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广州朗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国科技”)100%股权
及深圳市成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为信息”,与朗国科技合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朗国科技和成为信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
部门的批复文件。公司已在《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
需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已
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
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