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89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普通股(A 股)65,992,87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694,471.2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8,526.91 元(不含增值税
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5,135,944.34 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全部到位,已经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验
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169.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集资金支付计划,近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
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
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
告。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收益一并纳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范围。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
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
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等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
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