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 司 已 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间:2025年10月28日9:15-15:00。
公司会议室。
开。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现行
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69,83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9.999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69,7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9.93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4,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44%。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2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98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9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93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44%。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
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7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31%;
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06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比例为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3%;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比例为0.00%。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3%;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比例为0.00%。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033%。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98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8%;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267%;弃
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384%。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郑敬敏先生、王小见先生、郑
杨柳女士、袁江先生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郑敬敏 69,771,410 99.9101%
王小见 69,772,298 99.9114%
郑杨柳 69,772,332 99.9114%
袁 江 69,771,403 99.9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郑敬敏 5,921,410 98.9507%
王小见 5,922,298 98.9656%
郑杨柳 5,922,332 98.9661%
袁 江 5,921,403 98.9506%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席晓娟女士、花荣军先生、董南
雁先生、段亚冰先生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席晓娟 69,771,503 99.9102%
花荣军 69,771,403 99.9101%
董南雁 69,771,403 99.9101%
段亚冰 69,771,403 99.9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姓名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席晓娟 5,921,503 98.9523%
花荣军 5,921,403 98.9506%
董南雁 5,921,403 98.9506%
段亚冰 5,921,403 98.95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付馨仪律师、林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