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3 19: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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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李俊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在经营范围中增加
“业务培训;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软件开发;传感器的设计、
制造、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差压、压力及温度变送器的开发设计、生产、销
售与售后服务”。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宜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同意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和
监事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
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及现金流回笼管控
持续优化,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
由不超过 1.6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3.2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
用,使用期限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原委托理财投资
方向、品种、实施方式等均不变。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
同意公司将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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