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5年10月11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
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7 日、2025 年 10
月 11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588、0755-22162688
传真:0755-22162599
联系人:胡女士、何先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
位承担。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说明: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章。
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
具体指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