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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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0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或
 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
 到董事 10 人;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定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吕振亚、秦建和张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
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江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吕振亚、秦建和张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或/和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协议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实
际可行权数量,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可以视情形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处理股票期权的部分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在激励对象出现特殊情况时决定
其股票期权份额的处置,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
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规定需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除外。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
致。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吕振亚、秦建和张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决定召开股东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
知和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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