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 北特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7 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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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周三)14:30
二、 与会人员签到:2025 年 10 月 29 日(周三)14:10
三、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四、 会议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方
式进行投票
五、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路 1018 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 楼
会议室
六、 会议议题:
(一)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
备案事宜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一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第二项:会议主持人统计并介绍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
第三项: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
第四项:会议主持人宣读并介绍有关议案;
第五项:股东对议案予以审议并进行表决;
第六项: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第七项: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第八项: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现场决议;
第九项: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与会议记录;
第十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登记备案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
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
同时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
监事,并拟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进
行全面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为推动公司集团化管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源集中优势,激发母、子公司之
间业务协同效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上
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称 由 “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CO.,LTD. ” 变 更 为 “ SHANGHAI BEITE
TECHNOLOGY GROUP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
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等均不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取消监事会的主要内容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
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北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修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
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或备案信息为准,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
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议案二: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其中以下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新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取消监事
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对以上修订及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逐项审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议案三: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初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审查,提名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张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使用累积投票制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议案四: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初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审查,提名包维义先生、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使用累积投票制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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