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 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214,519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2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6,999,809.92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14,614,700.58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4)验字第 70044603_B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
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以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序 累计投入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号 额
金额
安徽 新能源 汽车 零部
件智能制造项目
重庆 新能源 汽车 零部
件智能制造项目
佛山 新能源 汽车 零部
件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350,337.00 103,238.51 87,273.90 84.54%
注:“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公司将募集资金持有期间产生的存
款利息投入到项目中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募投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积极推进
项目建设,公司压铸车间因计划安装大吨位压铸设备,对地基负荷要求较高。主
要由于为满足大吨位压铸设备及特大型模具的长期稳定运行对地基承载力实际
需要,完善项目生产配套设施,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后,公司根据项目地块的地下实际勘探情况和结合项目后续运营需求,对该募投
项目的地基进行特殊打桩及加固,造成整个建设工程费用投入增加;同时为了匹
配公司产能投入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采购所需设备,并控制和节
约设备采购成本。
综上,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
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
途、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重庆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该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名称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土地费用 6,400.00 6,583.69 +183.69 6,400.00 6,400.00 -
建筑工程
重庆 费用
新能 设备购置
源汽 及安装费 72,950.00 58,730.40 -14,219.60 12,457.00 4,457.00 -8,000.00
车零 用
部件 工程建设
智能 其他费用
制造 预备费 2,499.00 3,291.91 +792.91 - - -
项目 铺底流动
资金
合计 100,050.00 100,050.00 - 30,000.00 30,000.00 -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项目
的运营需求,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在不改
变总投资规模的情况下,优化“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支出
结构,提升资金综合使用效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稳步实施,符合项目规划与公司
经营战略,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重
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公司根据项
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