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
小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75%。上述股份为无限
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王小鹏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344%,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王小鹏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580,000股
持股比例 0.537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8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王小鹏 20,000 0.0186% 2023/3/6~ 29.51-30.00 2023-2-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王小鹏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45,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34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5,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7 日~2026 年 2 月 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
下,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
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
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
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小鹏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
比例累积使用。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
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
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鹏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
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