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7 0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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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系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光股份”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三荣
先生、共同实际控制人金成成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成三荣先生持股比例为 56.46%,仍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 号)批复,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264,325 股,并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因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使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36,776,081 股 增 加 至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三荣先生、共同实际控制人金成成先生,发行后合计
持股比例由 74.98%降至 70.58%,合计持股数量不变,仍为 327,500,000 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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