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 威派格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4 17: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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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85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四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
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上海威傲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傲”)。吸收合并完成后,威
傲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
公司承继。威傲不单独进行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威派格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股
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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