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8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已审
批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465,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88,000 万元,子公司与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132,000 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
或 者 续 保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未超过已批准的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北高
智”)、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为前海北高智和深圳天午在交
通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 近一期资产 被担保方的担 额度(万 占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持股 负债率 保余额(万元 元或等值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比例 或等值外币) 外币) 净资产比例
公司 前海北高智 100% 85.94% 35,584.94 5,000.00 3.17% 否
公司 深圳天午 100% 83.31% 1,700.00 2,000.00 1.27% 否
注:上述担保余额涉及外币的按照 2025 年 9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7.1055 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E4T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
心(一期)8 号楼 1507A
法定代表人:王玉成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物
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前海北高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海北高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3,984.73
负债总额 115,143.65
净资产 18,841.08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5,569.73
利润总额 4,554.22
净利润 3,852.02
(二)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3827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
厦 1501
法定代表人:夏世勋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济信息
咨询;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深圳天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天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679.69
负债总额 29,725.89
净资产 5,953.80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018.37
利润总额 439.99
净利润 312.3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伍千万元整,本款所称“担
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
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 2.2 条约定的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贰千万元整,本款所称“担
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
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 2.2 条约定的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累
计人民币 169,075.01 万元(按照 2025 年 9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7.1055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29%。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
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