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
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发行人”或“公司”)的
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友钴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6,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0,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4,100.00 万
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 3,867.92 万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将募集资金 755,900.00 万元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已到账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
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748.11 万元(不含
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5,383.9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2〕72 号)。
(二)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金额
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
料、1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
注
料前驱体项目
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
项目
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
项目
合计 760,000.00
注: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0,010.00 万美元,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7.2:1 进行计划总投资
额测算。
(三)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友转债”
三元正极材料、1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中拟投入“三元正极材料
子项”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
“年处理 15,000 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以及“年处理 12,000 吨
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友
钴业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 万吨三
元前驱体材料体化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5 月
延期至 2025 年 6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友钻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0)。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友转债”
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年处理 12,000 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
电镍建设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56,318.69 万元,占
“华友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的 7.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四)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
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有严格遵照执
行。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币种 专户余额
行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
行
合计 - - 36,057,926.57
注 1:美元、印尼盾账户余额按 2025 年 9 月 30 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注 2: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补流金额为 22,990.00 万元,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为 102,706.54 万元。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5,419.82 万元人民币。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586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实际 本次置换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投入金额 额
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
注
极材料、1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
体化项目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
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合计 760,000.00 102,706.54 55,419.82
注:该项目包括 3 个子项目,分别为子项目年产 5 万吨(金属量)高纯电池级硫酸镍(以
下简称子项目 A)、子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以下简称子项
目 B)和子项目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以下简称子项目 C)。该项目投
资总额 630,785.00 万元,建设投资 543,700.00 万元,其中子项目 A、子项目 B、子项目 C
和变电站建设投资分别为 105,244.00 万元、226,266.00 万元、206,520.00 万元和 5,670.00 万
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计划,本次仅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子项目 A 和子项目 B 的
建设投资金额。
(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8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5 万
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年产
池级硫酸镍项目”、“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可
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到账 累计投入 累计利息 预计节余募
序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及理财收 集资金金额
号 投入金额
① ② 益净额③ ④=①-②+③
年产 5 万吨高镍
型动力电池三元
吨三元前驱体材
料一体化项目
年产 5 万吨高性
能动力电池三元
正极材料前驱体
项目
年产 5 万吨(镍
硫酸镍项目
粗制氢氧化镍钴
镍建设项目
合计 760,000.00 755,383.96 731,539.57 2,751.40 26,595.79
注 1: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进行分配;
注 2: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指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据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节约、高效
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实现原计划产能目标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工程建设,
通过采用自主设计与实施等方式,对相关工艺及设备进行改进优化,提升了生
产效率,有效降低项目的投资费用和运营成本,从而节省了募集资金开支。
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累计
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净额约 2,751.40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
料、1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
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粗制氢
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
已完成投入。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
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95.79 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净额,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
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全部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
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剩余待支
付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公司将上
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净额)占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3.52%,未超过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至
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友钴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友钴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夏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