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科
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事项
情形;
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且符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向 12 名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87 元/股;本次授予事项合法、
合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卫平、陈立宝、邢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