铁氧体、高性能的钕铁硼材料复合,通过梯度复合技术开发覆盖 2~
材凭借在注塑磁体领域的技术积淀,已量产传感器、电机转子及定子磁环等多个产品系
列,广泛应用于各类微电机、耦合器和传感器等领域,并已在头部品牌汽车中批量应用。
未来双方协同下,金南可利用新莱福钐铁氮粉体实现注塑磁体性能谱系的全覆盖——从
低成本铁氧体基磁材到高性能钐铁氮/钕铁硼复合材料,既可部分替代钕铁硼磁体在马
达中的应用;又能通过磁性能的灵活调配及优异的温度稳定性,适配新能源汽车电驱系
统、智能家居传感器等差异化场景;并利用钐铁氮磁体优异的抗腐蚀性能,解决永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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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在液冷系统、水泵、油泵领域中的应用痛点,进一步增强金南磁材在注塑磁体领域的
技术壁垒,提升市场渗透能力。
(2)双方在软磁材料及器件业务上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新莱福微纳粉体平台近期开发的超细软磁粉体预计将和金南磁材软磁材料业务产
生协同效应。
金南磁材在软磁合金粉体及磁粉芯方面有长期生产经验,具备从软磁粉体到软磁粉
芯的全产业链优势,但金南磁材现有产品主要覆盖光伏、新能源汽车等工作频率在
频率应用场景(如芯片电感),使用其所制备的磁芯初步评价性能与同类高端产品性能
接近,该类超细软磁粉与金南现有软磁材料生产技术结合,可加速新莱福自研粉体的产
业化速度,拓展金南产品在高频领域中的应用,开辟新能源车电控、5G 基站、AI 服务
器、超算等市场领域,实现软磁产品线全频谱覆盖,从而提升合并后上市公司的市场空
间。
金南磁材目前生产的电磁波吸收材料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柔性电路板、NFC 通讯、
RFID 标签等领域,拥有吸波材料全流程核心科技,掌握从合金成分设计、粉体形貌修
饰、吸波片材成型到产品应用等所有工序和环节的关键技术。新莱福近期自研的高频稀
土软磁粉体可在该产品中应用,进一步优化和拓展金南磁材现有的产品序列。
(3)双方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业务上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金南磁材在 PM 精密合金器件领域主要生产含油轴承、精密齿轮和减速箱等产品,
应用于微电机、汽车减震器、刹车系统、转向系统、齿轮箱、智能扫地/洗地机器人等
领域。但是金南磁材现有产品特性受限于外购粉体的性能限制,其精密齿轮等 PM 精密
合金器件应用亦会受到相应限制。
新莱福自研的系列超细金属粉体可与金南磁材的 PM 工艺协同,可显著提升相关产
品的高密度、高强度性能。通过使用新莱福研制的超细金属粉体,金南产品烧结后硬度
可大幅提升到 400HB 以上,齿抗强度可成倍增加,未来有望适用于人形机器人等对关
节齿轮要求载荷较高的领域。
新莱福自研的系列超细金属粉体也需要依托金南磁材成熟的产业化平台完成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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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与规模化推广。金南磁材具备多年的精密合金产品生产经验,其现有产线及相关技
术可为新莱福自研新型粉体提供全流程验证体系,构建“材料创新—工艺验证—终端反
哺”的闭环生态,加速新型粉体的规模化、标准化,实现快速的技术渗透与商业化落地。
新莱福和金南磁材均是广东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两家公司具有相同的
文化基因和发展理念,具有天然的文化协同基础。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家公司之间并购
重组的整合风险较小,相关业务及人员能够快速实现融合协同。
新莱福与金南磁材的战略合并将重塑双方供应链体系,通过磁粉、金属粉体等核心
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与仓储物流整合实现全链条降本增效。合并后,双方原材料可集中采
购,形成规模化议价优势,提高大宗原材料的议价能力。
在物流仓储环节,双方可整合现有物业情况,通过“智能仓储+多基地协同”重构
供应链效率:整合双方在珠三角(新莱福广州黄埔工厂及增城工厂、金南磁材广州增城
工厂、金南磁材惠州龙门工厂)、长三角(新莱福宁波工厂)、东南亚(新莱福越南工厂)
及北美(新莱福美国公司)的供应链资源,构建区域性智能仓储中心与前端分拨中心,
形成覆盖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盟-北美的多级仓储与生产网络;利用新莱福越南生产
基地的区位优势,就近辐射东南亚市场,强化全球交付能力。
新莱福环形压敏电阻客户与金南磁材微电机用马达磁条、含油轴承产品的客户都以
微电机厂商为主,双方处于相同行业,拥有相似的客户群,可共享销售渠道,共同开拓
下游客户以提升市场渗透率。合并后新莱福与金南磁材的产品线也更完整,能够增强对
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与解决方案定制能力。
此外,新莱福下游客户以民用领域的制造商、贸易商为主,金南磁材下游客户以工
业领域的微电机、消费电子、家居家电厂商等为主,合并后双方可以实现销售渠道的互
补,增加拓客效率。
从全球化营销布局看,金南磁材与新莱福存在显著的渠道互补优势。金南磁材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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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磁性材料的优质企业,其客户网络主要聚焦于国内市场,在马达磁条领域占有领先
的市场份额;而新莱福依托二十余年国际化营销经验,已在全球 60 余个国家或地区构
建了成熟的海外分销体系。
本次交易将形成双向赋能格局,对于新莱福而言,通过整合金南磁材在工业部品领
域的技术产品积累优势,可突破原有民用材料的产品边界,将高附加值的工业级产品快
速导入欧美日韩等高附加值市场。对于金南磁材而言,新莱福覆盖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
或地区的销售渠道将为其打开出海通道,有效对冲国内制造业周期波动风险。
新莱福在自动化生产和检测设备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自主开发了自动配送系统、
自动测试及分选系统等设备,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金南磁材在模具
和治具设计制造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能够提供高精度的模具和治具支持。合并后,金南
的模具治具制造能力可为新莱福的电子陶瓷等产品提供配套的高精度模具和治具,提升
产品的精度和良率。
新莱福的自动化研发能力与金南的模具治具设计制造能力结合,可加速新产品开发
和生产线的快速迭代。针对客户定制化需求,双方可协同开发专用自动化设备和配套模
具治具,缩短产品从设计到量产的周期,提升市场响应能力。
新莱福的研发平台以微纳功能粉体的制作、分散、包覆、表征、应用为核心,进行
新型微纳功能粉体的研究、开发,擅长从材料科学的原理出发进行深入研究,为产品提
供高性能基础材料。金南磁材的研发平台则聚焦于工业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应用研
究,擅长将材料应用于具体产品设计和制造。本次交易完成后,新莱福的微纳功能粉体
可为金南磁材提供高性能的粉体原料支持,而金南磁材的工艺与应用研发能力可将新莱
福的基础材料的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产品,形成从基础研究到产品应用的完整研发
链条。
两家公司的研发平台可共享实验设备、数据资源和人才团队,降低重复投入。新莱
福的材料测试数据可直接服务于金南的工艺开发,金南的生产反馈也可指导新莱福的材
料优化,提升研发效率并降低总体研发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研发平台通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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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应用开发的深度融合,将实现技术互补、效率提升、创新突破和成本优化,形成
从材料到产品的全链条研发优势,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力。
新莱福目前主要产品的终端应用为广告展示、办公教育、家居装饰等民用领域,金
南磁材微电机用马达磁条、吸波材料、PM 精密合金器件等产品终端应用于微电机、新
能源汽车等工业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形成“民生消费+工业制造”双引擎驱动模式,
民用与工业领域的周期可形成互补对冲,增强合并后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平滑业绩
波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显著提升上市公司业绩与盈利质量。双方将通过供应链协同进
一步降低材料成本,通过技术协同共同拓展客户,持续优化盈利能力。此外本次重组计
划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金南磁材扩产及研发项目,也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本次重组将通过“业务整合-成本优化-市场扩张”三重驱动,通过磁性材料与精密
合金材料的全链条整合,构建起从粉体研发到终端应用的闭环布局,为股东创造可持续
的价值回报。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南磁材将纳入上市公司业务的整体布局。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保
持标的公司资产相对独立、业务及人员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将运用资本平台,全力支
持金南磁材的发展,并根据其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及时提供相应的支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则上将保持金南磁材资产的相对独立性,确保金南磁
材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同时,金南磁材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制定科学
的资金使用计划,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买或出售
权利,并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新莱福的管理制度等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风控体系促进金南磁材资产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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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财务管理体系引入金南磁材财务工作中,并根据金
南磁材的业务模式特点和现有的财务体系特点,在确保金南磁材独立运营基础上,构建
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同时,上市公司将统筹金南磁材的资金和融资,提
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人员分工、决策机制
的重大调整计划,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金南磁材核心管理层和业务团队的相对稳定。上
市公司将金南磁材的员工纳入上市公司的整体考核,与上市公司员工一样享有各项激励
措施,从而使相关人员能够分享上市公司的发展成果,与上市公司利益保持长期一致,
提高上市公司以及金南磁材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稳定性,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的实现提供持续内在动力。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制定了标的公司人员稳定的具体保障措施,关键人员流失风
险较小,上市公司的人员整合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基于对全资子公司的管控需要,完善管理部门职责设
置和人员配置,优化管控制度,实现对重组后全资子公司管理的有效衔接。金南磁材将
根据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对组织机构的职能、运作流程等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和补充,
二者形成有机整体。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将标的公司的技术
加工能力与上市公司相结合,增强行业壁垒,整合客户及供应商资源,扩大整体销售规
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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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
(1)上市公司经营优势
本次交易有助于加快上市公司在磁性材料领域的布局。技术层面,双方在永磁、软
磁及精密合金领域深度协同,例如新莱福的高性能钐铁氮粉体与金南的注塑工艺结合,
可开发耐腐蚀性强、温度稳定性优异的磁体,覆盖从消费电子到工业电机的全谱系需求;
市场与渠道方面,新莱福的全球化分销网络与金南磁材在国内工业领域的客户资源形成
互补,实现交叉销售与渠道共享,显著提升在新能源车、智能家居等增量市场的渗透率;
供应链整合上,双方通过磁粉等核心原材料的联合采购,预计可降低采购成本,并依托
区域性智能仓储网络优化物流效率,强化全球交付能力。
(2)上市公司经营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需要在业务开展、
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协调与运用方面进行整合,以实现协同发
展。如果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跟上发展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效率,对上
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流动资产 133,565.72 183,475.59 37.37 124,652.36 175,114.66 40.48
非流动资产 97,056.24 121,727.53 25.42 104,470.23 128,621.61 23.12
资产总计 230,621.96 305,203.12 32.34 229,122.58 303,736.27 32.56
流动负债 14,179.37 37,660.91 165.60 16,464.98 42,246.48 156.58
非流动负债 940.89 940.89 - 1,842.92 1,861.49 1.01
负债总计 15,120.26 38,601.81 155.30 18,307.90 44,107.97 140.92
归属于母公司 213,738.49 263,784.04 23.41 209,008.92 256,824.37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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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注: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有所提升,符合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28,861.43 45,655.50 58.19 88,639.26 138,806.19 56.60
营业利润 4,463.06 6,908.79 54.80 16,280.64 25,780.83 58.35
净利润 6,138.35 6,138.35 - 14,625.53 22,904.53 56.61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3,983.34 6,125.01 53.77 14,524.51 22,814.41 57.08
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整体而言,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
市公司营收规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整体经营业绩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合并) 6.56% 12.65% 7.99% 14.52%
流动比率(倍) 9.42 4.87 7.57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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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速动比率(倍) 8.25 4.18 6.68 3.58
注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合计;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公告〔2023〕57 号)
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交易完成以后,不形成新的商誉。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相对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
定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的整合,将标的公司统一纳入
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当中,以期实现双方协同发展。具体整合管控计划详见报告书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上市公司将继续深耕磁性材料行业,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资
源,在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带动其他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凭借自身积累的研发实
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及产品矩阵,不断提高大客户开发力度和合作深度,
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强化精益
生产,优化降本增效举措,扎实稳健地开展各项工作,助力公司业绩增长,提升规范运
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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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注:交易后数据为备考数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
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
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原标的公司员工将继续由标的公司聘任,劳动关系
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
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南磁材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2024 年度以及 2025 年 1-4 月
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7-71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2,433,670.29 181,287,417.55 117,967,079.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00,000.00 42,300,000.00 50,000,000.00
应收票据 23,424,734.68 29,719,321.70 20,885,921.66
应收账款 160,831,829.81 142,384,672.82 126,788,428.85
应收款项融资 8,506,511.16 12,955,326.64 1,696,001.15
预付款项 1,808,941.38 1,211,953.88 504,229.00
其他应收款 1,429,226.17 1,537,379.01 1,049,761.33
存货 93,836,051.25 92,554,341.74 81,938,879.71
其他流动资产 1,884,765.50 717,795.27 817,154.14
流动资产合计 499,155,730.24 504,668,208.61 401,647,454.98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固定资产 192,214,752.71 145,752,531.81 148,427,042.33
在建工程 6,756,520.03 50,327,759.03 35,050,710.59
无形资产 37,038,549.79 37,267,224.25 38,213,860.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87,144.83 5,335,624.83 6,076,00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27,708.63 2,843,352.21 3,055,852.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724,675.99 241,526,492.13 230,823,466.93
资产总计 745,880,406.23 746,194,700.74 632,470,921.91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
应付票据 13,016,118.04 16,807,501.50 8,000,000.00
应付账款 77,273,752.70 72,544,192.53 47,615,064.22
预收账款 - - -
合同负债 1,049,802.21 366,194.70 416,951.92
应付职工薪酬 14,164,702.82 31,410,614.74 21,956,332.94
应交税费 4,312,915.04 4,766,244.59 6,699,258.94
其他应付款 261,009.53 158,568.80 527,020.75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9,337,111.04 24,361,681.17 18,198,155.01
流动负债合计 129,415,411.38 152,414,998.03 103,412,783.78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85,722.20 1,085,933.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5,722.20 1,085,933.00
负债合计 129,415,411.38 152,600,720.23 104,498,716.78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资本公积 36,978,901.88 36,094,581.32 35,755,085.78
盈余公积 10,856,116.75 10,856,116.75 10,856,116.75
未分配利润 538,089,308.42 516,661,602.98 453,728,363.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0,540,667.80 9,981,679.46 7,632,638.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6,464,994.85 593,593,980.51 527,972,205.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7,940,751.98 501,669,230.21 417,885,469.85
减:营业成本 118,629,604.74 331,695,353.51 288,303,999.42
税金及附加 1,726,205.97 5,560,738.43 4,512,143.66
销售费用 3,775,438.10 12,120,848.00 9,913,598.02
管理费用 11,562,598.64 33,395,104.84 29,905,112.41
研发费用 8,707,881.32 27,007,590.66 27,158,509.95
财务费用 -1,250,047.32 -2,364,663.25 -512,192.73
其中:利息费用 26,585.65 70,091.34 607,555.5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息收入 580,382.34- 1,583,104.10- 273,130.83-
加:其他收益 791,571.70 2,930,899.33 4,747,534.9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7,798.57 1,473,874.40 2,510,723.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52,693.39 -1,083,805.39 -3,710,734.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6,451.27 -2,432,301.29 -1,804,326.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221.12 2,830.7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469,296.14 95,032,703.95 60,350,327.45
加:营业外收入 - 5,922.75 -
减:营业外支出 - 217,397.88 304,039.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469,296.14 94,821,228.82 60,046,288.13
减:所得税费用 2,482,602.36 11,997,014.43 4,150,352.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86,693.78 82,824,214.39 55,895,936.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986,693.78 82,824,214.39 55,895,93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427,705.44 82,933,239.35 56,416,207.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8,988.34 -109,024.96 -520,271.4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887,476.85 388,515,007.63 340,719,932.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83,895.40 2,070,583.69 2,069,192.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7,177.70 10,384,566.51 4,104,047.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738,549.95 400,970,157.83 346,893,172.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668,666.91 131,663,646.01 106,497,523.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722,548.07 114,481,030.28 106,428,176.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67,067.16 34,580,166.15 23,412,052.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71,508.52 17,743,083.82 16,579,365.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429,790.66 298,467,926.26 252,917,117.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1,240.71 102,502,231.57 93,976,054.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3,402,475.16 394,100,000.00 651,0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7,798.57 1,473,874.40 2,510,723.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9,731.00 25,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780,273.73 395,583,605.40 653,555,723.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6,102,475.16 386,400,000.00 628,5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150,252.30 418,464,799.41 657,243,98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69,978.57 -22,881,194.01 -3,688,264.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 1,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1,250,000.00 1,50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50,000.00 1,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1,000,000.00 3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791.18 20,059,005.60 607,555.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2,791.18 21,059,005.60 35,607,55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791.18 -16,809,005.60 -34,107,555.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53,404.10 63,003,877.21 56,619,152.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2,970,956.35 109,967,079.14 53,347,926.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417,552.25 172,970,956.35 109,967,079.14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上市公司编制了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市公司编制的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
了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5-111 号)。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末 2024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4,085,418.51 448,096,647.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79,291,123.46 658,148,472.08
应收票据 34,708,834.91 39,478,037.1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345,324,801.41 328,811,803.78
应收款项融资 18,591,824.61 23,921,869.84
预付款项 6,923,496.32 5,160,636.21
其他应收款 4,808,977.27 4,113,307.37
存货 260,162,591.17 238,731,014.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2,839,214.51 -
其他流动资产 8,019,573.25 4,684,854.81
流动资产合计 1,834,755,855.42 1,751,146,643.77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固定资产 375,843,369.00 323,005,071.16
在建工程 203,715,172.95 236,434,169.48
使用权资产 13,126,087.89 21,646,390.69
无形资产 83,815,037.83 84,541,024.69
商誉 13,618,055.30 13,618,055.30
长期待摊费用 6,859,485.19 5,457,029.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67,850.59 16,946,696.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230,278.26 584,567,620.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7,275,337.01 1,286,216,057.83
资产总计 3,052,031,192.43 3,037,362,701.60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
应付票据 13,016,118.04 16,807,501.50
应付账款 163,033,537.23 154,554,076.94
预收账款 - -
合同负债 14,419,899.70 10,545,520.23
应付职工薪酬 36,618,332.85 77,507,767.92
应交税费 10,623,262.68 16,136,609.08
其他应付款 105,868,494.50 106,593,294.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52,220.37 6,789,192.29
其他流动负债 27,977,262.60 31,530,794.32
流动负债合计 376,609,127.97 422,464,757.03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租赁负债 6,814,619.84 15,641,152.31
递延收益 2,451,018.94 2,812,052.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283.81 161,724.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08,922.59 18,614,929.73
负债合计 386,018,050.56 441,079,686.76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37,840,406.32 2,568,243,669.77
少数股东权益 28,172,735.55 28,039,34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66,013,141.87 2,596,283,014.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52,031,192.43 3,037,362,701.60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56,555,036.62 1,388,061,851.69
其中:营业收入 456,555,036.62 1,388,061,851.69
二、营业总成本 390,486,750.24 1,137,105,426.77
其中:营业成本 307,260,633.01 886,738,520.67
税金及附加 3,660,523.25 11,171,317.32
销售费用 16,836,746.06 56,090,212.68
管理费用 37,496,471.11 106,149,149.90
研发费用 34,450,603.44 112,107,160.85
财务费用 -9,218,226.63 -35,150,934.65
其中:利息费用 286,873.38 1,023,503.94
利息收入 6,428,292.42 28,676,828.20
加:其他收益 2,219,184.69 8,332,231.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87,403.51 10,052,348.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77,718.49 -3,275,246.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031,050.39 -8,174,555.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21,801.91 -82,950.0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087,907.61 257,808,252.56
加:营业外收入 4,688.88 17,412.83
减:营业外支出 592,977.14 596,224.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499,619.35 257,229,440.60
减:所得税费用 7,116,158.30 28,184,129.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383,461.05 229,045,311.4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44,385.57 -1,886,73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44,385.57 -1,886,737.4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44,385.57 -1,886,737.4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439,075.48 227,158,573.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0,305,685.00 226,257,371.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3,390.48 901,202.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9 1.8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9 1.79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新莱福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汪小明。
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吸附功能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辐射防护材料、其他功能材料等
领域中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通过整合金南磁材在
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 PM 精密合金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实现业务边界的战略性拓展
与产业链深度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控制金南磁材 100%股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或姓名 主要关联关系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或姓名 主要关联关系
宁波新莱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合伙) 73.6%财产份额
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董事并通过新莱福间接控制
的企业
宁波磁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序号 关联方名称或姓名 主要关联关系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重要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均为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前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或姓名 主要关联关系
陈瑜星配偶王会锦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
陈瑜星配偶兄长王会喜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
持有 51%股权的企业,于 2025 年 6 月注销
陈瑜星配偶兄长王会喜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并持
有 70%股权的企业
秦学东曾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于 2024 年 5 月
注销
贾正晖曾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于 2024 年 10
月不再担任
贾正晖曾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于 2025 年 2
月不再担任
贾正晖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 2024 年
陈玉明儿子陈丹彤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
股
陈玉明儿子陈丹彤曾任董事的企业,于 2025 年 4
月不再任职
江西德宝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
公司
秦学冬配偶弟弟周永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
企业,于 2025 年 4 月注销
黄远青兄长黄远云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
佛山市南海大沥水头超联铝业辅助材
料厂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谢诺辰阳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徐各清配偶的弟弟吕劲雄担任总经理的企业,于
深圳市罗湖区艺茂工艺品市场恒诚饰
品行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 1-4 月发生
关联方 2024 年发生额 2023 年度发生额
容 额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
采购商品 0.41 1.01 -
有限公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 1-4 月发生
关联方 2024 年发生额 2023 年度发生额
容 额
华南农业大学 出售商品 0.88 2.68 1.8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
出售商品 - - 6.69
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4.02 1,029.43 659.15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华南农业大学 1.00 0.05 0.56 0.03 2.06 0.10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
应付账款 0.41 0.83 -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明确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的基本原则和内部决策程序,以保证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维护股东利益,规范
关联交易,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
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
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43.62 44.02 157.37 158.38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0.23% 0.14% 0.28% 0.1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101.38 1,102.26 3,765.07 3,767.7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82% 2.41% 4.25% 2.71%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模不存在重大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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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圣慈科技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汪小明持有 53.50%财产份额的合伙企业,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易上为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董
事长;金诚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已在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已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关
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确认标准及要求、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
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规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莱福投资出具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议,参照市场同行业的标准,公允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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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
金。
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利用控制地位
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并承担股东义务,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
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义务。”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人将依法行使有关权利和履行有关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以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会要求或接受
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联交易协议。本人以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
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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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确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
传播,但仍不排除存在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
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
的可能。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本公司又计划重新
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标的公司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
交易对方圣慈科技、广州易上、金诚莱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2025 年度、
元,如业绩承诺期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及 2028 年度,则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869.17
万元、9,414.08 万元及 10,036.54 万元。上市公司应当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的
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报告。
标的公司承诺期各期以及累计实现净利润应根据专项报告确定。专项报告出具后,如业
绩补偿条件触发,则圣慈科技、广州易上、金诚莱承诺应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业
绩补偿应当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补偿周期为逐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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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
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补偿义务人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
出的预测,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给标的公司
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
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承担业
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但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
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联信(证)评报字[2025]第 A0630 号),截至评
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05,459.88
万元,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增值率 79.09%。基于上述评估结果,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对价为 105,400.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则,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
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
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
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
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配套募集资金事项能否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
风险。
(五)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的资
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
良好的回报。但由于管理方式的差异,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
标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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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水平预计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增
厚。但是,因为本次交易亦涉及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故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随之增加,且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磁性材料行业景气程度、市场竞争情况、主要客户业务发展情况、主要
原材料价格情况、标的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外部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
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因此,本次交易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提醒投资
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七)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已履行的
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
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备案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
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或将不予实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
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全球贸易及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动工具等领域,
其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宏观经济变化可能影响消费者收
入状况,导致其调整在上述领域内支出。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或贸易战导致世
界格局发生变化及经济环境产生较大波动,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永磁材料、软磁材料及器件、PM 精密合金器件等,未来如
果同行业竞争者积极开拓市场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
若标的公司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
产品创新,则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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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当前业务运营及技术研发较为依赖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核心管理团队和
研发人员,其专业能力与团队稳定性对标的公司高效运营和持续的产品创新具有重要作
用。随着行业的发展及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标的公司若未能构建长效激励机制以保持
现有核心成员积极性,同时缺乏系统化的人才梯队建设及外部高端人才引进策略,可能
面临核心团队流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营业收入或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1,788.55 万元、50,166.92 万元和 16,794.08 万
报告期内,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244.78 万元、8,146.16 万
元和 2,113.83 万元。标的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
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外部因素及标的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策略等内部因素密
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或者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
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78.84 万元、14,238.47 万元和 16,083.18 万
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05%、19.08%和 21.56%。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尽管公司严格控制
应收账款风险并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或预期信用损失,但如果公司主要客
户出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则存在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者
无法收回的可能,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跌价风险
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193.89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 9,255.43 万元和 9,383.61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6%、12.40%和 12.58%。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经营
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持续上升。
如果未来市场环境、产品销售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出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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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1.01%、33.88%和 29.36%,呈现一定波动。
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动受产销规模、定价策略以及原材料采购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
若未来标的公司下游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变动,可能会对标的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八)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27.38%、22.71%和 20.46%,是
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标的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为美元结算,未来若美元汇率产生较
大波动,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27.38%、22.71%和 20.46%。未
来,若公司主要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较大贸易摩擦
等,将会对国际贸易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间接引发公司订单减少的风险。同时,
如果客户将部分加征关税成本转嫁给公司,将导致公司发生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如
果客户减少下游产品的需求,将间接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
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价格波动会
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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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
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详见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之“3、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分析”。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
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首次申请股票停牌
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自查主体出具的自
查报告,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何美莲
何美莲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2,000 股,累
计卖出 2,0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3,00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何美莲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陈丹镝
陈丹镝系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配偶,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600
股,累计卖出 3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6,00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陈丹镝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3)王高文
王高文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11,000 股,累计
卖出 11,5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10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王高文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4)卢杏枝
卢杏枝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5,800 股,累
计卖出 7,8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卢杏枝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朱里静
朱里静系交易对方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1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
数 10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朱里静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幕信息的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6)黄可韵
黄可韵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美莲之女,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就上述买卖情况,黄可韵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7)饶钦盛
饶钦盛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在自查期间累计卖出 26,400 股,自
查期末持有股数 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饶钦盛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吕灵芳
吕灵芳系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各清的配偶,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就上述买卖情况,吕灵芳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9)宋小明
宋小明系广州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13,500 股,累
计卖出 13,5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0 股。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就上述买卖情况,宋小明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
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刘志坚
刘志坚系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30,000 股,
累计卖出 29,0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1,000 股。
就上述买卖情况,刘志坚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基于新莱福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通过本人股票账户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人自查期间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内幕
信息的情况。
息买卖相关证券、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
止的交易行为。
司股票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陈述与重大遗漏并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累计买入 2,085,629 股,累计卖出 2,089,212 股,
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5,369 股。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中信证券建立了
《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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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
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
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
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
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
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
下: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入 24,100 股,自查期末持有股数
新莱福买入公司股份的原因为:2024 年 2 月 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含)。为了执行上述回购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开始,公司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陆续开始执行上述回购计划。因此,新莱福于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
于自查期间内买卖新莱福股票行为系本公司执行 2024 年 2 月 6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
票回购方案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本企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
的情形。”。
(四)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
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
等文件。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
属于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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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司现行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
实际需要,结合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
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超过 3000 万元;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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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如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且公司已在相
关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公开披露文件中进行说明,则不实施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
(2)如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
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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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
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
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有)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方式(即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14 日起停牌。
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申请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指数(399006.SZ)、证监会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指数(883126.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5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3 月 13 日) 年 4 月 11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44.19 35.50 -19.67%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166.00 1,926.37 -11.06%
证监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83126.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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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5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3 月 13 日) 年 4 月 11 日)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8.60%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8.26%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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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圣慈科技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汪小明持有 54.00%财产份额的合伙企业,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易上为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担任该企业的董
事长;金诚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小明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审
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机构对已就本次交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
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选用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一致,出具的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四、公司编制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广州新莱
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
易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广州新莱福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圣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上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诚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已履行了本次交易
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
文件合法、有效。
六、公司对本次交易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审核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审
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作出重
大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各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重组管理办法》
组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对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
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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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本次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平的关联交易;
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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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信达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信达律师为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上市;
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件成就时生效;
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在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
相关法律程序得到严格履行的情形下,办理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
决策程序;
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法》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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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质性条
件;
机构均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服务的相关
规定。”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单位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10-6083 8888
传真 010-6083 6029
经办人员 李锐、吴曦、孙易、郭伟健、屈皓冉、徐英博
二、律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李忠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电话 86755-88265288
传真 86755-88265537
经办人员 赵涯、梁清越
三、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程志刚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电话 020-87364648
传真 020-87364648
经办人员 禤文欣、翁祖桂、左芹芹、张鑫亚
四、资产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喜佟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 号 16 楼
电话 020-83642123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传真 020-83642103
经办人员 梁熙、庄林林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汪小明 王学钊 林珊
刘磊 曾德长 杜丽燕
李辉志
全体监事:
许涛峰 蔡兆怀 陈建标
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汪晓阳 吴国明 许永刚
郭春生 徐江平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广州新莱
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
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锐 吴 曦 孙 易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郭伟健 屈皓冉 徐英博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
文件中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
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本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忠
经办律师:
赵涯 梁清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
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7-716 号)和《审阅报告》
(天健审(2025)5-111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州新莱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禤文欣 翁祖桂
左芹芹 张鑫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程志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广州
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陈喜佟
资产评估师:
梁熙 庄林林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沧海四路 4 号
电话:020-62283186
传真:020-62283131
董事会秘书:许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