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 3
名,实际到会委员 3 名,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龚巧莉女士主持,会议审议了
相关内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要求,定期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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