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7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
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24〕121 号),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广汇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截至公告日,公司确认不存在触及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第 9.8.8 条关于申请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04 号),已满 12 个月。
(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资产、
告进行了追溯调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
审核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字[2024]第 1-02764 号)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03131 号)。至此,公司已就行政处
罚决定所涉事项追溯重述并审议完毕。
(三)公司投资者索赔事项及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投资者索赔事项相关的诉讼立案材料,未
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在《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对投
资者索赔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如后续发生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
的条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