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8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方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512,984.22 元,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737,771,681.98 元 ; 母 公 司 2025 年 前 三 季 度 净 利 润 为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274,586,488.16 元。
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
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已发行总股本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9,793,223.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至 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
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
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
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
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