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0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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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本的 44.937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5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和限售股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57,623,333 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9,250,000 股,首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6,873,333 股。
  (二)上市后股本和限售股变动情况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96,87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76,873,333 股为
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3 年 6 月 21 日,上述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07,622,66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6)。
配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5,116,666 股。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
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
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4 年 6 月 21
日,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39,586,60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586,605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
股票数量为 76,860,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0628%;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的股票数量为 62,7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937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股份数量为 62,7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4.9372%,该股份的锁定期将于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共 4 户。分别为:安荣昌、
蒋胜力、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泓博”)、上海鼎蕴投
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鼎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
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
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价。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任。”
     本人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1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
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
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任。”
 (二)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对于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已作
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若公
司自股票上市至本承诺人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督促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公告、备案等程序。
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
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62,726,300           62,726,300
  注:
现任公司董事,通过控制香港泓博及上海鼎蕴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Ping Chen 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
                数量(股)        占比(%)         (股)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62,726,300    44.9372    -62,726,300         0           0.0000
   高管锁定股           0          0.0000    +13,970,775     13,970,775     10.00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860,305    55.0628    +48,755,525     125,615,830    89.9913
   三、总股本       139,586,605   100.0000       0           139,586,605    100.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23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
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
 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严格履
 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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