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6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28,526.77 元,母公司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 50%以上时不再提取。截至
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29,080,178.05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332,633,899.54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暂以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77,767,200 股为基数测算,拟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1,106,880 元(含税)。
在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
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
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