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齐元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齐元玉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齐元玉先生简历
齐元玉: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公司 ACR 车间主任;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公司质检科科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公司企管部部长;2012
年 9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齐元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5,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齐元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