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青
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间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
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
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期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将于 2026 年授予,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期 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期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
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
同。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在满足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
宜。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安排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4 年,2025-2027 年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65,10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74,000.00 万元 70,300.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82,000.00 万元 77,900.00 万元
指标 完成值(A) 完成度对应系数
A1≥Am X=100%
A1<Am X=0%
A2≥Am X=100%
A2<An X=0%
各批次实际可行权额度 各批次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X)
注 1:“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禁事宜。若各限售期内,
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权均不
得解禁,由公司注销。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如
有重大过失,应在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时体现到个人分数,年度个人绩效分数(S)
解锁情况如下:
上年度考核结果 S≥0.95 0.9≤S<0.95 0.85≤S<0.9 S<0.85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该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预
留部分同前述首次授予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岗位 告日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周广 常务副总 11.00 2.26% 0.04%
郭成尼 国际销售总监 11.00 2.26% 0.04%
迟娜娜 董事、财务总监 11.00 2.26% 0.04%
李鹏飞 董事会秘书 11.00 2.26% 0.04%
张会亭 研发技术总监 11.00 2.26% 0.04%
渠汇成 生产总监 11.00 2.26% 0.04%
陈存明 营销中心总监 11.00 2.26% 0.04%
商洪亮 质量运营中心总监 11.00 2.26% 0.04%
其他核心人员(125 人) 301.80 61.97% 1.20%
预留部分 97.177 19.96% 0.39%
合计 486.977 100.00% 1.93%
注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 1%。
注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情况与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已公示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出具和信验字
(2025)
第 00002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9 月 9 日止,伟隆公司已收到 133 名激励对象缴
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5,414,960.00 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缴存
于伟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
民币 21,516,960.00 元。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伟隆公司股本为 251,853,845.00 元,占变更后注册
资本的 100.00%。
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898,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股) (股) 例(%)
有 限 售 条 98,560,317 3,898,000. 102,458,317
件股份 .00 00 .00
无 限 售 条 153,293,52 -3,898,000 149,395,528
件股份 8.00 .00 .00
股份总数 100.00 0.00 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
益产生影响。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
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8 月 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4,869,77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2199%,最高成交价为 11.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524,485.96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
剩余股票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关于激励股份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
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
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
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
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