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5 0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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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的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改正。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出具的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及计划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督促公司长期落实整改计
划,积极督促公司提升在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方面的规范运作水平,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
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
  张 亮           李       鹏            徐小伍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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