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06 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懋科技
股票代码:603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西街社区解放路 89 号 202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西街社区解放路 89 号 2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合计持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15%
(履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所致)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
者注意。
目 录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懋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华盛、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第 15 号》 指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华盛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西街社区解放路 89 号 202 室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西街社区解放路 89 号 2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白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 87,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华盛合伙人及其认缴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元) 持股比例 企业性质
上海白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500,000.00 2.3563% 企业法人
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640,000,000.00 73.5632% 企业法人
袁晋清 60,000,000.00 6.8965% 自然人股东
林晖 49,500,000.00 5.6897% 自然人股东
蒋卫军 42,000,000.00 4.8276% 自然人股东
江苏华瑞服装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2989% 企业法人
吴黎明 8,000,000.00 0.9195% 自然人股东
东阳科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东阳懋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870,000,000.00 100.00% -
东阳华盛的认缴出资及持股比例情况系按照最新的《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确定,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近日,东阳华盛
新近引入了有限合伙人东阳科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东阳懋星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者分别认缴注册资本 2,500 万元、500 万元,东阳
华盛认缴注册资本由 84,000.00 万元增加至 87,000.00 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华盛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住 他国家或者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地 地区的居留
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控股股东东阳华盛按照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致使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所致。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
。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不高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股 49,423,36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15.0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东阳华盛后续将按照已
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此外,东阳华盛还拟认购华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配套
资金,本次并购交易尚需经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故股
份变动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
《华
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华懋科技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华懋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阳
华盛)》等公告文件。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变动其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控股股东东阳华盛按照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致使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所致。
增持后,东阳华盛合计持股 49,423,36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的 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按照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东阳华盛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
股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阳华盛持股不存在质押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郭瑜青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92-7795188 传真 0592-7797210
联系人 臧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厦门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懋科技 股票代码 603306
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有限合伙) 道西街社区解放路 89 号 202
人名称 联系地址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袁晋清、林晖通过信息披露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并成为
实际控制人
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9,228,26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比例:14.94%。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49,423,360 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比例:15.00%。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其他□(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来 12 个月内继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郭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