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第二期) 2024/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第二期) 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第二期)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第二期) 176.7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第二期)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第二期) 1,333,943股
实 际 回 购股 数 占总 股 本比 例 1.08%
(第二期)
实际回购金额(第二期) 140,098,144.0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第二期) 84.26元/股~12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
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80 元/股(含)
调整为人民币 178.3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生效。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78.35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8.01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
民币 178.01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6.73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
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
(公告编号:2024-071)、
期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关于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41)。
二、 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33,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0 元/股,最低价为 84.26
元/股,回购均价 105.0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98,144.06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3,262,117 100 123,262,117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87,100 0.88 2,421,043 1.96
股份总数 123,262,117 100 123,262,117 100
注: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333,943 股,其中,未来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的回购股份数为 1,333,943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上述回购股份在使用
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
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