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6 00:05: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就惠城环保本次不提前
赎回“惠城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惠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 号)核准,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 32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惠城转债”,债券代码
“1231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青岛惠城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
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的转股价格由 17.11 元/股调整为 17.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价格由 17.06 元/股调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9 元/股调整为 15.93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转股价格由 15.93 元/股调整为 11.2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1.29 元/股调整为 11.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11)。
转股价格由 11.25 元/股调整为 11.1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惠城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1.15 元/股调整为 11.11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8 月 14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惠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在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
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二、“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1 元/股)的
  三、“惠城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自 2026 年 1 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上述
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惠城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6 个
月内减持“惠城转债”的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本次“惠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惠城转债”的计
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惠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五、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81.59 元/股,“惠城转债”
当期转股价为 11.11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惠城转债”可能
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以 2026 年 1 月 15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城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惠城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惠城环保本次不行使“惠城转债”提前赎回权,且
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
件赎回条款时,惠城环保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中德证券对惠城环保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 超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惠城环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