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土科技”、
“上市公司”、
“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张浔、刘新平等 43 名交易对象购买北京高威科电气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就始终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交易有关敏感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执行的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
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相关主体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
综上,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
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
特此说明。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