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3 18: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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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
                     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麦加
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加芯彩”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麦加芯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2 日《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 号)核准,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8,160,000.00 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09,089,509.43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5,302,301.16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3,768,189.41 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1,453,525,12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763891_B01 号验资
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累     截至目前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
      涂料项目(注 1)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
      发中心项目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注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
         合计              92,758.98 87,257.60 33,972.28 41,974.00
注 1:“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已于 2025 年 6 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表
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实际已支付金额,未包括“应付”账款。
注 2:“智能仓储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 9 月动工建设。
注 3:“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 25,025.45 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多出 25.45 万元,系该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10,375,962.05
元,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668,200,000.00 元,存放在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47,895.32 元(含利息收入),存
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41,928,066.73 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各项目实施。其中“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实施主体为麦加芯彩。项目预计总投资 4,205.51 万元。2025 年 8 月,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本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取消境内、
境外场地费用及设备购置费,调减市场推广费、并增加人员及差旅费用,该议案
已经 2025 年 9 月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
  本次延期项目为“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及设备购置费,调减市场推广费、并增加人员及差旅费用。调整后投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本次投资结构调整后,重新明确了投资方向,募集资金开支重新启动。
  鉴于截止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项目投入金额较小。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更有效地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效益的提升作用,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的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25 年 11 月 7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
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
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继续实施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一)可行性论证
  公司上市以后,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未发生重大变化。通过实施“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打造强大的
研发基地、提升研发能力愈发重要。
  首先,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总部集成化管理,提升决策效率和资源
整合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公
司在各项核心业务领域的协同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
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通过建设先进的研发中心,项目将为公司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技术
创新与产品研发的持续突破,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
技术优势。
  本项目还将深刻践行国家“双碳战略”,通过研发绿色环保产品、节能减排
技术及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支持公司在环保涂料领域的长远布局。通过加大对
环保涂料技术的研发投入,公司将能够顺应国家政策导向,提升行业竞争力,并
推动产品的绿色转型和低碳化发展。
  同时,项目有利于培育公司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创新优势,进一步巩固公
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将能够抢占技术制高
点,推动新兴领域的发展,提升在智能制造、高性能涂料等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的实施还将推动国产化替代进程,特别是在工业涂料领域,进一步提升
国产化率,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保涂料和自主创新产
品的支持。
  此外,项目将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提升公司研发团队的整体素质,促进技
术创新与产品升级。通过建设先进的研发设施和创新平台,公司将能够不断推出
市场领先的创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并提高市场占有率。
  综上所述,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并支持环保涂料及高科技研发领域的发展,公
司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创新机制,本项目作为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有
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战略意义。
  (二)预期收益
  本项目不涉及收益测算。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提升
公司的集约化管理以及研发创新能力,将为公司保持长期竞争优势发挥重要作用。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
续健康发展。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麦
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及“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延期实施。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仅涉及项目是否依旧可行、延期实施事项仅涉及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
续实施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
证仅涉及项目是否依旧可行、延期实施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重新论证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宫乾       顾承宗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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