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7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78 野马电池 2025/11/10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进行登记。
月 14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浙江野马电池股
份有限公司 5 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丹磊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0574-86593270
EMAIL 地址:dsb@mustang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
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