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
荐机构”)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机电”或“公司”) 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神驰机电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64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3,994,6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7,089,985.15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 68 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57,709.00 57,709.00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全部变更用于“通用
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
实施。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经将募集资金全部转存至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项目名称 金额(未含存款利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息、理财收益) 金额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2 年经公司论证后开始实施。
目前,由于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本着成本控制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根
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公司对建筑工程投资金额重新进行了评估。同时,公司对设
备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生产线数量(其中部分生产线为旧线改造),并调整了部
分其他设备。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34,927.24 万元,其中拟
以募集资金投入 28,006.81 万元(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余额,包括存款利息、
理财收益),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解决。公司本次调整该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以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构成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合计 34,927.24 31,955 28,006.81 28,105
注 1:以上调整后的设备购置费用中含部分旧设备搬迁过去后的改造、翻新费用。
注 2: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9,847.56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9,688.04 万元(含 17,000 万元未到期理财。)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项目部分内部功能
区的调整,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导致该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目前,该项目处于装
修阶段,相关设备已经开始采购。因此,考虑到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将“通
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6 月
四、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由于本项目即将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
公司深耕通用动力机械领域数十年,小型发电机与发电机组两大主要产品规
模效应优势明显,产销规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
备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控制面板、消声器、逆变器、机架等终端类产品主
要部件自主研发与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明显。以上优势能够
确保公司在行业内始终保持竞争力。
另外,通过全球化的营销策略,公司在国际市场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营销
网络。目前,公司在美国、迪拜、印尼、德国等多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并在越
南建立了生产基地。因此,完善的营销网络有助于公司消化新增产能。
近几年,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产能愈加紧张,本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极大的缓
解公司产能压力,提高响应客户订单的速度。本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
行业内的产销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具备投
资的可行性。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
使其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
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重新论证、延期的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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