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
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
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
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谢瑾琨先生
和沈利勇先生系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因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有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其
已不再适合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
决定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7名调整为196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调整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上
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调整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和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谢瑾琨先
生和沈利勇先生系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
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须暂缓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待满足合规要求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
开会议审议二人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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