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5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公司”
或“本次发行”)。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交易对象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
              )和中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控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
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在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及其
下属全资子公司最终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提升至约 60.5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航集团和中航控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中航集团和中航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7,448,421,000 股,中航集团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7,421,462,701 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49,262,228
股,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3.71%,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中航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最终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提升至约 60.58%,中
航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
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