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5-08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152,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0.5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84,533.6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化。
日, 公司完成 2021 年和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合计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故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5,289,12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 50,136,190.8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04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