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维科精密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
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与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以下
简称“新加坡天工”)在上海签署了《关于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之股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99.9982
权转让协议》
万美元(人民币约 1418.59 万元)受让新加坡天工持有的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新优科”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维新优科成立于
新加坡天工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 TAN YAN LAI(陈燕来)先生、张茵女士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
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请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住所
企业性质 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
管理合伙人授权代表 TAN YAN LAI
不适用(注: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无需登记注册资
注册资本
本和实收资本)。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业务,为投资控股平台。
Tancon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持有份额为 49%,Vico Precision
合伙人 Engineering Pte. Ltd 持有份额为 48%,TAN YING XUAN(陈映璇)
持有份额为 3%。
新加坡天工未开展实际业务,为投资控股平台。
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新加坡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15.21
总资产 961.89
净资产 960.54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绍兴维新优科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漫池路 13 号 2 幢 513 室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漫池路 13 号 2 幢 513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AN LAI(陈燕来)
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 未实际开展业务
股权结构 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维新优科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数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维新优科成立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维新优科尚未开展经
营业务,已实缴资本 199.9982 万美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确
定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为 199.9982 万美元,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新加坡天工
受让方:维科精密
标的公司:维新优科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及其价款与支付
鉴于维新优科成立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维新优科尚
未开展经营业务,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为 199.9982 万美元。公司
将于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外汇登记后及时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二)标的股权的过户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共同启动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三)股权转让的有关税务费用
本次转让而产生的任何税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并各
自及时申报。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以标的公司为实施主体开展半导体产业配套精
密零部件及自动化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项目,将提升公司半导体核心
精密零部件的市场供给能力,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
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加坡天工累计发生
关联交易 736.59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
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
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购买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