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1 0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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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7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鉴于首次授予的 3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
对象违法违纪、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
格、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
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
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
                                    - 1 -
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山路 26 号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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