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4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
予以取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欧普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
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监事会同意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与监事会和监事有关的公司内部各
项制度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公告编号:2025-052)。
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