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3 证券简称:玉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办理 143.99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对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的目标值(Am)为 23.68%,触发值(An)为 13.12%。若 A≥Am,则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X)为 100%;若 An≤A<Am,则 X=A/Am;若 A<An,则 X=0。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 年营业收入为 769,407,328.87 元,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触发值,满足当期公司层面的归
属条件,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7.78%,不可归属的比例为 32.22%,不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且 5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
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作废失效,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失效,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0.5008 万股。
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
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
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0.5008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
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