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主体合称“转让方”)保证向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
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2.5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267,492股。
?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信”)、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芯科创”)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东方恒信、东芯科创自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导致持股情况变动(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恒信及东芯科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445,5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7.47%减少至34.47%,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
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东方恒信、东芯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东方恒信、东芯科创持有东芯股份股份比例超过 5%。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东方恒信、东芯科创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量 实际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股) 例 (股) 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东方恒信、东芯科创
东方恒信、东芯科创自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
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因询价转让导致
持股情况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恒信、东芯科创持有公司股份152,445,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34.47%,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具体情况如下: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东芯科创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 6,633,746 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东方恒信、东芯科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从 37.47%减少至 34.47%。
名称 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恒信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名称 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芯科创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东方恒信 询价转让 2025 年 10 月 16 日 人民币普通股 6,633,746 1.50%
东芯科创 询价转让 2025 年 10 月 16 日 人民币普通股 6,633,746 1.50%
合计 / / / 13,267,492 3.00%
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3,213,025 32.38% 136,579,279 30.88%
东方恒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213,025 32.38% 136,579,279 30.88%
合计持有股份 22,500,000 5.09% 15,866,254 3.59%
东芯科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00 5.09% 15,866,254 3.59%
合计持有股份 165,713,025 37.47% 152,445,533 34.4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713,025 37.47% 152,445,533 34.47%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东方恒信、东芯科创上一次权益变动公告披露的持股情况,
可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指东方恒信、东芯科创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的持股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10
月 10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30 家机构
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81 家、证券公司 52 家、保险机构 17 家、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44 家、私募基金 232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10 月 13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9 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
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15:24 结束。追加认
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8 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2家
投资 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 让价格为 82.50 元/ 股 ,转让的 股票 数量为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
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