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5.3399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5 名
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 175.3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531.6977 万股的 2.554%,
其中首次授予 467.8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531.6977
万股的 2.173%,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85.055%;预留 82.20 万股,约占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531.6977 万股的 0.382%,约占限制性股票
拟授予总额的 14.945%。预留授予 14.10 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926%,
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531.6977 万股的 0.065%(预留部分
剩余 68.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员、管理骨干、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其他骨干;预留授予共计 5 人,为公司管理
骨干、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其他骨干。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30%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
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在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首
次授予部分具体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行业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1%;
首次授予部分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第二个归属期 2、2023年-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5.2%;
首次授予部分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累计不低于210%,
第三个归属期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有效期内,如公司有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
净资产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
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大变化或由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可比时,相关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业绩指标
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若出现偏离幅度
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公司业绩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
的,可对上述业绩指标或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相应调整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及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
后授出,则预留部分具体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2023年-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5.2%;
预留部分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第二个归属期 2、2023年-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5.3%;
预留部分 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第三个归属期 2、2023年-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5.3%;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有效期内,如公司有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
净资产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
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大变化或由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可比时,相关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业绩指标
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若出现偏离幅度
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公司业绩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
的,可对上述业绩指标或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相应调整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研发、铸造、机加工相关部门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A B C
对应分数(X) X≧80 分 60≦X<80 X<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0%
其他部门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A B C
对应分数(X) X≧90 分 80≦X<90 X<8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则同意《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以及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等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
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向 13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67.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4.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日期 票剩余数量
(元/股) (万股) (人)
(万股)
注:1、上述授予价格、数量、人数等均为授予公告中披露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15,316,977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含预留授予)由 5.64 元/股调整为 5.59 元/股。
(公告编号:2025-026),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15,316,977
派实施公告》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含预留授予)由 5.59 元/股调整为 5.51 元/股。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
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
公司尚预留 8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向激励对象授予 14.10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剩余的 68.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作废失
效。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467.80 万股调整为
上述事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其已获授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17.9000 万股;鉴于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退休(未被返聘),根据
《激励计划》,公司按照实际服务年限折算前述 6 名退休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前述 6 名退休人员其余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能达标,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人员(除上述退休的 6 名人员外)的第二期
归属部分共 124.4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部分共 5.64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合计作废 170.0601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464.2000 万股调整为 299.7799 万股;预留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 14.1000 万股调整为 8.4600 万股。
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因公司业绩不达标、部分员工个人绩效不完全达标、离职、退休及权益
分派带来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
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 6 票同意,1 位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
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 175.3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属期。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因此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公司具备以下条件:
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
考核体系;
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四)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
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审〔2024〕8-46 号)相关数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据测算:
的净利润。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益率,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
利润为 76,330,472.16 元,定
股票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相应收
比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
额乘以 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值(70.07%);
本中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导致数据不
的归母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可比时,相关样本数据将不计入统计;业绩指标的具体核算口径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若出现偏离
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考
业收入的比重为 96.70%。
核时剔除。
公司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相关指标计算均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号召而实施相应战略举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出现其他严
重影响公司业绩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对上述业绩指
标或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相应调整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六)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计划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125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 名激励对象中,研发、铸造、
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 机加工相关部门 61 名激励对
数量。 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研发、铸造、机加工相关部门激励对象: 如下:除 2 名员工考核分数为
考核等级 A B C “60≦X<80”,考核等级为
对应分数(X) X≧80 分 60≦X<80 X<60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个人层面归属 80%外,其他 59 名员工考核
比例(N)
其他部门激励对象: 等级为 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100%;其他部门 64
考核等级 A B C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
对应分数(X) X≧90 分 80≦X<90 X<80
考核分数均为“X≧90 分”,
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N)
面归属比例为 1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
或部分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 175.3399 万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之日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
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
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75.3399 万股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125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5.5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股票数量(万 (万股) 性股票的百分
股) 比
管理骨干、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其他骨干
(119 人)
合 计 446.3000 175.3399 39.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00%。
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其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未实现 100%归属,因此上表中“本次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小于 40%。
的公告》,陈瑶女士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加珍先生被选举、聘任为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陈平先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前述人员职务对应更新。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2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办理 175.3399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10 名激励对象(其中 2 人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由董事会审议作废、8 人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由董事会审议作废)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
次不得归属外,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25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2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75.3399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经公司自查,
首次授予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条件均已成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因离职、退休未被返聘、个人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标情况等而全部或部
分作废,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南》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
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
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限制性股票 175.3399 万股,
总股本将由 215,316,977 股增加至 217,070,376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议决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