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峰定 01”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 兑付本息金额:118.0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年利息)
?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
? 可转债摘牌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可转债停止交易起始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可
转债转股期结束日),“继峰定 01”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继峰定 01”转
换为公司股票。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9〕1428 号文批准,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定
向发行 40,00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即 2019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证
券简称为“继峰定 01”,证券代码为“110801”。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本公司《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现
将“继峰定 01”到期兑付摘牌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报告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债券票面面值的 115%(不含最后一年利息)的价格向持有
人赎回全部未换股的可转换债券,公司最后一年利息为 3.00%,合计公司将按本
次可转换债券票面面值的 118%(含税及最后一年利息)的价格向持有人赎回全
部未换股的可转换债券。“继峰定 01”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18.00 元人民币/张(含
税及最后一年利息)。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继峰定 01”将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开始停止交易,11 月 12 日为“继峰定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继峰定 01”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继峰定 01”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继峰定 01”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本次兑付的对象
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继峰定 01”全体持有
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继峰定 01”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18.00 元人民币/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五、兑付办法
“继峰定 01”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继峰定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可转债转股期结束前的第 3 个交易日)起,“继峰定
七、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86163701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