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
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兼顾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
长远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
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335,378.7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5,881,529.85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0,494,713.65 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209,373,128.21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09,373,128.21 元。公司股本基数为 92,266,700 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拟以总股本 92,2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298,67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方案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 现金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
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确保分红预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
平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经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