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19: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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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使
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
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份资金来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公司已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年,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333,3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
划,若在上述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存在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
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
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
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
披露。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
民币 15.0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
民币 15.0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
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
金额的90%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
署的合同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
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000股,若全额回购且按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33,333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全额回购进行测算: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4,824,702      9.08%            -    104,824,702      9.1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49,187,220    90.92%   -2,000,000   1,047,187,220    90.90%
三、股份总数        1,154,011,922     100.00%    -2,000,000     1,152,011,922     100.00%
全额回购进行测算: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4,824,702       9.08%              -     104,824,702        9.0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49,187,220     90.92%     -1,333,333    1,047,853,887      90.91%
三、股份总数       1,154,011,922     100.00%    -1,333,333    1,152,678,589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73,01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为410,972.46万元,流动资产为539,674.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按照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回购金额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所用资金上限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
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
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相关股东未回复公司减持计划问询的,公司
应当提示可能存在的减持风险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东先生、刘昌柏先生于2025年9月18
日-9月19日分别减持公司股份527,300股、74,991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马克(MARK ZHAO)先生于2025年9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9,792,948股,其一
致行动人高惠谊女士于2025年9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1,746,640股。
    上述减持股份的情况均按照公司2025年6月3日、6月24日披露的《关于相关
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023)中的减持
股份计划进行,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无回购
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在上述期间
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制作重大事项进展备忘录,并将按照
有关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
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
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此回购股份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下列不确定性风险:
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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