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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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
对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4,198,000 份予以注销;决定对在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937,998 份予以注销。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
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
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对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1.00元/股调整为
露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成就,决定取消4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票期权165.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
次和预留)由20.822元/股调整为20.585元/股,决定取消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
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5.5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8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全部股票期权824,462份,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1),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
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
行权。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5,330份(其中包括9名离职人员尚未注销完成的股票期
权99,962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合计143,093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
为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
权。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60,115份予以注销;决定
取消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7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2,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8),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
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止(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
行权。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
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82,490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304元/份调整为20.022元/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
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其中包括13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278,000份)予以注销。
  (二)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2023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
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8,090,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份调整
为20.719元/份,并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3名离职
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90,000份;同意公
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关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20.719 元/份调整为20.437 元/份;决定对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合计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决定对在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1,937,998份(其中包括6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0,000份)予以注
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授予日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可行权数量   419.80 万份
     可行权人数   220 人
      行权价格   20.022 元/份
      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方式   自主行权
     实际行权情况 截至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届满,2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 4,198,000 份未
             行权(其中包括 13 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
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
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予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五、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规定,在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
销。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鉴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期限已经届满,2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 4,198,000 份(其中
包括 13 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8,000 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
拟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授予日    2023 年 9 月 12 日
     可行权数量   193.80 万份
     可行权人数   154 人
      行权价格   20.437 元/份
      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方式   自主行权
     实际行权情况 截至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已行权人数
             期权合计 1,937,998 份未行权(其中包括 6 名离职激励对象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0,000 份)。
  根据《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
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行权
股票期权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予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五、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规定,在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
销。
  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鉴于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经届满,1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 1,937,998 份(其中包括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120,000 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
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
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以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的稳定性,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
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一)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合计4,198,000份。
  (二)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937,998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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