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18:06: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5-133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条
件的前提下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471,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8,312,800.00
元(含税)。分配金额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3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11 月 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北座 901
  咨询电话:010-62575817/18514685208
传真电话:010-82886650
七、备查文件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科环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