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685,49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伟
(证监许可〔2022〕1878
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
“伟测科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802,700 股,并于
司总股本为 87,210,7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9,249,457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17,961,24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3 年 4 月 26 日,限售期为 6 个月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共计 789,079 股上市流通;2023 年 10 月 26 日,限售期
为 12 个月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
计 52,722,062 股上市流通;2024 年 10 月 28 日,限售期为 24 个月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 1,133,740 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首次公开
发 行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并 申 请 上 市 流 通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为 87,210,70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87,210,700 股增加至 113,373,91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
市公告》
。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460,867 股,本次变动后,公司
总股本由为 113,373,910 股增加至 113,834,77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
数量为 325,018 股,本次变动后,
公司总股本由为 113,834,777 股增加至 114,159,79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后,公司总股本由 114,159,795 股增加至 148,407,73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535,796 股,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为 148,407,733 股增加至 148,943,529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累计转股数量
为 267 股,公司股本总数由 148,943,529 股增加至 148,943,796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
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份锁
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
照该等规定执行。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
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公司
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做出的相关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号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本比例(%) (股) 量(股)
上 海蕊测 半 导体科 技 有
限公司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